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其实我国各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展开工伤鉴定的工作的时候

其实我国各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展开工伤鉴定的工作的时候,肯定是要结合员工受伤的不同部位,每一个不同部位的参考标准都不一样。就比如因为意外情况导致员工的眼睛受到了伤害,如果员工个人感觉视力各方面明显受到影响的话,肯定是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的。那么,眼睛受伤工伤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眼睛受伤工伤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级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

1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

三级

1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

20)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21)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四级

16)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

1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18)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五级

23〕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4)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25)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2~0. 25;

26)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27)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

28)一侧眼球摘除者;

六级

2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

28)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

29)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

30)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31)第Ⅳ或第Ⅵ对脑神经麻痹,或眼外肌损伤致复视的;

七级

28)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0)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31)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32)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33)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八级

14)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25)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26)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27)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3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31)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手眼压控制正常者;

九级

25)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十级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25)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很明显的,眼睛受伤工伤鉴定标准也是一共分为了十个级别。可是由于我国制定的眼睛这一部位的工伤鉴定标准的医学专业术语非常强,是需要结合员工在医院由医生给出具的诊断单,和眼睛类医学专家的鉴定意见,才能够对眼睛的工伤级别作出一个鉴定结果的。如果对于医学这一方面的知识不太了解的话,肯定您在了解过眼睛工伤鉴定的参考标准以后都有同样的感觉,不一定能够看懂的。





相关内容:

·三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三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在上述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但一些女职工却将这些特殊规定片面地理解为,处在三期内,就可以“为所欲为”,用人单位在任何条件下都无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二、解除三期女工劳动合同的情形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不难看出,如果三期女职工存在如下状况,用人单位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


·现在人人都在用微信,这种沟通工具为人们的生活带来的极大的便利
    现在人人都在用微信,这种沟通工具为人们的生活带来的极大的便利。日常生活中,有一些人通过扫描陌生二维码、打开微信陌生人链接受骗过。网络诈骗、手机诈骗成为了信息时代新型的诈骗方式,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应该掌握些防骗技巧。那么如何防范微信被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您支了什么招。 一、微信诈骗的手段主要有什么? 1、利用代购诈骗:诈骗者声称为您打折海外代购,付款后诈骗分子会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


·公司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怎么维权
    公司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怎么维权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要灵活选择途径。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法取得效果的。2、调解。有权调解的部门有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地域性调解组织。尽管去年的司法解释规定调解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同协商一样,如果单位不愿支付,调解无法取得效果。3、投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


·青岛劳动合同备案网站是什么?
    青岛劳动合同备案网站是什么? 网站:用人单位根据授权登陆青岛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网址:qd12333.gov),选择“我的办事大厅”或“单位办事”栏目,录入劳动保障部门授权的登陆用户名及密码,进入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按照网上备案要求,如实填写并保存备案信息。 二、审批条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已提交《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申请表》和《“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 三、...


·劳动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按照规定,职工入职时要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表明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对于双方来说,都有必要清楚明白劳动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签署的劳动合同具备法律效力。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看看劳动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1、主体资格合法。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合法,指劳动者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


·安徽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
    安徽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 员工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务纠纷后,常常会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部门申请裁决。调解仲裁部门为当事人协调裁决时依据的是我国出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地方还对此仲裁法出台了具体的实施细则,那么,安徽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安徽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


·劳动争议仲裁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应怎么理解?
    一、劳动争议仲裁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应怎么理解?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


·如果工业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在我国,土地是国家所有的,也就是公有制,但是我国的公民可以享有对土地的使用权,而土地的使用权能够让公民对国家或者集体拥有的土地进行使用,所以土地使用权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权利,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不同的土地使用类型和土地所在地方的土地使用权都有所不同,现在,就让我们去看看工业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一、如果工业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1、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


·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吗? 一、《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


·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我国环境污染事故频发,不仅对环境造成破
    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我国环境污染事故频发,不仅对环境造成破坏,也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为了维护企业、环境、人们三者的利益,我国提出了加快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设。那么企业签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有什么作用?我们将在本文中为您介绍。企业签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有什么作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1、完善环保措施;参险后,保险公司也会要...


·在我国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怎么办?
    在我国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怎么办? 1、是看鉴定的级别有没有问题,你要是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 2、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格式范文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联系的纽带就是劳动合同,所以,劳动合同的作用是非常大的。但是出现法律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况,双方是可以终止劳动合同。那么,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格式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格式范文 我们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届满(终止条件已出现),单位 (本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