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回程途中感染病毒是否属于工伤?

回程途中感染病毒是否属于工伤?回程途中感染病毒不算工伤,根据《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1月23日发布的人社部函〔2020〕11号文)“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认定为工伤的,需要劳动者从事相关预防与救治工作的医护及相关人员。另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之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非因上述原因受到伤害,不属于工伤。二、工伤的认定范围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目前由于疫情的影响,对员工工作的情况造成了严重的干扰,不少员工感染了病毒的情况下,还需要被隔离和治疗,基于该情况可以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享受相关待遇,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卫生健康部门了解。



相关内容:

·工业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怎么办
    工业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怎么办近年来,我国在经济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成就,因此国家逐渐加大了对土地的管理,在平时的生活中,一些单位因为自身的发展会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业用地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么工业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怎么办?我们来了解下相关内容。 一、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


·工伤认定决定书什么时候下来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受理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认定部门最迟需要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并向相关人员下发工伤认定决定书,告知其认定的结果。不过,现实中一般工伤认定决定书什么时候下来呢?可能很多人都比较关心这个问题,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什么时候下来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


·国有企业改制终止劳动合同通常的做法是什么
    为了提高中国的国力,在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下,加速国有企业的改制成了一大重点,在国有企业改制后原来的工作人员也要重新确定一下工作的去留,更彻底的为中国的发展打好基础,那么在国有企业改制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通常的做法是什么,这便成为了老员工关注的焦点。 国有企业改制终止劳动合同通常的做法 (一)与企业保持正常劳动合同关系的在岗职工:企业有权根据自身改制的实际需要,与这部分职工变更劳动合同关系或解除劳动合同...


·山西省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的规定是什么?
    山西省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使得我国市场经济竞争极其激烈,因此任何企业需要通过改制来让自己企业的实力变得更为强大,能在激烈的斗争中生存下来。而国有企业改制将会给职工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国家规定要对职工进行一定的补偿,那山西省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 为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哪些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哪些 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哪些 1、 劳动报酬权 劳动报酬权是指劳动者依照劳动法律关系,履行劳动义务,由用人单位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及劳动力价值支付报酬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一方只要在用人单位的安排下按照约定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劳动者就有权要求按劳动取得报酬。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当以货...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必备条款的内容,另一方面是协商约定的内容。《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1)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令;(3)以...


·一、国有企业工作的劳动合同内容有哪些?
    一、国有企业工作的劳动合同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


·单位员工试用期有婚假吗
    员工试用期有婚假吗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限内享有的权利及义务等均与正式员工相同,均有完全的劳动权利。而休婚假是属于劳动者的权利之一,故试用期员工可以享受婚假。二、员工再婚可以享受婚假吗?再婚也可以请婚假,享受法定婚假待遇。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要给予再婚者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不能以再婚者休过一次婚假为由剥夺再婚者的婚假待遇。三、婚假期间工资怎么发放在婚假...


·劳动关系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劳动关系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第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尤其是工伤待遇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首先进行协商,以达成解决方案。这是最为常见的、也往往是双方都容易接受的。事实上,矛盾不太尖锐的工伤待遇争议,常常都是以这个程序来解决的。对职工来讲,尤其要注意使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因为发生工伤的职工,往往还要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如果过分强调用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可能会为今后的工作带来不便。当然,我们并不是...


·一、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政策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政策是什么?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


·一、抚养费的工资比例是什么?
    一、抚养费的工资比例是什么?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


·解除劳动关系后仲裁可以吗?什么情况下可申请仲裁?
    解除劳动关系后仲裁可以吗?什么情况下可申请仲裁?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时,对劳动合同有争议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功的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那么,解除劳动关系后仲裁可以吗?什么情况下可申请仲裁?下面,我们具体和您说一说: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一年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以自愿为前提。选择仲裁形式解决争议,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合同中写明仲裁条款或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仲裁条款的写法是: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