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疫情期间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 一、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客观因素不能正常提供劳动,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以下两种情况: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2、企业职工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 企业应当视同其正常提供劳动并支付工资,企业以此主张解除劳动...
·一、施工监护人的权限? 一、施工监护人的权限有哪些责任1、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项目负责人、安全监护人负责检查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检查现场是否达到施工条件,发现异常情况有权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施工。要求安全监护人佩带红袖标,不得私自离开现场。2、安全监护人员在监护过程中,要严格履行监护职责,即监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否则有权让其停止施工并进行整改;监护过程中不能玩手机、听音乐、看杂志、看书等一切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跟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样的吗? 工伤事故工伤事故又称劳动事故,有广义、狭义之分。在狭义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伤保险的业务指南中指出“工伤事故应该是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其本质特征是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
·对工伤认定不服如何起诉 对工伤认定不服如何起诉 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下列工伤认定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二)工伤认定决定;(三)涉及工伤认定的其他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其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受理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
·加班是很多劳动者在工作中常常会遇到的事情,加班顾名思义就是指 加班是很多劳动者在工作中常常会遇到的事情,加班顾名思义就是指利用自己休息的时间来处理未完成的工作,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我国《劳动法》也对加班有了明确的法律规章,下面您就跟网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加班有加班费吗,如何计算的呢? 第一、新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
·劳动合同法赔偿金支付情形: 劳动合同法赔偿金支付情形: 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的(即“违法终止或解除”),那么劳动者可以选择:(1)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值得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则无权再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赔...
·上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是怎样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上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是怎样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从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质量...
·民工需要建立建筑企业劳动关系吗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越来越的建筑企业涌现,建筑企业劳动关系也成了社会的焦点,建筑企业的员工的主体是民工朋友,那么,民工需要建立与建筑企业劳动关系吗,对于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按照劳动法的要求是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现实中建筑公司与企业之间很少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那么建筑企业的劳动关系该如何对待呢,具体的可以到下文了解。 一、民工需要建立建筑企业劳动关系吗 任何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最好是...
·应该怎么计算员工的工资 应该怎么计算员工的工资一、应该怎么计算员工的工资1、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劳动者的出勤、绩效考核得分以及加班情况计算;2、月计薪日为21.75天,比如某员工工资2500元,满勤24天,员工上班21天,则当月工资为2500/21.75乘21=2413.79元;3、法律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7年3月6日发布2007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7年3月6日发布2007年5月1日实施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16180-2006);其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12月1日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GB18667-2002)。 对于工伤伤残等级鉴定适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劳动关系的纠纷,在进行处理的时候,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我们 劳动关系的纠纷,在进行处理的时候,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我们在进行处理的时候,一般首先要进行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是,如果是在提出诉讼之后,确认劳动关系不撤诉,是否会有一定的影响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确认劳动关系不撤诉是否有影响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
·浙江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的工伤鉴定部门将员工的工伤伤残鉴定一共分为10个级别,员工的工伤如果能够评上级别的话,才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当然也是和员工的工伤伤残鉴定级别紧密相连的,这国家都是有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浙江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浙江九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9级伤残的.可以享有本人9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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