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住房公摊面积是指哪些面积

住房公摊面积是指哪些面积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二、不计入用地面积的范围(1)无明确使用权属的冷巷、巷道或间距地;(2)市政管辖的马路、街道、巷道等公共用地;(3)公共使用的河滩、水沟、排水沟;(4)已征用、划拨或属于原房地产证记载范围,经规划部门核定需要作市政建设的用地;(5)其他按规定不计入宗地的面积。三、如何解决公摊面积纠纷作为房屋总建筑面积的一部分,分摊面积的多少,直接影响购房者实际获得的使用面积。对此尽管《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等法规作了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个别发展商仍然将经营性用房、人防工程或其他与房屋无关的面积调整实测面积和暂测面积的误差。购房者可以参照上述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发展商在补充协议中列明的分摊范围,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坚决要求予以删除。或者在补充协议中明确所购房屋的实际使用率,即实际使用面积与房屋总建筑面积的比率,当发展商交付的房屋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时,购房者即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我们发现在房产证中,标注的房屋面积里面其实也是算上了需要承担的公摊面积的。而每个月我们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的物管费里面,同样也是算上了公摊面积。既然是属于公共面积部分,那自然就不会单独属于某一户人所有,在使用上面所有的业主都是享有共同使用权的,不允许任何一户业主私自占有公共部分。



相关内容:

·商品房惩罚性赔偿法条是怎样的
    商品房惩罚性赔偿法条是怎样的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


·农村自建房离婚怎么分财产?
    一、农村自建房离婚怎么分财产?需要看该拆迁房在拆迁时是谁的,因为房屋拆迁的补偿是针对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补偿。如果是婚前的个人财产,那取得房产证后也是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共同财产的分配。如果该房屋是两个人的婚后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需要分割的。双方可以就补偿款部分,协商约定各自份额。协商不成,如果有纠纷的话,只能到法院去起诉离婚,让法院判决各自的份额。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根据《婚姻法》及...


·房产解除质押需要多久
    房产解除质押需要多久 不动产质押并不为我国现行法律所承认,但是在法律实践中却存在着多种多样的不动产质押。办理房产质押之后,当债务人在借款期限内将债务履行完毕即可申请解除质押,那么房产质押是什么? ?房产解除质押需要多久 ??将在下文就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相关解答。 ? 一、房产解除质押需要多久 办理房产质押之后,债务人在借款期限之前将债务还请,就可以申请房产解除质押。 由于房屋是不可以质押的...


·现在租房的人越来越多,租房的形式也很多种多样,面的多样化的租
    现在租房的人越来越多,租房的形式也很多种多样,面的多样化的租房形式我国也有针对性的出台了很多相关政策法规,那么这些法律法规的意义在哪呢,以下就是我们为您举出的有关租售同权厦门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广州明确推出【租售同权】口号,是立基于【壮大租赁产业,形成新经济增长极】的目的,相关措施包括扶持住房租赁企业,打造广州现代租赁产业总部经济;鼓励商改住租赁;发展“城中村”现代租赁服务业;发展既有建...


·2023年房产继承新规有哪些?
    房产继承新规有哪些?(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二)继...


·二手房买卖中的陷阱有哪些
    很多人反映,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都落入了对方设置的陷阱之后,自己的利益遭受了很大的损害。这也就为后面的购房者提了一个醒,买卖二手房需要注意其中的陷阱。那到底二手房买卖中的陷阱有哪些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陷阱一:个人现金收房。 由于许多业主已对“现金收房”的把戏有所提防,不法中介于是又以“个人”名义“现金收房”的花招粉墨登场。这些不法中介先伪装成个人购房者,与业主谈好房价后,再与...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生活当中夫妻如果离婚的话,那么针对房子这样不动产的分割可以选择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房产评估折价分给另一方,另一种就是将房产切切实实的进行分割,分配给哪一方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就是需要去办理过户手续了。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一、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1、需拿协议书去法院,得到认证才能办理。 2、跟正常交易需时差不多,两星期左右。 3、协议书,产权...


·二手房购房须知有哪些
    二手房一般是指不是新开发的楼盘,已经买卖或者居住过,在房产局有过备案登记的房屋。在房价日益增长的现在社会,二手房已经成为许多购房者的选择,那么,二手房的购买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今天就来给您讲一下二手房购房须知。 一、二手房买卖途径 二手房的买卖途径很多,有实体店与网络两种。 1、直接到房产中介实体店 去实体店了解当地的二手房信息或出售房子是最直接的的方式,但也有不足之处,就是浪费时间,不能第一时间...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如何办理?
    新婚姻法公布实施后,对于男方婚前购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引起了许多女方的不满、有的甚至还产生了恐慌情绪,认为这项规定对于婚姻中的女方不够公平,因此,部分女方要求在男方婚前所购房屋的产权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那么,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婚后加名怎么办理呢? 一、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须无按揭按揭加名须变更他项权证 新婚姻法出台后,许多未婚夫妻要求婚前房产证加名字,以免自己利益蒙受损失,但婚前房产...


·在实务中,经常出现不是开发商违约,就是购房者违约的情况,购房
    在实务中,经常出现不是开发商违约,就是购房者违约的情况,购房者的购房之路可谓是艰难坎坷,所以您有必要了解购房违约金的有关法律知识。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就可以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和合同中的约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那此时如何算购房中的违约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算购房中的违约金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很多,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须在签订抵押合同的30日内在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法定程序,也是不动产抵押活动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法律文件。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双方应带齐以下有关法律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证明书; 3、如代理人办...


·房屋出租应缴纳什么税费
    出租应缴纳什么税费出租缴纳的税费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个人出租非住房。第二种是个人出租住房。二、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4. 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