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夫妻离婚赌债怎么处理?

离婚赌债怎么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债务的,但如果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这俩种情况另一方在离婚时都不负有偿还义务。而且据你的情况,你的夫(妻)在外欠有赌债,肯定不是为你们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你没有偿还义务,况且赌债在我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就更不用偿还了,如果追债,你可以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二、离婚对夫妻债务如何承担我国《婚姻法》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离婚的赌债因为没有涉及婚姻双方的共同生活,所以不存在共同的债务问题,但是对于具体的问题,需要有关的法律进行一定的约束,另一方面,如果当事人对于问题的解决存在疑问,最好的方式就是自己寻求有关司法部门的帮助来解决和缓解。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夫妻共同债务都是需要先做出处理的。其中关于共同债务的处理,一般是先由夫妻共同财产作出清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协商承担。要是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官作出判决。但要注意一点,无论是协商约定债务承担还是由法院作出的判决,这都不能对抗债权人。



相关内容:

·网恋期间借钱没见面算诈骗吗
    网恋期间借钱没见面算诈骗吗属于借贷关系或者赠与,但如果之初就没有建立恋爱关系可能涉嫌诈骗。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 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


·企业之间的借贷有哪些风险
    企业之间的借贷有哪些风险 一、企业之间的借贷有哪些风险 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所以,企业之间的借款是不合法的。由此造成出借人的风险至少有三个方面: 1、可能招致行政处罚。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 2、因违法而使得借款利息不能获得支持。 3、借款担保不发...


·竞业限制条款终止
    我国法律有竞业限制条款,这关系到我们的切身利益,可能会影响我们的工作生活。很多时候这些条款已经失去效应,但我们可能并不清楚,从而造成麻烦。所以我们很有必要对竞业限制条款终止的情况进行了解。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解释竞业限制条款终止的情况。 新规施行后竞业限制条款的失效除了期限届满或条款本身违法或缺乏意思自治基础外,只有解除才能使条款失效。1、 新规规定,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


·辽宁省公安厅罚没款类型有哪些
    辽宁省公安厅罚没款类型有哪些公安罚没款包括:交通违章处罚、行政罚金、没收品变价收入、赃款和赃物变价收入等。罚没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国家司法、公安、行政、海关或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对违反法律、法令或行政法规的行为按规定课以罚金、罚款或没收品变价收入,以及各部门、各单位追回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收入等。罚没款,主要是指对违反相关法规、条例的行为和事实进行的处罚款,没收款,也可以是行政性处罚、收费的款项,通...


·证券公司债券属于金融债券吗
    证券公司债券属于金融债券吗?一、证券公司债券 1、证券公司债券是指证券公司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不包括证券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和次级债券。证监会依法对证券公司债的发行和转让行为进行监督。 2、证券公司债应当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登记、托管和结算。经批准,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负责证券公司债券的登记、托管和结算。 3、申请上市条件:债券发行申请已获批...


·借款合同当事人有哪些义务
    借款合同当事人有哪些义务在借款合同当中一般是只有两方当事人的,包括出借人和借款人,当事人的主体地位不同,那么实际所需要履行的义务也就不同。究竟借款合同当事人都有哪些义务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借款合同当事人有什么义务 (一)出借人的权利义务 贷款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在借款...


·税款的滞纳金是罚金吗?
    生活中,可能会有一个疑问,税款滞纳金是罚金吗?滞纳金是因为逾期缴纳一些费用而产生的额外需要缴纳的钱。罚金则是因为犯错而向国家缴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虽说都是上缴的带有惩罚性质的金钱,这两个是不是同一个概念呢?让我们为你解答吧。 一、税款滞纳金是指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纳税义务时,税费机关以对其设立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为手段,促使纳移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强制执行方式,是一种比较缓和削间接强...


·婚前债务离婚后有义务还吗?
    婚前债务离婚后有义务还吗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3条也指出:“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即夫妻一方就对应债务...


·企业欠钱不还了怎么办?
    企业欠钱不还了怎么办?企业欠钱不还的,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决处理。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


·集资诈骗款的追缴的部门是什么?
    一个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经济中生存下去就要通过集资的手段来让自己获得更多的资金来建设自身,扩大自己的势力,法律上是允许的。但是非法集资通过各种非法手段来骗取投资者的资金,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那集资诈骗款的追缴的部门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集资诈骗 (一)定义根据现有的刑法及最高法院的解释,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达到骗取集资款的目的。其“诈骗方法”是:...


·债权人分立债务人分立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债权人分立债务人分立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1、债权人分立 债权人分立是指作为债权人的组织依法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的组织,原来的组织可以存在(存续分立),也可以消灭(新设分立)。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债务履行困难时的中止履行。 法人分立包括法人分立和分解。法人分立指...


·民间借贷合同生效时间是多久
    民间借贷合同生效时间是多久 一、民间借贷合同生效时间是多久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