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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中国银行延迟还款的规定是什么? 疫情中国银行延迟还款的规定是什么疫情中国银行延迟还款的规定是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够进行办理,第一是确诊患者及疑似病例,包括因新冠肺炎住院治疗、在家治疗及因疫情防控被隔离观察人员,以及患者配偶等。第二是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包括医护工作人员、相关政府机构工作人员、部队官兵等。第三是疫区客群,包括湖北省,浙江温台地区。第四是从事疫情影响较严重行业(包括经营者),比如餐饮住宿、物流运输等。当然以上只是我们...
·借钱对方说借条没有了怎么办? 借钱对方说借条没有了怎么办?借钱后还钱时对方说借条没有的,应当让债权人写收条,防止债权人再次要款。收条是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性的应用文。收条也称作收据。收条也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应用文样式。收条一般适用于下列一些场合: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如果当事人在场,则不必再写收条,而只把原来的欠条或借条退回或...
·银行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银行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一、银行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什么 银行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 1、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2、标的 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金融组织贷给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的贷款主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给自然人的贷款一般可直接支付人民币。 3、借款的用途 借款合同中,必须体现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以文字形式规定其借款的用途。借款方...
·国家赔偿法公安局条款是什么? 由于我国正处在进一步健全法律体系、建立法治社会的路上,在当今的司法实践中,或多或少的会出现执法行为的不规范,使当事人的正当权利受到侵害。这时,就需要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国家赔偿法公安局条款。那么国家赔偿法公安局条款有哪些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以下赔偿标准的内容仅供参考 (一)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赔偿 1、申请材料赔偿请求人需提交赔偿申请书;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证明赔偿请求涉及的刑事拘留、行政...
·公司变更债权债务的处理有什么特别要注意的吗 公司变更债权债务的处理有什么特别要注意的吗 公司变更时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一、公司形式上的变更 公司形式上的变更包括有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方面的变更。依据《公司法》、《工商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对上述内容的变更均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但上述内容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变更登记之前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
·儿子是低保父母可以有存款吗 如可共同生活,其父母的存款具有共有财产属性,且家庭成员对共同生活人有救助义务,这样情况是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低保政策法如下:一、对象: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二、具体的包括以下四类人员:(一)三无人员。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二)失业人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
·公司法人去世欠债怎么处理? 在有限责任公司里面,董事长或者 公司法人去世欠债怎么处理? 在有限责任公司里面,董事长或者总经理通常是法人,他们负责对公司进行管理,对外代表公司形象。有时候,法人因为投资经营会对外借钱,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当法人遇到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的,其债权人最关心的债务偿还问题。那么,公司法人去世欠债怎么处理?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公司法人去世欠债怎么处理 债权人首先应当找到已故欠债人的继承人,向其告知债权人对欠债人享有的债权情...
·一、炒股欠债离婚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炒股欠债离婚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判断一方炒股欠下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主要是看是否将炒股收入用于家庭生活。如一方借款用于购买股票,是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发生的,炒股又是合法的经营活动,如果炒股有赢利,也是用于家庭生活,那么一方借款炒股造成损失后,出现无力偿还的情况,应视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也就是说,一方本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夫妻应当共同偿还。 确定婚姻关系存续...
·如何处理客户拖欠货款? 如何处理客户拖欠货款? 签订规范合同是对付清欠的有力武器 在当前的买方市场的环境下,很多出企业为了开拓业务,采取赊销方式,先发货,后收款,这无疑为经销商的风险转嫁提供了机会。另外,很多国内外贸企业也采用付款交单或承兑交单方式,在这两种方式下,银行也只是提供转交单据、代为提示单据、代为收款转账等服务,在经销商拖欠货款或拒绝提货的情况下,企业的利益也得不到保障。 考虑到其中的巨大风险,我们建议企业停...
·夫妻个人债务认定范围有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认定范围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配偶一方没有追认的,应视为夫妻一方债务。包括:(一)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
·夫妻双方离婚债务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离婚债务怎么分配 一、双方离婚债务怎么分配 离婚债务的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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