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法中过失犯罪有行为犯吗?

刑法中过失犯罪有行为犯吗?没有的,行为犯主观方面不能是过失,实质上是说明过失犯的类型只能是结果犯而不能是行为犯。我国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由于刑法条文对过失犯必须是结果犯作了明文规定,因此从逻辑上可以得出行为犯的主观方面不能是过失的结论。我国刑法第14条对故意犯罪概念所作的规定,也提到了“危害社会的结果”,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是故意犯罪”。应该指出,这里讲的危害结果是指行为对法益的侵犯,是广义上的危害结果。从相反的角度来说,如果这里的危害结果是狭义的危害结果,而不包括危险结果和行为单纯对合法权益造成的侵害,就无以解释危险犯和行为犯的故意。二、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区别是什么?1、过失犯罪行为本身蕴涵着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可能性,它是可能危害社会的行为。2、过失犯罪行为本身是错误行为,即属于不适当的、应当受到谴责的行为。3、一般情况下,过失犯罪只有在造成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时刑法才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人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是表现在主观意志上,而是体现在客观效果上。由于过失的主观恶性明显小于故意,所以刑法对过失犯罪的规定不同于故意犯罪,具体如下:过失犯罪均以发生危害结果为要件,而故意犯罪并非一概要求发生危害结果。过失犯罪情况下,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既不追求,也不放任,而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主观上根本反对发生这种危害结果,因而主观恶性较故意犯罪要小得多刑法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责任”,“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体现了刑法以处罚故意犯罪为原则,以处罚过失犯罪为特殊的精神。过失犯罪只有当行为已经给社会造成危害结果的情况下,才能构成犯罪。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就不存在过失犯罪刑法对过失犯罪规定了较故意犯罪轻得多的法定刑。过失犯罪只有在刑法分则条文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负刑事责任。如果刑法分则条文没有规定的,无论某一过失行为危害程度如何,都不能构成犯罪。对于故意犯罪的,只要是行为人主观上存在犯罪故意并实施一定犯罪行为的,就可以认定为构成犯罪,但是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处罚时,就应当考虑犯罪嫌疑人的其他方面的表现,包括犯罪行为是否实施完毕,有无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等情形。



相关内容:

·行贿入罪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一、行贿入罪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行贿入罪标准是违法获得的数额也要达到3万元以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没把对方打伤会不会够成故意伤害罪?
    没把对方打伤会不会够成故意伤害罪?没把对方打伤不会够成故意伤害罪,打架致他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


·伪证罪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伪证罪作为一个历史悠远的罪名,是当前世界各国刑法中都有规定的一个罪名,我国刑法当然也不例外。我国《刑法》第305条对此罪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伪证罪法条是如何规定的吧。 【伪证罪定义、量刑】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定义、量刑】 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


·南京市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的毒品种类有很多,包括鸦片、海洛因等等,而行为人要是有贩卖这些毒品的故意,根据法律的规定无论数量多少,都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过可能我国各地关于贩卖毒品罪的具体处罚不太一样。今天,我们主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南京市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贩卖毒品犯罪,在下列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具有《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支持残疾赔偿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支持残疾赔偿金?在大多数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理论上应该是支持赔偿的,根据相关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司法解释规定怎么处罚?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司法解释规定怎么处罚?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假释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法院会直接审理此新罪并量刑,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根据其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1)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


·盗伐林木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
    盗伐林木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盗伐林木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另外,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的规定,盗伐林木罪是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抢劫罪与绑架罪有什么区别
    抢劫罪与绑架罪有什么区别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2、客观要件不同。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当场将其财物劫走;绑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不排斥财物所有人)、经管人的亲属使用暴力、...


·刑法构成要件有哪些,是怎么规定的?
    在刑法的规定当中,规定了很多罪名的犯罪构成,由于很多罪名所侵犯的客体是不相同,并且所带来的危害也是不同的,所以对于不同的罪名要区别对待,对于每一个条文有构成要件要素的组成,关于刑法构成要件有哪些,是怎么规定的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一、刑法构成要件有哪些,是怎么规定的? 对构成要件要素可以进行不同分类。 (一)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说明行为外部的、客观方面的要素...


·刑诉侦查阶段的律师辩护人规定有哪些?
     刑诉侦查阶段的律师辩护人规定有哪些? 1、一是当事人的选择。 案件来源无非是三条途径:主动上门聘请、朋友介绍和指定辩护。指定辩护的案件无法选择,法律援助是律师应尽的义务,接受指定后,就应该尽心尽力地办理。但前两种情况下律师是可以做出选择的。怎样选择?应当对委托人进行必要的考察和了解。不但要了解他的诉求,还要了解他的品行;不但要了解他的家庭状况,还要了解他的教育背景。总之,尽可能多地掌握委...


·法院拒执罪流程是怎样的?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是现实生活中,有的老赖不仅赖账,而且在被法院判决后还拒绝执行。这样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损害,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司法机关可以用拒执罪这个罪名立案。那么,法院拒执罪流程是怎样的?我们根据有关法律知识,总结了这篇文章。 一、法院拒执罪流程是怎样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一般由执行法院所在地的基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管辖。被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委托执行的执行案...


·酒驾出事故一定追究刑事责任吗?
    酒驾出事故一定追究刑事责任吗?酒驾出事故一定追究刑事责任的,酒驾肇事逃逸显然是违反犯罪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酒驾肇事逃逸是一种特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酒驾肇事逃逸的,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或是刑事责任都要比没有逃逸的处罚更严厉。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