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贷款买房的流程——房源选择

贷款买房的流程——房源选择

欲购房之前应结合自己的承受能力,进行选房。最好控制在月供房费用不超过月总收入的40%。其次,在自己承受能力范围内,了解房源(发展商实力、声誉、口碑,地段、价格、户型、周边配套等),眼见为实,切勿相信传言及多如牛毛的广告。

二、贷款买房的流程——向按揭银行提交如下资料

(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二)固定收入证明或其他偿还能力证明;

(三)经房地产管理部门见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

(四)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如果借款人的配偶与其共同申请借款,借款申请书上还要填写清楚配偶的有关情况,并出示结婚证和户口簿等;

三、贷款买房的流程——签订贷款合同

银行对贷款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由银行,开发商和贷款人签订《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楼宇按揭贷款合同》(注意,此合同需公证或律师见证,费用由购房者承担),三方共同去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其中,购房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经房地产管理部门见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

(二)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三)楼宇按揭贷款合同;

(四)抵押申请表及抵押合同原件。

委托他人代为登记的,需要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贷款买房的流程——支用贷款

办妥有关手续后,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目前可供选择的还款方式有委托扣款和柜面还款两种方式),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首先就是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有效的身份证件等。其次就是需要签定合同。当然有的银行会要求提供相关的抵押担保等。还有就是必须有能够证明自己有固定收入的证明文件,这样银行才会贷款。


相关内容:

·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怎么处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怎么处理?公积金转移需要办理如下手续:由所在本市的单位为职工办理开户及缴存手续。本人持住房公积金龙卡、身份证及一份复印件,到所在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部申请开具缴存证明,管理部同时在缴存证明上为职工提供建设银行转账账号。迁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在当地的缴存款项划转至管理部提供的建设银行转账账户内。职工在本市的单位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应按以下程序办...


·离婚不分割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不分割房产的情形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有的人理解起来可能比较困难,其实这就是指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哪些房产是不能进行分割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所购买的二手房未过户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法院会因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作分割。 二、受赠、继承的房屋未过户 配偶一方的父母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配,而该房屋的产...


·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哪些内容?
    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哪些内容? 现在上海市的可建设用地非常有限,一些开发商进行房地产项目建设的时,通常会涉及到对一些老旧小区进行拆迁。经双方协商后,原住户会和开发商签署一份补偿安置协议,这份协议非常重要,明确了补偿金额、补偿方式等。那么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哪些内容?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文和您重点讲一讲。 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适用价值标准房屋调换...


·新农村社区房屋买卖手续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地方都在搞新农村建设,把农村改造成统一的社区房。如果村民因出门打工而对房子没有需求的时候,是可以卖给本村村民的。农村房屋买卖不同于商品房交易,有其自身的特点,也对买卖双方有一定条件限制。那么新农村社区房屋买卖流程是怎样的?我们通过下面这篇文章具体了解下。 一、农村社区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因开发商违约或者是其他原因都容易发生房屋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因开发商违约或者是其他原因都容易发生房屋产权纠纷,发生房屋产权纠纷该如何处理呢?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遭受无谓的损失,购房者应该怎么避免房屋产权纠纷?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将一一为您进行描述,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在发生房产纠纷时,购房者要积极采取措施,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发生房屋产权纠纷该如何处理 房屋产权纠纷解决根据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总结起来有...


·房屋买卖合同一定要盖章吗,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
    房屋买卖合同一定要盖章吗?房屋买卖合同生效以什么为准?相信很多人并不知晓这样的法律问题,甚至很多人会误认为盖章的效力远远大于签字,《合同法》是如何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只签字不盖章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将在本文中将向您解答该项疑问。 一、房屋买卖合同一定要盖章吗  一般情况下,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生效时间或条件的,则合同应该在双方当事人均签字或盖章之时即生效,而不是签字并盖章后才生效。当然,如果...


·一、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算二套房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算二套房吗?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一般情况下不算二套房的, "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购房合同签订后多长时间办银行按揭 买房贷款...


·福州自建房拆迁怎么算?
    一、福州自建房拆迁怎么算?1、选择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具有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3、被拆除房屋的评估如选用重置法,则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


·继承房产时要注意哪些
    继承房产时要注意哪些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对商品房买卖双方利益的一种保障,因此在签订该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慎。但实践中商品房买卖合同可能会出现无效的情况,那么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例如开发商和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


·离婚房子过户要好久时间办完?
    夫妻双方决定离婚结束婚姻关系时,要就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进行协商,尤其是房产作为家庭财产中的重要组成,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不论是法院判决还是夫妻协商的方式,当夫妻共同房产最终归属确定后,就需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了,那么,离婚房子过户要好久时间办完? 一、房产过户有期限吗 1、协议离婚后房产证过户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证明房屋归属,不过最好尽早办理,防止他人利用房屋犯罪,产生别的民事纠...


·商品房惩罚性赔偿法条是怎样的
    商品房惩罚性赔偿法条是怎样的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2、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