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合法清债公司被国家承认吗?

清债等同于追债,一般指非国家执法行政手段完成但经国家工商机关正式注册的专业从事商务调查及信息咨询服务的个人或集体企业进行的债权债务纠纷业务。一、合法清债公司被国家承认吗?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并不允许成立讨债或清债公司之类的组织,发生债务纠纷,最有效的清债办法还是以欠条和有效证据运用《民事诉讼法》的法定程序追讨欠债,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书的,还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个人债务纠纷怎么解决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例如甲以耕牛抵押借款一千元,到期未还,债权人便可以扣押该耕牛以敦促甲还债,也可以依法变卖该牛使自己的权利实现,也可使耕牛折扣归己,余款可退还。这就是民法上的抵押权。三、避免个人债务纠纷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2、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4、出现纠纷后双方要注意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在发生了债务后双方也是需要签订相应的借条等凭证,那么在凭证中也是要写明债务的具体信息以及债务的偿还日期等内容,如果在规定的偿还日期内债务人没有及时的履行偿还义务时,债权人也是可以通过提起法律诉讼或者是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可以扣押一部分债务人的财产。



相关内容: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活动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您经常会听到有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活动的犯罪案件。但是很多人都不太了解非法吸收公众财管和集资诈骗的区别,甚至有些人觉得二者并没有很大的区别,虽然二者有共同之处但是也存在着相当大的区别,下面就我们给您介绍下二者的区别。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活动的区别有哪些? 1、在犯罪的客体方面,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而且同时侵...


·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应该怎么办
    实践中,如果债权有“时效已过”之事实,则债务人由此获得拒绝履行给付的权利,即时效抗辩权。它不仅使公力救济措施可能难以正常实行,也会使私力救济措施的作用受到影响。那作为债权人,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应该怎么办呢,换言之,债权过了诉讼时效该如何救济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陈述。 一、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应该怎么办 对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救济:(一)自愿履行。对时效已过之债权,债务人自愿...


·写借条本人不在场可以吗?
    写借条本人不在场可以吗?若是满足一定的条件写借条时本人不在场是可以的,这里的条件主要就是签署了委托合同,建立了代理关系。《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


·借条与欠条有哪些不同
    借条与欠条有哪些不同 民间借贷中,总少不了订立借条或者欠条。但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并没有真正区分清楚借条与欠条的。那到底借条与欠条有哪些不同呢?不同的场合下,应该用哪一种?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诉讼有效期不同 借条 有约定的,3年有效;无约定的,20年有效。 借条的诉讼时效为3年,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借条标注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3年未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再保护。 没有约定还...


·追讨欠债是怎样打债务官司
    追讨欠债是怎样打债务官司在债务人拒不还债时,债权人可以用于讨债的手段有很多种,而总的来说,不外乎两种类型,非诉讨债的方法与诉讼讨债方法。而诉讼讨债即俗称的打债务官司。那么,债权人追讨欠债是怎样打债务官司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追讨欠债是怎样打债务官司1、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


·上市公司老总欠钱不还怎么办
    上市公司老总欠钱不还怎么办?上市公司老总个人欠钱不还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当事人,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欠多少钱不还可以立案?1、不管多少金额,法院都会立案,建议...


·银行倒闭了贷款怎么办,相关规定有哪些
    银行倒闭了贷款怎么办,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才可以申请。 而且,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按各种标准划分出的贷款类型也是有差异的。如美国的工商贷款主要有普通贷款限额、营运资本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几种类型,而英国的工商业...


·债务人死亡利息怎么算?
    债务人死亡利息怎么算?债务人死亡利息也是需要计算的,具体方式有:(1)定期计息定期计息的贷款,规定每季度末月20日为结息日,计息期为上季末月21日起至本季末月20日止。计算公式=计息积数×(贷款年利率÷360)。(2)逐笔结息逐笔结息即利随本清的结息方式。贷款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天数×(贷款年利率÷360)。二、法院规定的利息上限是多少?《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借...


·民间借贷合同要公证吗
    民间借贷合同要公证吗 一、民间借贷合同要公证吗 公证与否,取决于双方约定,并非法定必需程序。当然,合同办理公证有两大好处: 1、公证机构的介入有助于为当事人起草、修改、完善合同,弥补当事人相关法律的不足,审核其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防止无效合同的发生,及时制止欺诈行为。 2、公证机构对借贷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对民间借贷合同进行公证并对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其效力相当...


·不记名债券主要指的是什么
     一、不记名债券主要指的是什么 不记名债券(英文:BEARER SECURITIES) 为发行公司或政府没有把债券所有人姓名登录在名册上的债券,持券人只凭息票领取利息。好处是投资者的身份保密,坏处是投资者一旦损毁或失去债券便难以证明其拥有人的身份。 无记名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让其债权时,其转让效力 的产生与记名公司债券转让不同,其转让依转让人和受让人 之间意思表示和交付债券而产生效力。持有无记...


·签订借款合同时有哪些要注意的
    签订借款合同时有哪些要注意的民间借贷中,我们在借钱的时候通常都会签订借款合同。在签订借款合同的时候,除了要注意看借款期限和利息等内容外,还要注意其他很多方面。那么签订借款合同时有哪些要注意的?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签订借款合同时有哪些要注意的(一)还款期限需注意合同中应写明还款期限,便于资金收回和维护自身权利。另外,在诉讼时效方面需要注意是:借款没有约定还款...


·借条上金额大小写不一致,如何认定?
    对借条效力的认定即是对证据效力的认定,应适用《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有关证据方面的规定。对于借条上大小写不一致的问题,首先应确定借贷关系事实是否存在,而后再确定借款数额,对于借款数额的认定如果有其它证据的话可以作为佐证,比如见证人或者银行汇款凭证,如果没有,因为大写对个、十、百、千、万是有明确概念的,一般不会出错,而小写很有可能因遗漏一个数字,比如0而导致错误,因此,应以大写为准。当然如果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