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如何解决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农村地区围绕土地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纠纷是比较多的,由于农村中的土地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并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将农村土地出租。那要是不幸产生合同纠纷的话,此时该如何解决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的相关问题。 一、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相互之间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以及不...
·征地拆迁风险规避措施有哪些 征地拆迁风险规避措施有哪些1、加强制度建设 打好机制“补丁” 征地拆迁风险防控基础是建立规章制度。针对征地拆迁现行政策法规明显滞后的现状,近年来,区征地办协助制定了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加强征地拆迁管理等系列切实有效的工作办法,从制度上规范征地程序要求和操作行为。 2、强化监督检查 抓好落实“补丁” 抽查监督仅是该办做好征地拆迁监督检查的多种方式之一。 征地拆迁风险防控关键是监督落实。为确保征地拆迁各...
·土地闲置几年被收回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闲置几年被收回的规定是什么?土地闲置几年被收回的规定是《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1款:“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9条:“……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的法律规定 我们都知道,土地是可以出让的,一般来说可以出让的土地都需要不同的流程,有的土地徐幺入招挂牌,有的土地可以协商出让,国有土地划拨是不需要出让的。上诉的三种情况分别对应了各自不同的法律,今天我们为打您收集整理了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的法律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那些算是国有土地? 五类情形可纳入协议出让国有土地的范围: (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用途...
·即墨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即墨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一、即墨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有: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
·经开区土地使用比例是否有规定 经开区土地使用比例是否有规定各地的经济开发区一般都是由当地省市划分出来的区域,在将来,很多政策方面都享受到政府的优惠和扶持政策,方便使得经济开发区迅速的融入使用。一定程度上来说,经济开发区的土地使用问题和普通开发商在规划用地上的政策是不同的,那么,经开区土地使用比例是否有规定? 一、经开区土地使用比例是否有规定? 济开发区是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认定,基本符合国务院批准的《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
·土地变更合同范本怎么写 土地变更合同范本怎么写 土地变更合同范本 土地变更协议书 甲方(卖方): 协议人: 乙方(买方): 由于甲方已收到乙方预付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地产变更事项,订 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区 路(街) 的 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 平 方米)出售给乙方,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协议附件 一。乙方已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
·土地使用三十年以上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三十年以上到期怎么办如果要继续使用则可以选择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
·安龙县鱼塘征地补偿如何计算 安龙县鱼塘征地补偿如何计算城市征地用于发展虽说会进行规划尽量的避免一些大规模的拆迁,但很多时候这些都是无法避免的,其中我们可能涉及到的内容就是耕地拆迁补偿和鱼塘拆迁补偿问题,其中关于鱼塘的征地补偿是很多人所关心的,因为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去计算,那在安龙县鱼塘征地补偿如何计算呢?安龙县鱼塘征地补偿如何计算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
·集体土地使用证加名字的行为被允许吗? 集体土地使用证加名字的行为被允许吗? 集体土地是集体的公有财产,可分为乡镇村企事业、宅基地、农业用地等集体土地。但集体土地使用证加名字的行为可以被允许吗?土地使用证的变更又需要哪些条件呢?以下是我们整理的有关土地使用证所有者变更的法律法规: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能更改名字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
·一、起诉离婚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吗? 一、起诉离婚可以在外地起诉离婚吗?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
·最新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 一、2020年最新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 ?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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