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久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久

一、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久

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二、软件著作权是不是必须登记

软件著作权即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是指著作权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并发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我们查询相关的法规,对照新旧法规,可以看到了两种完全相反的意见。

1、登记是软件著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

根据1991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该规定很没有道理,没有登记的软件就不受行政保护,甚至被侵权了,向法院提起诉讼都不可以。虽然不明说软件一定要登记才受到法律的保护,实际上就将没有登记的软件置之法律保护之外,可以认为软件著作权登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这个条例在199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几个问题的通知》否定了一半。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凡当事人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提起诉讼的,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无论其软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登记,人民法院均应予以受理。”如果软件被侵权了,即使没有登记,我们还是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的。

2、软件著作权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自愿

根据2002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该条规定的是“可以”,可见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强制的。是否登记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

3、软件著作权登记与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您最关心的还是软件著作权问题,软件如果不登记可以取得著作权吗?这个疑问在《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有明确的解答,该条例第五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关于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著作权人是自然人的话,与著作权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保护期规定不太一样。登记是软件著作权获得行政和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但是否登记这完全是取决于当事人意愿,并不是强制性的。但同时要注意,软件著作权是否经过登记与是否可以取得著作权没有任何的关系。


相关内容:

·商标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要多少钱?
    商标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要多少钱?商标所有人在获得了商标权后,可以将商标权以及相关的权利转让给他人,但是在转让的时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的转让手续。究竟这个商标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转让注册商标所应履行的法定手续。在中国,转让人和受让人就转让注册商标事宜达成 协议后,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其具体流程是:(1) 填写《转让注册商标申请...


·商标到期前什么时候续展
    商标到期前什么时候续展 一、商标到期前什么时候续展 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申请续展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


·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费是多少
    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费是多少 当事人是否进行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采取的是自愿的原则。当然要是能够申请注册的话,那么将会更多的受到来自相关法律的保护。而在进行版权注册的时候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么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费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费用是多少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标准(经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批准) 1、登记费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 25...


·商标法抢注修改的内容有?
     商标法抢注修改的内容有? 恶意抢注是社会普遍反映强烈要修改的内容之一,最近对商标法修改的几次征求意见中,与会者的讨论又回到立法的基本问题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观点认为,这条规定已经足够,打击恶意抢注的关键在于如何执法。 也有观点认为,条文中对“不正当手...


·专利中的行政复议包括哪些情形 其实现在对于知识产权的认识只
    专利中的行政复议包括哪些情形 其实现在对于知识产权的认识只是我国少数一部分公民具有一个基本的概念,就比如生活当中一些经国家知识产权部审核并且批准的专利,就是所谓的知识产权。并且国家知识产权在处理关于专利的裁决的时候,如果当事人对国家知识产权的某些行政行为存在争议的话,行政复议肯定是少不了的一个步骤。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内容就是专利中的行政复议包括哪些情形? 一、专利中的行政复议包括哪些情形? 行...


·原始取得商标需要使用备案吗
    原始取得商标需要使用备案吗 一、原始取得商标需要使用备案吗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制度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根据《商标法》第43条第3款规定,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备案。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因此只有许可他人使用或者是被许可使用的时候才需要备案。 二、商标原始取得的原则 1、使用原则 按使用商标的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即谁先使用该商标...


·职务专利发明人使用该专利是否可以?
    职务专利发明人使用该专利是否可以?职务专利发明人使用该专利是否可以,我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二、法律依据《专利法》第...


·创意可以申请专利吗
    现在不少年轻人很有自己的想法,喜欢钻研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但是又担心自己的想法不现实,又害怕自己的想法和创意或被别人窃取了,不敢付出行动。所以,想知道创意可以申请专利吗?为了帮助大家对于这方面的内容有所了解,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起到作用。专利的本意实际上就是要保护创意我国专利法有规定,创意是可以申请专利。只要把创意完善成方案,并且这种创意对于这个领域的技术人员是有能力去实现,并且将其实施的,那...


·收集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注意什么 在处理商标纠纷的时候,可能
    收集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注意什么 在处理商标纠纷的时候,可能需要当事人提供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这样才能帮助案件的处理、纠纷的解决。那对于商标权人来讲,在提供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时,应该注意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1、商标使用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和商标被许可使用人使用注册商标证据材料。 2、当事人向商标局提供书证的,应当是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公...


·如果专利无效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如果专利无效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专利的申请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知识产权,在我国,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中重要的一个制度,若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局做出的行为不服时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的,那么专利无效能申请行政复议吗?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在哪些情况下能申请专利行政复议。 一、专利无效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才能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规程第五条...


·商标续展公司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商标续展公司需要提供什么材料1. 申请人须提供由委托机构盖章或签署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应优于原件。2. 经翻译机构或组织确认的注册证书、外文申请文件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3.具体说明按申请表要求填写。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


·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是针对什么情况?
    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是针对什么情况? 专利行政复议的程序有哪些? 1、申请复议时应当符合正当申请人、复议事项范围、复议期限以及复议请求和证据等条件。具体讲,包括: (1)申请人是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布图设计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具体行政行为可能影响其合法权益的人; (2)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必要的证据;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