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辞退员工都有哪些赔偿?

辞退员工都有哪些赔偿?辞退员工都有经济补偿金这一个项目的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上述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设区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二、单位辞退哺乳期女工怎么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您妻子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我们国家现在对于劳动者进行解除劳动关系的话,都必须要通过一个非常明确的方式告知他哪里做错了,然后才能够进行下一步的一个工作,否则会要求进行经济补偿,这样的一种经济补偿费用的发放也并不是特别的多,但是是一种赔偿性质。



相关内容:

·工伤伤残鉴定是怎样规定的
    众所周知,随着社会竞争的激烈,因为一些因素,使一些人必须找到一份工作来维持自己甚至家人的日常生活,有一些工作自然而然会带有一些危险的因素,那么在生活中也会出现一些因工厂设备的问题或一些员工的不小心而发生的意外伤亡,很多残忍的画面让人感到心酸,那么2017工伤伤残鉴定又是怎样设定的呢,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就像其它的法律有适用范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不例外的有一定的适用范围。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六类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


·双倍工资包含加班费吗?
    单位未与当事人崔女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此,用人单位理应进行赔偿,尤其是用人单位要向崔女士支付双倍工资。然而对于双倍工资是否包含加班费的问题双方却产生了分歧。用人单位主张二倍工资不包括加班费,也不包括奖金。 加班费在劳动合同法中的正式名称是加班工资,很显然法律早已将其纳入工资的范畴。既然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的是工资的二倍,所以,加班工资自然涵盖其中。此外,用...


·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期限主要是什么?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


·一、离职时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吗?
    一、离职时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吗? 离职时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是: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办理辞职手续后应当办理离职手续,原单位应当开具离职证明,以便向新单位表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否则可能给新单位造成法律诉讼。 二、辞职具体有几种类型 第一种是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双方互相不必...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因此,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三种情形:1、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讨要被拖欠的工资或者经济补偿。2、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如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工会反映用人单位违法要求加班,请求保护...


·劳动关系指的是什么,如何确认?
    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就建立了,劳动合同只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书面凭证。而在用工市场,有些工人属于劳务工,同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这里就有人搞不清楚,劳动关系指的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相关法律知识为您讲一讲。 一、劳动关系指的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从广义...


·如何理解医疗期以及医疗期的期限?
    医疗期是指我国法律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具体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至24个月的医疗期。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规定,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


·国土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国土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在很多的工程中,建设单位可以要求施工单位,预付一部分资金作为国土工程质量保证金,这样可以防止一旦工程建设出现问题,就可以用这笔资金进行维修,这样就可以避免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无法及时维修,同时又可以保障建设单位的基本权益,而国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扣除和返还等等都可以相关的管理办法操作。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


·遭受工伤用人单位不赔偿怎么办
    一、遭受工伤用人单位不赔偿怎么办 职工受到工伤后,公司不按规定赔偿的,可以按照如下步骤为自己维权: 1、先申请工伤认定 企业作为申请人,在职工发生事故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职工作为申请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提醒注意:要是企业没在规定的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千万记得要在1年内去申请工伤。 2、等工伤认定决定 劳动...


·劳动关系双方怎么确定劳动关系时间?
    在实践中,许多劳动纠纷都是由于用人单位不承认双方的劳动关系造成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在法律上双主的劳动关系应受到保护,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友及存续时间,就会为自己争取更大的利益。那劳动关系双方怎么确定劳动关系时间?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劳动关系双方怎么确定劳动关系时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按用工时间确定。 相关法律依...


·国家头部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国家头部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5.1 颅脑、脊髓 5.1.1 重伤一级 a植物生存状态。 b)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c)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d)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 e)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1.2 重伤二级 a)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0cm2以上。 b)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c)颅骨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