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父母出资买房被儿子赶出门应该如何起诉?

一、父母出资买房被儿子赶出门应该如何起诉?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二、关于赡养义务的相关规定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像是孩子把父母赶出门的这种行为,涉嫌不履行赡养义务,即便父母当时把房产证上的名字也写的是孩子的名字,但是法官在处理这种案件的时候,不会完全不考虑父母给孩子做的贡献,因此,作为孩子来讲,不管从哪方面来说都不能将父母扫地出门。



相关内容:

·立遗嘱继承房产公证费怎么计算?
    立遗嘱继承房产公证费怎么计算? 一、立遗嘱继承房产公证费怎么计算? 1、房产继承公证的费用 (1)400万元以上的,收费3000元。 (2)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收费100元; (3)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收费300元; (4)3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的,收费2000元; (5)2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收费1000元; (6)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


·哈尔滨发生的房屋买卖纠纷该如何处理
    房屋买卖特别是二手房买卖常常会因为卖方刻意隐瞒一些房屋的缺陷或是一些影响房屋价值的事情出现纠纷,当然在新房买卖中同样也会因为开发商的肆意吹捧使得实物与规划图存在较大的出入而发生纠纷。当然房屋买卖中出现的纠纷多种多样,对于不同的纠纷处理的办法肯定也是不一样的。下面给您讲一讲哈尔滨发生的房屋买卖纠纷处理的方法。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 一、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在房屋没有...


·一、房屋买卖居间协议法律保护吗?
    一、房屋买卖居间协议法律保护吗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


·买房面积误差达到多少能要求退房
    有过购房经历的人都知道,有些时候开发商说的商品房面积,可能与实际测量出来的面积是不符的。而此时购房者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因此建议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实际对商品房的面积作出测量。而按照法律的规定买房面积误差在达到一定数值之后,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那究竟买房面积误差达到多少能要求退房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房面积误差达到多少能要求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


·离婚夫妻的房产要怎么过户
    不难理解,一对夫妻离了婚自然就不愿意再继续住在一起,所以即便房屋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最后也会过户到一方的名下,而没有房产的一方会得到相应的赔偿。那在实践中,离婚夫妻的房产要怎么过户?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夫妻的房产要怎么过户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一、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
    一、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一)签订合同之前必须查产权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确认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确认房子的小区名、楼牌号、单元号是否与房产证上一致。除此之外,还要亲自进行产权的确认。尤其是二手房交易,产权确认十分重要。你需要在卖方或者中介的陪同下,拿着房产证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核实产权状况,如房屋的产权和手续是否齐备、房屋是否抵押或转卖、房屋上是否还有其他的...


·北京自住商品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北京自住商品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自住型商品房属于什么? 由北京市住建委规划推出,此类住房价格相比周边商品住房价格低30%左右,面向全市内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套型主要以90平米以下户型为主,较大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自住型商品房的属性在登记备案的时候将会有被标注。 二、北京自住商品房申请条件 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


·房屋买卖中介费什么时候给?
    现在二手房房屋买卖大都通过中介的方式进行交易,中介然后从中收取服务费,每个中介公司的服务收取标准不一样,但是给中介费的时候时间应该差不多,那么房屋买卖中介费什么时候给?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中介费什么时候给? 中介费在你们签订购房合同时就应该缴纳,此时中介的过程已完成,理应收取中介费。网签后过户当日交付合适,因为过户当日要付房子尾款,和中介费一起支付,会比较方...


·一房多卖裁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房多卖裁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转让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各买受人均提出权利主张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已经办理转移登记,但恶意办理转移登记的除外;(二)均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按照买卖合同约定已经合法占有房屋;(三)均未办理转移登记亦未合法占有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时间在先。买卖合同虽然依法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应当以生效时间作为权利保护顺位的依据。根据买卖合同约定已经合法占有但尚未办...


·一、二手房买卖公证不过户吗,有什么风险吗?
    一、二手房买卖公证不过户吗,有什么风险吗?二手房买卖公证在法律制度上是需要过户的,如果不过户将会存在一系列的风险:为了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似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产权证仍在办理的过渡类型房产。二、具体内容1.为了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


·开发商五证不全能退房吗?
    开发商五证不全能退房吗 五证不全当然可以退房,没有开发资质的开发商以及楼盘的五证手续不齐全,说明该开发商没有售房的行为能力,开发商与买受人所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就属于无效合同。 但是,若想退房就应尽早行动,因为法律规定主体能力的缺陷是效力待定的,若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补办了相关证件,买受人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就会成为有效合同,而且自始有效。 二、开发商五证不全如何退房? 1、到当地住建局网站...


·集资房可以转让么,集资房转让有风险吗
    集资房是由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的方式建造的房屋。实践中,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进行购买。而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也会按出资比例确定。那么职工在购买了集资房之后,集资房可以转让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集资房可以转让吗 由于集资房的权属,是按出资比例确定的,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因此拥有完整处分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个人不得随意...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