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新刑法讲证据的相关知识是什么

证据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占有较大的比重,以及在各类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都有重要作用,新刑法在证据调整中做了完善。那么新刑法讲证据主要在证明标准,以及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等方面做出了说明和补充。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解答。
一、确定了证明标准
修正前的刑诉法在确定了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时应符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但对于什么样的情况下才属于“证据确实、充分”,并无详细的规定,甚至相关司法解释中也未提及。而新刑诉法的效力等级是法律,并适用于所有刑事案件。 新刑诉法第53条第2款确定了“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从文义上理解就是,对案件进行定罪和量刑的每一节事实均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这是对证据“量”方面的要求;“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强调了定案证据的“程序”合法性,既包括证据取得程序的合法性,也包括证据审查、质证程序的合法性,该规定与新刑诉法“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等相呼应,是对证据“质”方面的要求;“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是这三项细化标准中最重要的一项,“排除合理怀疑标准”是英美法系法官在审判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意指“只要公诉方的证明没有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或者说裁判者对被告人有罪的证明还存在合理的怀疑,就应该在认定案件事实时做出有利于被告的推定或解释,就应该判决被告人无罪”。“排除合理怀疑”也是无罪推定原则在证据制度中的体现。
二、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
新刑诉法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上升到法律的效力等级,更有利于维新刑诉法以五条八款的篇幅详细地对该规则作出了规定,对该规则具体内容总结如下:
1、明确规定了排除非法证据的范围。以暴力或威胁的方式获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均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物证、书证的收集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如不符合法定程序应予以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亦不能作为证据使
2、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运用提前到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该规则将在诉讼阶段发挥最重要的作用。
3、规定了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包括启动、调查和处理三个方面。关于启动程序,按照新刑诉法第55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于侦查机关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均可提出控告、举报。调查权在公诉机关和人民法院。
4、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中的证明责任在公诉机关。
5、确定了审判阶段排除非法证据的具体标准。新刑诉法第58条对非法证据的排除给了定锤之音,确认或不能排除存在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以上的介绍中,相信您已经对新刑法讲证据有了认识,新刑法下的证据证明要确实充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中要注意的是实物证据以不排除为原则、以排除为例外是符合我国的国情的制度。完善了证人制度,总之,新刑法下的证据是案件裁判的根据,证据的取证、质证与认证是诉讼的核心环节。
相关内容:

·因盗窃罪被批捕可能判缓刑吗
    要看犯罪情节轻重。如果犯罪情节较轻,并且符合其他缓刑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毒品犯罪分子是国家重点打击的对象,如果对毒品犯罪分子进行包庇,就可能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从包庇罪中单立出来的一项罪名,可见我国刑法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持严厉惩处的态度。但是国家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疑惑。 一、什么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


·死缓限制减刑是不能减刑吗
    你知道什么是死缓限制减刑吗?这是自刑法修正案八以来新增的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针对所有的死缓犯都要限制减刑。那么死缓限制减刑是不能减刑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死缓限制减刑是不能减刑吗 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解释,限制减刑意为被判处死缓时,如果后期要减刑,也必须服满一定期限才可以减刑。死缓限制减刑的意思不是说不能减刑,但是只能减刑一定的时间,不可以没有限制的减刑。因此,死缓限...


·无锡市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如何处罚故意伤害罪
    行为人要是对他人人身进行损害,并且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损害结果的,那么就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在无锡市,这个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构成故意伤害犯罪的,按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致一人轻伤一级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


·行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行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目前,根据行为人或单位具体行为的情节不同、对象不同,可以将行贿方面的犯罪分为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以及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于不同的罪名,《刑法》中规定的处罚不同。具体处罚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


·什么叫私闯民宅定罪标准
    什么叫私闯民宅定罪标准?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3、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尸闹事,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4、非法强行侵入并封闭他人住宅,致使他人无法居住的;5、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


·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在期间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在期间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 在假释考验前内再犯新罪的,不能认定构成累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中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


·故意放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放火罪立案标准: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5、其...


·犯盗窃罪不能判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盗窃罪是最古老的财产犯罪,发案量占全部刑事犯罪案件的七成左右,一直是打击犯罪的重点。在我国现阶段的刑事政策下,犯盗窃罪后在适用缓刑、假释时,审查还是比较严谨的。犯盗窃罪判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而其中在哪些情况下犯盗窃罪不能判缓刑的呢?我们为你做解答。 一、盗窃罪判缓刑的条件 缓刑的适用条件 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
    刑事拘留指的是相关执法部门特殊紧急的情况下,对犯案人员或重大嫌疑人,临时抓捕限制他们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又称之为刑事拘留。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刑事拘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部门对犯案人员或重大嫌疑人,如果有以下情况的,全都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谋做违法的事情但还没行动、正在干违法的事情或者在干完违法的事后被公安人员发现的; (二)被被害人指认或者犯罪过程中有目击证人,被目击证人指认...


·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的和未实行有什么区别?
    实行终了和未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有什么区别?区别在于犯罪中止发生的时间不同:终了的中止是犯罪人把要实施的行为实施完了,不过阻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未终了的中止是在犯罪中犯罪人自动放弃了犯罪。投毒后等被害人喝下前放弃犯罪应该属于未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因为因为跟危害结果产生之间需要一定的时间。(一)根据其发生的时空范围,可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1、预备中止即发生在预备阶段的中止...


·缓刑期间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实践中,罪犯在缓刑期间的具体表现情况,关系着缓刑期满后对其作出的下一步处理,因而在缓刑期间应该小心谨慎、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在缓刑期间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缓刑期间注意事项包括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期间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