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屋过户后买卖合同被解除可以吗?

房屋过户后买卖合同被解除可以吗?

一、房屋过户后买卖合同被解除可以吗?

二手房交易过户后不能解除合同。

二手房过户后,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行为。

房屋自办理过户手续以后的那一刻起,所有权已转移到买受人,出卖人已经失去了对房屋的控制权,但并不丧失合同中约定的权利。

在合同另一方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出卖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付款义务并承担滞纳金。

如果买受人的经济状况根本无法付款,甚至有欺诈之嫌的,也可以要求法院判令解除合同,返还原物,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然后根据法院判决变更产权。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很多法律规定都不可以硬性的去解读,就好比合同的解除,如果房屋登记过户之后,并非一定不可以解除,而应当设定一个条件,在双方都不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如果房屋已经过户,那么解除合同是不允许的。


相关内容:

·日益升高的房价让很多人“谈房色变”,很多人只能选择租房居住,
    日益升高的房价让很多人“谈房色变”,很多人只能选择租房居住,近年来公寓居住的人越来越多。“租售同权”的出现产生强烈的社会反响,受到广泛关注。在巨大的生活压力下很多人选择租赁公寓居住,公寓居住成为新风尚,那么如今租售同权包括公寓吗?下面就归纳详细介绍。一、租售并举与租售同权提起房地产行业,人们的第一反应大体还是商品房销售市场,对住房租赁廉租房,公租房的市场,认知还在初级阶段。此次广州发布的租售同权政...


·城市老旧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能按照1:1的比例执行吗?
    一、 城市老旧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能按照1:1的比例执行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二、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因此,即使...


·房产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怎样的?
    买房对每个家庭来说都是一项比较大的开支,但是有时候我们会发现自己精心挑选,倾尽所有积蓄购买的房屋却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而在主张自己权益的时候呢,通常却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给出具意见书才能够更具有说服力,那么房产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房产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三类房屋鉴定收费标准:每平方米1.8元(≤60平方米300元) 二类房屋鉴定收费标准:每平方米2.25元(≤...


·两限房能否出租 限价商品房最好不要出租
    两限房能否出租 限价商品房最好不要出租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从这点上面我们就可以知道两限房与普通的商品房是有所差异的。而普通的商品房可以正常的进行出售、租赁,那两限房能否出租、出售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两限房能否出租 对于已购限价商品房能否出租这个问题,各地规定不一,甚至没有规定,还属于法律空白。我们来看下面两个例子:(一...


·现在开发商卖房有很大一部分是以预售的形式进行,也就是在没有现
    现在开发商卖房有很大一部分是以预售的形式进行,也就是在没有现房的情况下将房子进行预售。对于购房者来说,不仅要关注房价以及房屋的具体位置等信息,还应注意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预售许可证是什么意思?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


·买卖城市中的私房有怎样的程序
    房屋买卖包括有多种类型,典型的是对商品房以及二手房的买卖。而细分之下,还有对城市私房的买卖以及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的买卖。就城市私房来讲,买卖城市中的私房有怎样的程序呢?不管是买什么类型的房屋,都会有一定的风险,为了防范风险,购房者购买城市私房要注意哪些问题?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买卖城市中的私房有怎样的程序 城市私有房屋买卖主要指公民个人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按我国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团体、部队...


·一、房屋租赁违约如何处理?
    一、房屋租赁违约如何处理?租房时,双方签订租房合同,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额根据合同制定的违约金额支付。二、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的情形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1)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未...


·北京买房新政策有哪些?
    现今,买房已经成为很多家庭的刚需,但是每个地方的买房政策都是不同的,北上广三大城市的购房政策更受您关注。那么2017年北京买房新政策有哪些呢?相信这是很多在北京想要买房的人都非常关注的事情吧,今天我们就来给您介绍一下北京买房新政策以及注意事项。 一、北京买房新政策条件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


·一、房屋的屋顶所有权是归谁的楼顶空间的所有权归属于全体区分所
    一、房屋的屋顶所有权是归谁的楼顶空间的所有权归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即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原则上不能归属于顶层区分所有权人所专有使用。建筑物本身与土地权属并不相同,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土地还有一个使用权的问题,开发商可以在公平合理的条件下做出一定的调整,把某些方面可以确定土地使用权归自己享有,或者归其他区分所有权人享有,只要不将费用分担在其他区分所有权人身上也就行了。而建筑物就是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


·房产他项权利是什么意思?
    房产他项权利 ,他项权利是指在房屋产权证基础上的典权,租赁,抵押,继承权利,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典当给他人,从而获得利益,典当期限一般是3-10年,抵押权是指将房屋抵押给别人,从中获得利益,合同到期,如果不能按照约定事项履行,抵押权人有权处置房产。房产他项权利是什么意思是指由房屋的所有权衍生出来的典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等权利。所谓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拥有者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


·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1、没房产证能立遗嘱,写的遗嘱有效,只要将内容说明做详细就可以。 2、若父亲遗嘱有明确说明房产归个人所有,其他人则有居住权,无所有权,及不需要分给他人。遗嘱继承人拥有全部产权。可对该房产行使处理权。 3、若遗嘱无效,则所有继承人均享有继承权,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和子女。即爷爷、奶奶、母亲、妹妹和你均享有等份额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 1、《继承法》第...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