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征地拆迁怎么拆,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征地拆迁怎么拆,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如今,不少地区都开始进入征地拆迁的关键阶段,政府相关部门对此肯定是轻车熟路,但对于广大被拆迁人来讲,可能就不知道征地拆迁怎么拆,于是就不能很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征地拆迁怎么拆?

1、先补偿后拆迁

拆迁涉及到被拆迁人的直接利益,补偿又是拆迁的关键,二者都是容易引起矛盾和摩擦的激发点。在保护被拆迁者利益上,必须遵循“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过去拆迁都是先腾空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今后,被拆迁人先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再搬迁,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房屋被拆却拿不到补偿款甚至‘拆了旧房没新房’的局面。补偿方式多样选择,尊重被拆迁人的选择,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以市场价格作为补偿标准,那么对市场价格的认定就成为关键。根据立法精神,对于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同区位房屋的价格,以被征收人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体现了公平补偿原则。

2、不得进行非法拆迁、不得停水停电逼迁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视人民群众利益的暴力强拆,是对法律的漠视。对于法律责任的明确,对于责任人的严肃问责,可以有效地杜绝暴力强拆。对房屋所有权人及社会闲杂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进行阻挠征收工作也做出相应的处罚,同时,还应当明确了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及房地产评估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这些都是非常必要的。

二、拆迁补偿分为哪几块?

1、房屋补偿怎么计算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集体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这里的市场价格,可以参考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商品房/门面房市场价格规律。

2、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怎么算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需要靠法律途径争取,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这个法律都没有明文规定,需要靠您自己争取。

3、过渡费怎么算

过渡费也称之为,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

4、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怎么算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需要靠法律途径争取,有能力者多得,没能力者少得。

5、其他补偿怎么计算

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这个补助往往征收方没有给到被征收人。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但这个奖励基本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

征地拆迁讲究合法,同时在开始拆迁之前,必须要先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而在进行拆迁的过程中,拆迁部门也要注意采取合法的手段,避免损害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关于征地拆迁怎么拆的问题,若您还不清楚的话可以咨询驻马店律师。


相关内容:

·土地使用年限30年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30年到期怎么办在我国,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的土地则是归集体所有的,您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有的人以为自己买了一套房子。对这个房子的使用年限就是永久的,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的,很多人并不知道土地使用年限30到期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


·有空调的地方没高温费吗?
    炎热的天气会使得我们无法正常的工作,工作起来比平时更加的辛苦,相信很多人对此深有体会,因此国家也会有相关的政策来鼓励我们,高温费就是国家出台的高温补贴政策,对于能够得到高温补贴的标准国家有相关规定,那么有空调的地方没高温费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


·征地补偿2023重庆是什么?
    现阶段,人们的生活工作中都离不开房子的影响,政府为了加快城镇化的建设,在农村各地进行了征地的政策,不同的地方征收的补偿也不同,根据地的种类也会有一定的差别。那么征地补偿重庆是什么?下面就征地补偿重庆是什么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征地补偿2018重庆是什么? 5月5日上午,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调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


·征地补偿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开发商在规划新项目,需要征用农村土地的,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并且要向村民支付补偿款。有些开发商信用差,迟迟不发补偿款,这个时候,村民可以拿起法律手段维权。那么,征地补偿款诉讼时效是多久?这种诉讼属于民事诉讼,也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了解下。一、征地补偿款诉讼时效是多久征地补偿费诉的是一般受时效限制的,属于物权请求,一般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三年内进行起诉。诉的时效,是指民事诉的中权...


·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一、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我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如果合同成立了,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成立的合同在成立时便生效了。因此,如果承包方和发包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要承包方或者发包方履行了...


·土地使用权证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使用权证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与其他各种各样的证一样,土地使用权证十分重要。人们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但往往容易忽视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是有区别的。在我们办理房产或者相关产业时,需明确土地使用权,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那么,土地使用权证使用年限又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为您介绍。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释义是什么? 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


·可以。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
    可以。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土地使用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虽然民事主体,享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并不享有所有权,故而对于民事主体来说,在使用土地的年限期间,国家机关若有需要,是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原则的规定,将土地进行征收的,但是在征收之后,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土地使用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土地使用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58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


·由于各种节假日的到来,需要进行各种商业活动与宣传,场地问题就
    由于各种节假日的到来,需要进行各种商业活动与宣传,场地问题就变得极为重要,大多数的举办方会选择人流量较多的地方进行活动宣传,这样就需要进行场地租赁,在场地租赁的过程中是需要签订场地的租赁合同的。那么,场地的租赁合同的范本是怎么写的?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做个介绍。 场地的租赁合同范本怎么写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典》(2021.1.1生效)及有关的规...


·信用卡诈骗立案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信用卡诈骗立案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信用卡诈骗罪在案发地公安局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根据上述规定,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属于...


·村民土地承包合同要求有哪些内容
    村民土地承包合同要求有哪些内容 一、村民土地承包合同要求 1、土地基本情况 2、承包期限、租金及支付办法 3、双方权责 4、违约责任 5、其他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有基于民事行为的,也有非基于民事行为的,以下予以分别说明: 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 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


·最新的土地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最新的土地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一、土地股权转让协议书 协议编号: 当事人双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鉴于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