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 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释义】 本条是关于建设单位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其工程管理的有关职责的处罚规定。 建设单位是建设市场的重要责任主体,是工程建设过程和建设效果的负责方,拥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确定建设项目的规模、功能、外观、使用材料设备等权力。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负责综合管理工作,居于主导地位。建设单位的行为在整个...
·法律上劳动合同的纠纷怎么办 法律上劳动合同的纠纷怎么办 ①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弄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在分清当事人责任的基础上,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向受损失的一方提供一定的补偿,并督促双方依法补签劳动合同,台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则解除劳动合同。 ②对于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代签的原因,并审查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对内容合法的,责成用人单位与劳...
·工伤九级停工留薪几个月 九级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具体规定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
·临时工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影响? 临时工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影响? 一、临时工付出劳动理应签订劳动合同 在法律意义上,没有临时工这个特殊界定,所有和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是劳动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年限等。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没有“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临时工的本质是源于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发文推行公务员制度改革。各省市各部门开始制定“三定方...
·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有哪些 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有哪些?作为工程最重要的就是工程的质量问题,建筑行业内部和法律上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而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就成了建筑行业内比较重要的能力,保证工程质量的方式有很多种,包括施工上、组织、监管上等方面,那么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有哪些呢?质量保证措施:1、成立质量控制体系,由项目工程师、质量部长、技术部长、工长、施工班组和专职质检员组成,质量控制体系对工程分项工序有否决权。2、加强...
·劳动者与两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违法这个不是一定 劳动者与两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违法这个不是一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来说,一名劳动者原则上只能和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同时与两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很可能会导致一些法律上的冲突。其中还特别规定,如一名劳动者违法与第二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原单位发现后提出,劳动者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但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存在,但不存...
·人身损害误工赔偿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误工赔偿是怎样的人身损害顾名思义就是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损害,严重的情况下甚至会导致他人的死亡,而此时往往就需要对受害者做出赔偿,其中就包括了误工费。那么这个人身损害误工赔偿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人身损害误工赔偿是怎样的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
·如何获得非法用工死亡的一次性赔偿 现实中用人单位非法用工的现象并不少见,而非法用工最大的隐患就是安全问题。一旦出了问题,对劳动者造成伤害,劳动者及其亲属十分关注赔偿问题。2004年1月 1日起施行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非法用工造成伤亡应当一次性赔偿。那么,如何获得一次性赔偿呢?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确定是否非法用工:非法用工若出现伤亡,就要依法确定用工性质。《办法》第2条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伤...
·停止享受工伤抚恤金待遇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因工死亡 停止享受工伤抚恤金待遇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第四、五条的规定,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就业或参军的;(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五)死亡的。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
·工伤康复期员工被辞退合理吗 工伤康复期员工被辞退合理吗不合理,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第二项、第三项情形,对于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预告解除或以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仍旧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劳动者过错等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在职工工伤治疗和认定期间都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法有没有问题? 一、劳动合同法有没有问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益保护失衡。《劳动合同法》一方面对劳动者缺乏约束,规定的法律责任较轻,例如劳动者辞职权规定、违约金适用范围限制等对劳动者赋权过度,缺乏配套制约措施;另一方面对企业用工自主权限制较多,例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门槛过低、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等规定限制了用工灵活性,造成标准劳动关系泛化、刚性化甚至僵化。 法律适用范围“一刀切”,缺乏分层分类...
·个人工伤认定书怎么写? 在工作中,有些意外是无法避免的。如果因为工作受了伤,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工伤,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那么,个人工伤认定书怎么写?工伤认定书的效力又是怎样的情况?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下个人工伤认定书的书写格式及工伤认定书的效力等知识。以便于你在需要时,可以据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个人工伤认定书的格式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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