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离婚时孩子不同姓分割财产可以参与吗?

一、离婚时孩子不同姓分割财产可以参与吗?孩子是没有资格来参与的。《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严格意义上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间财产,与子女无关,但是在离婚时可以考虑双方意愿而协议将部分财产让与子女是可以的。一般来讲夫妻离婚分割财产的,此时孩子是不能进行分割的,但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共同财产分割给孩子的话,也是允许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但对于孩子而言,会涉及的是抚养费问题,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依然是存在的。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时就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但这个分割只能夫妻当事人来进行处理,如果要让其它的人进行参与的话,那么就需要慎得双方的同意,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协商好,不管是分割给谁都需要双方签订好协议,避免之后引起各种纠纷。



相关内容:

·男方争取2周岁抚养权的办法有哪些?
    男方争取2周岁抚养权的办法有哪些? 一、男方争取2周岁抚养权的办法有哪些?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取,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二、哪些情况下孩子可以归男方抚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


·一、起诉离婚财产先不分割可以吗?
    一、起诉离婚财产先不分割可以吗? 可以的,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情况。 如果没有上述事由...


·重婚法院不立案有哪些原因
    重婚法院不立案有哪些原因重婚罪法院不予立案,一般有两个原因,一是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构成重婚罪;二是犯罪地点不在法院的辖区,不属于该法院管辖。 第二个问题很好解决。 关键是第一个问题。因为重婚罪的证据很难搜集。主要有照片和证人证言,才能证明被告人是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仅有照片是不行的。被告人同居的邻居一般是不愿意作证的。 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不予立案,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的立案庭投诉,一定会...


·法院调解离婚需几天 调解后还想离婚该怎么办
    诉讼离婚中的调解包括了诉前条件和诉中调解,其中诉中调解属于法定必经的程序,即要是夫妻诉讼离婚,法院在受理了离婚案件之后,必须要先进行了调解之后,才能根据情况对案件作出判决。那通常法院调解离婚需几天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法院调解离婚需几天 如你指的是诉前调解的话,接下来正式立案开庭后判决在2-3个月之内,如果已经开庭并且无法调解的话,一般是1个月之内。 离婚调解有什么意义吗 离婚...


·起诉离婚有援助律师吗,起诉离婚律师费多少
    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我国法律是可以提供法律援助的。现在社会因为很多原因,夫妻双方会选择离婚。一般离婚在协议不下的情况下,就会采取向法院诉讼,一般诉讼都是需要请律师的,很多人对于律师的费用,往往望而却步。那么,起诉离婚有援助律师吗起诉离婚律师费多少?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起诉离婚有援助律师吗 如果是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离婚的,是可以去法律援助中心的,这个会进行办理,只要提出证...


·变更孩子抚养权要公证吗?
    变更孩子抚养权要公证吗? 一、变更孩子抚养权要公证吗? 并不一定要公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签订协议认定,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


·在我国离婚协议探视权是什么离婚协议探望权
    在我国离婚协议探视权是什么离婚协议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


·离婚女方三金是否要退还吗?
    离婚女方三金是否要退还吗?离婚女方三金是一般情况下是不予退还的。除非说存在着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之所以要作出如此规定,是因为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给付彩礼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如果对彩礼问题完全不管,可能会使一些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


·刑事拘留家属应该怎么办
    家属可以尽快委托律师,并去会见被拘留人,积极寻找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


·犯人批捕后家里一直没收到通知
    一、犯人批捕后家里一直没收到通知 1、可以到办案机关问问,是否已经逮捕,还是刑事拘留。 2、收到逮捕通知书怎么办 收到逮捕通知书,就主动配合就好了,不能反抗,即使无罪也不能,进去再申诉。 逮捕,是强制措施之一。并不是已生效的刑罚方式之一。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执行逮捕后24小时内,将逮捕的相关情况通知被逮捕人家属。 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


·离婚律师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律师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第一、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第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


·在柳州离婚抚养费多少?
    在不同的地区,由于消费水平不一样,就会导致在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上面标准不太相同。但其实确定抚养费的数额,还需要参考子女生活学习需要、父母的经济收入等等,因此针对不同的家庭计算出来的抚养费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告诉您柳州离婚抚养费多少。 一、柳州离婚抚养费多少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的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一、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