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新刑法讲证据的相关知识是什么

证据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占有较大的比重,以及在各类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都有重要作用,新刑法在证据调整中做了完善。那么新刑法讲证据主要在证明标准,以及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等方面做出了说明和补充。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解答。
一、确定了证明标准
修正前的刑诉法在确定了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时应符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但对于什么样的情况下才属于“证据确实、充分”,并无详细的规定,甚至相关司法解释中也未提及。而新刑诉法的效力等级是法律,并适用于所有刑事案件。 新刑诉法第53条第2款确定了“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从文义上理解就是,对案件进行定罪和量刑的每一节事实均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这是对证据“量”方面的要求;“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强调了定案证据的“程序”合法性,既包括证据取得程序的合法性,也包括证据审查、质证程序的合法性,该规定与新刑诉法“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等相呼应,是对证据“质”方面的要求;“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是这三项细化标准中最重要的一项,“排除合理怀疑标准”是英美法系法官在审判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意指“只要公诉方的证明没有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或者说裁判者对被告人有罪的证明还存在合理的怀疑,就应该在认定案件事实时做出有利于被告的推定或解释,就应该判决被告人无罪”。“排除合理怀疑”也是无罪推定原则在证据制度中的体现。
二、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
新刑诉法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上升到法律的效力等级,更有利于维新刑诉法以五条八款的篇幅详细地对该规则作出了规定,对该规则具体内容总结如下:
1、明确规定了排除非法证据的范围。以暴力或威胁的方式获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均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物证、书证的收集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如不符合法定程序应予以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亦不能作为证据使
2、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运用提前到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该规则将在诉讼阶段发挥最重要的作用。
3、规定了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包括启动、调查和处理三个方面。关于启动程序,按照新刑诉法第55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于侦查机关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均可提出控告、举报。调查权在公诉机关和人民法院。
4、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中的证明责任在公诉机关。
5、确定了审判阶段排除非法证据的具体标准。新刑诉法第58条对非法证据的排除给了定锤之音,确认或不能排除存在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以上的介绍中,相信您已经对新刑法讲证据有了认识,新刑法下的证据证明要确实充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中要注意的是实物证据以不排除为原则、以排除为例外是符合我国的国情的制度。完善了证人制度,总之,新刑法下的证据是案件裁判的根据,证据的取证、质证与认证是诉讼的核心环节。
相关内容:

·受贿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什么
    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中,包括了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而主观方面更多的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犯罪时候的一个主观心态,不同罪名对应的主体方面不一样。那其中受贿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什么呢?针对这个问题,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受贿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什么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


·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人们在消费时往往选择信用卡进行支付,信用卡方便了您的生活,同时也带来了隐患。信用卡诈骗和信用卡盗窃案件逐渐发生。很多人不清楚这两种犯罪行为的区别,接下来,本站我们收集了相关的额资料为您具体介绍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的区别,欢迎阅读! 一、信用卡诈骗罪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行为: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质地、模式、版块、图样以及磁条密码等制造出来的信用卡。所谓使用...


·信用卡逾期不还是否构成诈骗罪
    信用卡逾期不还是否构成诈骗罪是否构成犯罪并不一定,需根据具体的情形来确定。如果在到期还款日后持卡人没有全额还款且未选择最低还款额还款,银行一般采取的下列措施:1、给信用卡逾期者打催缴电话或者发催缴信。2、逾期超过6次且有一次逾期不还就会被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列入黑名单,银行会冻结逾期不还者信用卡账户,将逾期者加入黑名单,欠款记录可能被反馈至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导致持...


·法律规定中缓刑的对象包括哪些?
    虽然可以对罪犯适用缓刑,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对所有的罪犯适用,毕竟缓刑是一种很有利的刑事处罚制定,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只有针对那种罪刑比较轻的才能适用。究竟法律中规定缓刑的对象包括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的对象包括哪些 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就是说,适用缓刑...


·犯罪未遂特征包括了哪些
    犯罪未遂特征包括了哪些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


·不构成犯罪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不构成犯罪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犯罪的未遂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如果不构成犯罪的话,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二、犯罪未遂的犯罪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


·量刑5到7年可能判3年以下吗?
    量刑5到7年可能判3年以下吗? 一、量刑5到7年可能判3年以下吗? 对于量刑的标准在五到七年的是没有可能会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


·醉驾可以不用拘役吗?
    醉驾可以不用拘役吗醉酒也是有可能不判拘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的规定来看,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同时危害不大的,则不予定罪处罚。而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则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因此,要是符合上述两种情形之一,要么不以刑事犯罪认定醉驾行为,要么虽然认定构成犯罪,但实际却可以对行为人免予刑事处罚。由此可见,醉酒驾驶最后也是有可能不被判拘...


·晋安分局故意伤害刑拘多久?
    晋安分局故意伤害刑拘多久? 一、晋安分局故意伤害刑拘多久? 刑事拘留最长是三十七天。但接下来有可能被逮捕、判刑。 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


·根据刑法规定卖假口罩犯法吗?
    根据刑法规定卖假口罩犯法吗?根据刑法规定卖假口罩犯法,不仅仅侵犯到的是我们国家的治安管理等相关的行政法律,而且他触犯了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卖假口罩可能会按照我们国家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来进行一定数额的行政罚款,如果说情节比较严重的,那么还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当中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保护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


·什么是聚众持械劫狱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近年来,年轻人犯罪比例呈上升趋势,年轻人冲动,哥们义气,是非观念不强,也是导致这个群体犯罪率上升的一方面原因。近期,您关注最多的一个词就是聚众斗殴,聚众抢劫,更甚者聚众持械抢劫,聚众持械劫狱的重型犯罪案件频频出现。现在,和您介绍一下什么是聚众持械劫狱罪? 一、什么是聚众持械劫狱罪 聚众持械劫狱罪,是指狱外的人聚众持械劫夺被监禁在狱中的罪犯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监管秩序。监狱、劳改队、看...


·刑事案件批捕的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案件批捕的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1、公安机关提请批捕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2、检察院审查批捕,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2)犯罪嫌疑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