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的人能否起诉离婚? 如今离婚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一些年轻夫妻生活上出现问题后,最终可能走上离婚的道路。在具体方式上面,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有时候,夫妻一方为了逃避离婚诉讼,会逃避不见,玩起了失踪。那么失踪的人能否起诉离婚?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失踪的人能否起诉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
·2023年国家赔偿金总额的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金总额的标准是什么?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
·什么是夫妻法定财产制 可能不少小夫妻都听说过夫妻法定财产制,那么是否知道法律上面规定的什么是夫妻法定财产制呢?其实,这主要就是关于夫妻财产方面的一种制定。那么夫妻法定财产制具体分为哪些方面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夫妻法定财产制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后或者结婚之前以契约的形式约定婚前、婚后财产的相关处置和管理等,以此去除夫妻共有财产和夫妻特有财产制度。其中心点是夫妻的婚前和...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东西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原告如果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要等判决生效后六个月才可以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需要的材料和进行的程序和第一次起诉的要求其实是一样的,并没有特殊的要求,以下是的我们为您作出的总结。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东西有哪些? 一、主体资料准备 双方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送达地址。这些信息应当提供给法院,法院送达传票与判决书均需要有效的送达地址。 二...
·如果男方结婚证丢失还能离婚吗? 结婚证失丢的,确定找不到的夫妻,可以再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你们的结婚证,当然补办的时候,需要很多手续,建议你先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后,备齐这些资料文件后再到那里进行结婚证的补办。补好后,就可以进行正常的离婚手续了。如果不想补办耽误离婚时间的话,那么可以到民政婚姻登记机关,直接开一张婚姻关系证明书。《结婚登记条例》第十七条《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材料要哪些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材料要哪些无论夫妻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都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材料,那么才有可能最终解除婚姻关系。当然,去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提供的材料是更多的,那到底夫妻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材料要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1、结婚证原件。遗失的可以委托律师复议《结婚申请登记表》,并要求民政部门加盖印章;2、离婚起诉书。可以自写,也可以委托律师写;3、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4、家庭财产...
·最高院关于离婚协议抚养权的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最高院关于离婚协议抚养权的费用是怎样规定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一定要在6个月后再起诉离婚吗? 一定要在6个月后再起诉离婚吗? 依据《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后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依据这一精神的规定,如果原告在第一次起诉没有达到离婚的目的,如其再想起诉离婚,则必须在六个月以后才可以在起诉,除非有新理由、新情况。这里的新情况、新理由是指原告在第一次起诉过程中还没有出现,但在原告撤诉、判决不予离婚或调解和好之后又出现了新的情况...
·离婚后男方再婚有孩子前妻抚养费还需要给吗? 离婚后男方再婚有孩子前妻抚养费还需要给吗? 要给; 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
·婚后才发现被重婚了怎么处理 婚后才发现被重婚了怎么处理?被重婚以后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婚姻关系无效并追究对方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根据《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重婚罪的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
·一、离婚案件未如实申报财产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吗? 一、离婚案件未如实申报财产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吗?《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诉讼时效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投资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投资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虽然上述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