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时哪些债务需要共同承担

离婚时哪些债务需要共同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见,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产生,或者该借贷财物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具体来说包括: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这里所说的为家庭共同生活是指所负债务应当是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类似为购房负担的债务。其不仅包括衣食住行,还包括教育投资。2、婚前买房财产转化成共同财产,债务应当转化为共同债务;婚前购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其所负债务应当是个人债务,但是当该房产或其变卖的财产转化成共同财产时,基于该房产的个人债务转化成共同债务。3、从事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夫妻生活中有以夫妻财产进行生产经营的,也有以个人财产进行生产经营的,前一种所负债务当然为共同债务,后一种只要用于家庭生活,则生产经营中负担的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4、因抚养子女或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7、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8、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二、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什么条件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 债务必须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始于婚姻关系生效,终于夫妻关系终止;第二, 债的主体可以是夫妻双方也可以是夫妻中一方;第三, 所付债务必须是为了家庭生活需要并用于家庭生活、生产经营。大多数情况下,用于夫妻生活之间的债务,夫妻商定利用共同财产清还,共同财产不够时在分别承担份额。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要求对属于共同所有的债务一并作出处理。此时原则上是由双方共同偿还,通常先由共同财产进行清偿,要是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由夫妻协商清偿。而在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但是要注意,夫妻债务中如果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则就由夫妻一方个人承担偿还责任,对于另一方而言债权人没有向其追讨欠债的权利。



相关内容:

·欠钱一直不还电话不接怎么办?
    欠钱一直不还电话不接怎么办?欠钱一直不还电话不接在诉讼时效的范围之内进行起诉。首先,借款在诉讼时效内是受法律保护的。对于该借款,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为自约定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在最长诉讼时效20年内可以随时主张还款,出借人自主张还款之日起诉讼时效开始起算,且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其次,如果上述两种情形已超过3年诉讼时效,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


·信用卡欠五万还不上的后果有哪些
    信用卡欠五万还不上的后果有哪些?1、信用卡逾期滞纳金。2、逾期利息。用户使用信用卡透支以后,一般有20多天到50多天不等的免息还款期,如果持卡人还款逾期,那么该持卡人上月的所有费用都不再享受银行的免息待遇,而循环日息高达万分之五,即年利率达到18%。3、不良信用记录。4、被银行起诉。5、恶意透支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公司变更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变更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变更有办公室搬迁、公司名字更改等形式上的公司变更,也有把有限公司变为股份公司等内容上的公司变更,不同的公司变更方式对于变更后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也不同。那么公司变更后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今天,给您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一、公司分立合并,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1、公司合并的情形 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两种方式,不管采用何种合并方式,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如何向法院提起诉讼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如何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知道,诉讼是债权人有效讨债的手段之一,可是当遇到债务人死亡的情况时,不少债权人就不知道该怎么使用此项手段了。那么,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如何向法院起诉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债务人过世债权人该怎样起诉才能追讨会欠债?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如何向法院起诉对于这类案件,主要涉及到几个方面的问题:1、原告和被告的主体资格问题。债务人死亡后...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都有哪些呢?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都有哪些呢?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1、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


·借条一般包括什么内容
    借条一般包括什么内容 一、借条一般包括什么内容 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 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


·离婚前夫妻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前夫妻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一、离婚前夫妻债务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前夫妻债务协议应该写男女双方身份信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财产处理:存款、房产以及其他财产。 甲方(男方):______出生于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出生于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户籍地址:________...


·抵押担保是指贷款人和第三人的什么行为?
    抵押担保是指贷款人和第三人的什么行为? 一、抵押担保是指贷款人或第三人的怎样行为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由此可以看出抵押担保的特点在于: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抵押物是动产...


·一般合同条款都?
    一般合同条款都有哪些种类 一、合同条款都有哪些种类 根据合同条款的地位和作用,合同条款主要有以下几条: 1、必备条款和非必备条款 所谓必备条款又称主要条款,是指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特别约定所必须具备的条款,缺少这些条款将影响合同的成立。所谓非必备条款又称普通条款,是指合同的性质在合同中不是必须具备的条款,即使合同不具备这些条款也不应当影响合同的成立,如有关履行期限、数量、质量等条款在缺...


·民间借贷法律规定最高的利息是多少?
    民间借贷法律规定最高的利息是多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如果不超过36%,债权人主张利息是支持的,超过36%的,超出部分无效。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在民间借贷利息上产生矛盾。对民间借贷利息纠纷可以参照《合同法》的明确规定:第一,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债务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偿还或者在未约定还款期...


·一、起诉离婚财产和债务怎么分配?
    一、起诉离婚财产和债务怎么分配?谁提出离婚对财产如何分割并无影响。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


·合同罚款和违约金怎么定?
    合同罚款和违约金怎么定? 一、违约金怎么定 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 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他不需要经人民法院判决,只要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即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