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签订合同时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签订合同时定金和订金的区别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2、退还情形不同如果交付定金有一方违约,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也可以这样理解,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但是订金不能用于违约时的则罚金,如果有一方违约了,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3、数额不同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民法典》规定了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要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4、支付方式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性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二、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哪个不能退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定金的性质是违约定金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即交付定金方违约,收受方可以主张不退还定金;如果收受方违约,交付方可以主张两倍返还定金。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是单方的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可能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我们说适用定金罚则,这里是指的定金,而不是订金。也就是说订金并不是法律中的术语,一般当事人做出订金约定,这都是基于双方的合意,在法律上面并无相关的规定,因此定金条款不具有强制性。但是定金就不同了,虽然也是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但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



相关内容:

·一、合同到期没续签视为自动续签吗?
    一、合同到期没续签视为自动续签吗?是的,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认为这一情况应视为续签。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 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


·合同评审管理制度有哪些?
    合同评审管理制度有哪些? 1、目的 为规范及加强对公司合同的管理,使公司合同评审规范化、合理化。 2、范围 因公司经营业务需求而产生的经济合同均属之(包括销售合同及其他经营合作合同等)。 3、定义 合同评审:指对合同中的条款、要求、交易方式进行审核,确保满足公司的利益,符合公司的相关制度要求。 4、职责 ①评审小组成员:相关部门第一责任人、财务部、律师、董事长。 ②合同经办人:负责双...


·可撤销的合同?
    可撤销的合同有哪些 合同诈骗如何认定 合同的效力对合同的履行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法律上,根据合同的效力可以将合同分为有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等。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可撤销的合同究竟有哪些呢?此外,在实践中,对于合同诈骗应该如何认定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明。 一、可撤销的合同有哪些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


·一方违约如何解除合同以及相关责任是什么?
    一方违约如何解除合同以及相关责任是什么? 一、一方违约能否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另一方享有解除权,只有在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根本违约时,另一方才享有解除权。根本违约按照《民法典》94条实际上应当把它看作是因为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它有一个兜底性的条款,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兜底条款就表明这个。民法典实际上对...


·一、出租店面合同违约该怎么办?
    一、出租店面合同违约该怎么办?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造成的损失大于房东支付的违约金的,则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承租方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来解决纠纷。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当...


·合同违约利息怎么算
    看具体情况定,利息的计算方式要根据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确定。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


·赠与合同订立的程序
    赠与合同订立的程序 赠予他人东西,需要订立一个赠予合同,签合同是有一定的程序的,签订赠与合同的程序其实和签订一般合同的程序并无差异,只是合同的内容不一样而已。那么赠与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赠与合同订立的程序 1、合同法第13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2、合同订立程序是指当事人之间对合同内容进行相互磋商...


·合同撤销权的流程是什么?
    合同撤销权的流程是什么 一、合同撤销权的流程是什么 1、通知对方。 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发生法定情形而使当事人享有解除权的,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同样也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在这两种情况下,合同从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起解除。 2、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 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后,...


·无偿保管合同是怎样的
    无偿保管合同是怎样的? 在近几年的媒体报道中,经常会出现无偿保管引发纠纷的相关消息,例如到商场、超市购物,将随身物品存放在寄存保管箱内,最后发现物品丢失,将车辆免费停放在餐馆门口、商店停车场,回来时发现车辆被损坏等等,为防止此类纠纷,提前以合同形式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无偿保管合同是怎样的呢? 无偿保管合同范本 寄存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承租人约定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可以吗?
    一、承租人约定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可以吗?显然是可以的,承租人与出租人达成一致意见即可解除合同,从是否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角度讲,解除租赁合同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另一种是单方解除合同。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是法律或者合同赋予该方当事人的解除权,适用于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和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除了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外,其他情形解除合同则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只要不违背法律规...


·监理合同管理程序有哪些
    监理合同管理程序有哪些 监理合同管理程序 一、签订监理合同,接受项目监理委托任务 二、公司总经理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订“项目监理责任书” 三、建项目总监办进驻施工现场 四、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审查熟悉施工图纸及其说明文件,参加设计交底; 2、研究施工承包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 3、检查承包单位上场人员(包括管理、技术人员和工人数量)、机械设备以及分包单位资质;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5...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