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没办土地使用证能卖吗?

您都知道的是,如果需要确认一项权利的存在,最好是有一个法律凭证。因为法律凭证,它具有非常严格的法律意义。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土地使用证就是这样的证件。但是很多人对于土地使用证都比较不清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没办土地使用证能卖吗?下面为您介绍。
一、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二、没有土地使用证不可以买卖
过户是先过户房产再过土地使用权,两证齐全了才能保证你对其房产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房主没有土地证可以让它先申请办理后再进行变更!办理按揭也就是在办理抵押时要用到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和房产证复印件的,没有土地证就办不了,一定保证两证齐全了才能买。当然这些指的是国有土地,而集体土地是不得买卖的!在这里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那么房屋是不能够进行买卖的。因为房屋买卖在我国,它主要涉及到两个步骤,其中一个就是需要过户。而过户的话肯定是需要土地使用证的。



相关内容:

·合同成立的地点为哪里?
    合同成立的地点为哪里?1、一般规定。《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工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2、书面合同的成立地点。《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二、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


·广西政府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民事主体来说,即使听过合法的途径,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证之后,也只能依法享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享有所有权,这就决定了若国家行政机关有需要,可以进行征收工作,各地民情不同,故而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广西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广西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1、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株洲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
    株洲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 一、株洲土地使用权补偿规定是什么?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个住房安置人员指标: 1、独生子女; 2、新婚夫妇持准生证的; 3、符合晚婚条件的大龄青年(独生子女除外); 4、配偶一方户籍在外地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为住房安置人员: 1、原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取得蓝印户口或缴纳城市增容费取得非农户口,但仍实际居住、生活在原地(...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我们将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的土地共分为六类:   一类区片范围:山坡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6200元/亩;旱地/园地:2310...


·在农村人去世后土地可以继承吗?
    在农村人去世后土地可以继承吗?不可以继承,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我国并未规定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仅规定在特定的情形下,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该土地的经营权,而“继续承包”并不等同于继承。按政策规定,土地有三权,即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归承包方所有。土地不能继承,但使用权和经营权可以继承。你是父母的合法继...


·福建南平修路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福建南平修路征地补偿的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


·最新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最新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的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土地:蒲亭镇。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38640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8640元/亩;...


·签署农村土地租赁协议注意事项
    签署农村土地租赁协议注意事项 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权可以转让的,我们可以通过租赁土地进行扩大农作物的生产种植。这时需要双方签署相关的农村土地租赁协议,那么签署农村土地租赁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本来做个简单了解。 农村土地租赁协议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


·房地产中介要成立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中介要成立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一、房地产中介要成立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四)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即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同时应当拥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房地产经纪人员需通过由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的职业资格考...


·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区别在哪些地方
    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区别在哪些地方1、行为对象不同。行政确认是指对行政相对人既有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的确定和认可,主要是指对身份、能力和事实的确认;行政许可的行为对象是许可行政相对人获得为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一般来说,前者是业已存在,而后者是许可之前不得为之。2、行为的法律效果不同。行政确认中未被认可的行为或地位将发生无效的结果而不适用法律制裁;而在行政许可中,未经许可而从事的行为将发生违法后果,...


·企业征地补偿标准价格是多少
    企业征地补偿标准价格是多少在我国,拆迁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这是由于城市规划的不合理,以及城镇化建设、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当然,在日常生活中,拆二代的存在也意味着,国家补偿比较合理丰厚的。那么,企业征地补偿标准价格是多少呢?我们为您介绍这个问题,快来一起看一下吧。一、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


·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
    年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一、福建省征地补偿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分别为一类区38750元/亩、二类区37750元/亩、三类区36750元/亩、四类区35750元/亩。征收耕地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乘以1.0系数计发,除耕地外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调整系数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但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现行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