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无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无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离婚分割是怎样的与房产证什么时间拿下来无关系!主要是购房款属于婚前付款的,不管是全额付清房款还是按揭付款,那些付款凭据保留好,那是付款人这方的婚前财产证明,不分割。房产分割出涉及到婚姻法规定的财产分割规定外,还受到国家房产登记规定、各地方房产限购政策等约束。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可以按照以下法律规定予以处理。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将以下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予以处理:1、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夫妻共同名义;2、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3、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夫妻共同财产。二、离婚时没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如何分(一)、如果在离婚时没拿到房产证的,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将会对房产不予处理。按照目前的情况,要是在离婚时还没取得房产证的大部分是由于现在房子还在还贷中,因此还没拿得房产证。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想要分割房产的话,不管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者是说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只要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将会对房产不予处理。(二)、离婚过后,当事人可以在正式取得房产证后再向法院另行起诉。虽然法院对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予处理,但不是真的不管,只要在贷款中的房子正式取得房产证的时候就可以另行起诉确定分割。所以,当事人在取得房本前可以先安心住着,拿到房本之后在确定具体的分割。(三)、注意,在离婚判决时对房产证上有第三人名字的房产法院也将会不予处理。实际中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为第三人,所以在进行离婚诉讼时会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之诉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根据以上的内容您可以看出,有没有房产证跟离婚和分财产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所以不想分割财产,那么就需要找财产是婚前的个人财产,没有证据证明是自己的婚前财产,那么没有办法,财产就得两个人平均的分割,跟对方挣钱没有挣钱也是没有关系的。



相关内容:

·商品房一般有哪些
    商品房一般有哪些质量问题 一、有哪些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如果是一些小的质量瑕疵问题,例如比较小范围的空鼓、门窗缺少配件密封不到位、开启不灵活等,这些问题业主可以直接报修物业或者开发商进行处理,物业或者开发商会安排专门的施工人员,来进行问题之处的维修工作。 2、一些比较大型的质量问题,直接导致业主无法完成入住的。 例如房屋漏水等。如果业主尚未完成收房手续...


·一、蒙自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
    一、蒙自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长沙户口或者是有一年以上社保或者纳税证明,可以做到首付3成1、新房购买新房,采用商业贷款,最高可以贷款成交价的8成,首付款最低支付需要2成。如果你买100万元的房子,除去税费,首付要20万元。采用公积金贷款,最高可以贷款60万元(前提是流水和收入证明够),那么首付款=(买房成交价-60)万元。2、二手房购买二手房,二手房与新房的最大区别是:二手房贷款一般采用评估价,即最高...


·购房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事项
    购房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事项(一)签订补充协议,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宣传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以防收房时发现房子与广告宣传有天壤之别,却没有依据要求开发商退房或者承担相应的责任。(二) 明确贷款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要明确责任划分,避免出现纠纷无据可依。(三)办理产权证的时间也要明确在合同里...


·一、店面租期未到房东违约怎么办?
    一、店面租期未到房东违约怎么办?店面租期未到房东违约应该和房东进行积极沟通,不行的话再起诉要求违约金,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二、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


·商品房买卖欺诈行为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欺诈行为有哪些对于商品房这一较为特殊的商品而言,由于其生产周期长、环节多、价格高等特点,在认定“欺诈”时有其特殊性。那么,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行为中的“欺诈行为”呢,商品房买卖欺诈行为有哪些呢,如果遇到开发商有欺诈行为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品房买卖欺诈行为有哪些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


·离婚房屋的按揭贷款怎么办?
    离婚房屋的按揭贷款怎么办?离婚房屋的按揭贷款可以由双方来协商解决,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但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债务的转...


·20年房屋产权到期了还可以买卖吗?
    20年房屋产权到期了还可以买卖吗? 一、20年房屋产权到期了还可以买卖吗? 20年房屋产权到期了还可以买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发布)第12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现今社会,由于一手房的价格居高不下,很多经济条件有限又有购房
    现今社会,由于一手房的价格居高不下,很多经济条件有限又有购房需求的人就会选择购买二手房。在购买二手房时首先要弄清楚二手房的产权情况,这样可以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那实践中,究竟应该怎样搞清楚二手房的产权情况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搞清楚二手房的产权情况 在旧房交易中,产权证是最重要的。由于房屋不同于其他日用品,价值量巨大,法律对房屋的保护主要是对有合法产权的房屋进行保护...


·刑诉法查封房产的期限是多久?
    法院在审理一些关于财产方面的刑事案件的时候通常都会为了防止罪犯将案件涉及到的赃款藏匿或者转移,都会事先将被告包括房产在内的所有财产进行查封或扣押,但是刑诉法并没有赋予法院永久查封的权力,那么,刑诉法查封房产的期限是多久? 一、刑诉法查封房产的期限是多久? 房子查封有期限,最高人民法院有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


·购买精装修房需要注意什么
    给房屋进行装修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因此有些人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直接购买精装修房,这样就可以省去装修的步骤。但此时购买已经装修好的房屋,在选材用料上面,可能购房者也不是很清楚,因此就需要格外小心注意了。那究竟购买精装修房需要注意什么地方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购买精装修房需要注意什么 精装修房中,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装修材质、装修质量应符合样板房标准,否则,消费者如果认为其购买...


·哪些房产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很多种,仲裁就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解决方式。如果买卖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签订了仲裁合同或者购房合同本身包含仲裁条款,在发生纠纷时,就可以申请仲裁。那哪些房产争议可以申请仲裁?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房产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房地产仲裁是指房地产仲裁机关根据公民或法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发生的有关房地产所有权、使用权、买卖、赠与、交换、...


·结婚后父母出资给孩子买房属于共有财产吗?
    结婚后父母出资给孩子买房属于共有财产吗 除非加了儿媳名字,或男方父母明确表示这是赠与小夫妻的共同财产,否则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只写儿子一人名的话,不管是全款,还是首付,都是儿子的个人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