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农村土地承包新政策的内容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新政策的内容有哪些? 一、农村土地承包的基本含义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二、农村土地承包新政策的基本内容
1、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2、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规范的实施办法,建立配套的抵押资产处置机制,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给予补助。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
4、切实维护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继续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
5、对于土地承包,一号文件首次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时,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
三、农村土地承包新政策的注意事项
1、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原则
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央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政策,农民拥有法律赋予的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承包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不得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地。
2、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对外出农民回乡务农,只要在土地二轮延包中获得了承包权,就必须将承包地还给原承包农户继续耕作。乡村组织已经将外出农民的承包地发包给别的农户耕作的,如果是短期合同,应当将承包收益支付给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合同到期后,将土地还给原承包农户耕作。如果是长期合同,可以修订合同,将承包地及时还给原承包农户;或者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给予或提高原承包农户补偿的方式解决。
3、对待欠缴税费或土地撂荒的农户的承包收回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以欠缴税费和土地撂荒为由收回农户的承包地,已收回的要立即纠正,予以退还。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以前收回的农户撂荒承包地,如农户要求继续承包耕作,原则上应允许继续承包耕种。如原承包土地已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人员,应修订合同,将土地重新承包给原承包农户;如已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在机动地中予以解决。
4、对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承包地的做法处理
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土地的,流转关系无效,侵害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责任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擅自截留、扣缴流转收益的行为应予查处并退还款项。乡村组织应将被强迫流转的承包地归还原承包农户,由其自主决定是否继续流转。
5、对占用基本农田种树等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法
市、县、乡(镇)政府未经承包农户同意,与企业签订的承包、租赁或提供农民集体土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植树的合同,属无效合同,应予废止。林业部门不得颁发林权证,已颁发的要立即收回并注销。已经植树的,当地政府应做好工作,限期将其移植至非基本农田;在规定期限不能移植的,允许农民拔树种田。对企业没有与农户直接签订合同却占用农户承包的非基本农田植树的,应由企业与农民协商是否继续种树。
综上所述,土地承包新政策之所以能广受关注,是因为新政策包含着处处为民的思想体现,同时也可以看出执笔者编写的良苦用心。新政策虽好,但作为当事人的我们也要严于律己,互相监督配合。
相关内容:

·国家征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1、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   该笔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是对其土地投入损失的补偿。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投入的,就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了,就补偿给受让人。   2.安置费   这笔费用应当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对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之后,村集体又拿出同等的土地给该...


·成都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规定
    成都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规定 社会不断的进步,很多旧的地方都不适应当代的发展,都需要改造,那么我们就要面临征地的问题,因为征地直接涉及到自身的利益,因此很多人都特别重视,不同的地方征地的补偿政策也是有区别的,下面我们就来说介绍有关成都征地补偿新标准这方面的一些内容。 成都征地最新补偿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征地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怎么办?
    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怎么办?我们都知道,买房后会拿到两个证,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这两个证都是十分必要的。现在,很多城市都将两证合一,对购房者发放不动产证。相对于房产证而言,不动产证的内容更加详细。那么,不动产登记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怎么办?我们就这个问题简单给您做个解答。 一、不动产证没有土地使用年限怎么办?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


·天祝商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天祝商业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想必一提到征地,您所关心的就是相应的补偿问题。不相同的地区、不相同的征地方式,所对应的补偿方法是不相同的。今天我们要提的是甘肃省天祝商业征地补偿标准。由于甘肃省地形复杂,土地种类不同,因而征地补偿是按区域划分的,下文将一一解说。以下标准仅供参考天祝商业征地补偿标准根据相关法规,天祝县划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片价。Ⅰ类划分地区:华藏寺镇(华藏寺村)。其地类性质为水浇地,统...


·购房合同的签订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现实生活
    购房合同的签订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现实生活中,一些开发商往往会在购房合同中做手脚,以侵犯购房者的利益为代价,来赚取利润。为了避免购房合同中有不利于自己的内容,就要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注意其中的细节,那么买房子签合同要注意什么细节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时如何签购房合同 (一)仔细阅读合同内容 拿到购房合同后,购房者先不要急着签约,应该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内容,如果对...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


·房地产合同纠纷有哪些解决方式
    当下,随着各地房地产的交易在不断的增加,随着也产生了较多的房地产合同纠纷。那么当事人在遇到房地产合同纠纷的时候,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进行解决呢?接下来,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房地产合同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都可能引起合同纠纷。对于房产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和解 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


·被强行征地怎么办,征地的流程是怎样的?
    被强行征地怎么办,征地的流程是怎样的?地方强拆房屋、强行征地等事情在当今社会已经屡见不鲜了。那么如果你家中的土地被强行征地怎么办,却没有给你一个合理的补偿,您知道该怎么办吗?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做出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强行征地怎么办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第七款...


·撤销土地使用证之诉讼都有哪些相关内容?
    撤销土地使用证之诉讼都有哪些相关内容? 一、撤销土地使用证诉讼的法律依据 1、根据 《土地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申请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依法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 由此可知,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颁证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而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2、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地...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变更需要怎样办理?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变更需要怎样办理? 在农村土地使用过程中,原持有人因为某些原因会将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变更 ,比如承包期限到期,原持有人死亡需要继承人持有土地等等,很多人不知道土地使用权变更时怎样的流程。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变更需要怎样办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土地使用权,当事人申请登记时,应当持有效的法律文书或者死亡证明、遗...


·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贷款?
    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贷款? 贷款消费是当下比较流行的一种消费模式,很多人在买房或者是买车的时候都会选择贷款,一来可以提前享受到各种的服务,二来还可以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缓解资金周转紧张的问题。但是我们知道贷款是需要有抵押的,银行不会平白无故的贷款给你,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贷款,法律上对于集体土地使用证贷款都有哪些规定。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贷款 据了解,国家明文规定,集体土地个人不能买卖、转让和...


·20年前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
    我们知道,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都是有时间限制的,且不同地类型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规定是不同的,根据规定,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是20年,那么,20年前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若此时土地使用者希望继续使用土地,要你管管通过怎样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呢?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20年年限到期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一致。分别对住宅用地和非住宅用地作了区别性规定。即:住宅用地到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