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旷工处罚是在工资中扣除还是单独扣除

一、旷工处罚是在工资中扣除还是单独扣除《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根据以上规定,在没有给单位带来经济损失的情况下,不能任意扣工人工资,即使要扣除,也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1、无故旷工的,旷工当日可以不支付工资,扣除标准按实际日工资标准计算。但不能因为旷工而扣除其他工作日的工资。如有扣除,是违法的。2、劳动者无故旷工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如果旷工次数较多的,用人单位还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员工辞退。当然用人单位虽无罚款权,但可以不支付劳动者旷工期间的工资,并且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对旷工的劳动者进行相应的处罚,甚至如因劳动者的旷工导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此用人单位以旷工等各种名义对劳动者进行罚款而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均是违法的,不论罚款额度是多少。二、什么是旷工旷工是指未经请假而缺勤。对于旷工的处罚,主要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何规定。一份有效的企业规章制度应该符合以下条件:内容合法,即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制定的程序民主,即经过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等协商确定,而不是企业领导制定后实施;制度经公示,如在公司内部张榜公布、给劳动者发规章制度手册等。三、旷工处罚的规定现在一些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规定了罚款的处罚方式。其依据原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但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被废止,而且《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适用范围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因此私营性质的企业是不适用该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权,只能由法律、法规和规章来设定,企业并无权设定。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进行罚款,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对“旷工处罚是在工资中扣除还是单独扣除”这个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动者发生旷工情形,其旷工处罚应该在工资中扣除,不能单独进行扣除,同时,扣除数额也不能超过百分之二十。
相关内容: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的社会生活得益于各项有质量保证的工程的实施,一个完整的工程是由许多子工程所组成的,只有这些子工程的质量有了保障,工程质量才会有保障。隐蔽工程是许多工程的子工程,验收该工程时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你是否知道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1、验收程序:承包人隐蔽工程完成自检→隐蔽工程验收申报→通知监理/甲方检查→隐蔽前相关试验→试验合格(...


·生育期间工资从生育报销扣除合法的吗?
    生育期间工资从生育报销扣除合法的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简单来说,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如果在生育期间单位有正常代发工资以及正常缴纳各项保险费用,等您在上班的时候会扣除单位代发代缴部分。这是合理的。反之如果生育期间没有正常工资发放和给劳动者正常缴纳各项保险费用,那么公司扣除不合理。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反应 维...


·单位员工个人挪用资金怎么办?
    我们经常在新闻节目中看到,有些单位员工鬼迷心窍,利用单位规章制度执行的不完善和自己手中的小权力,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那么个人挪用资金怎么办?法律对这方面有什么说明?下面您通过这篇文章对这一问题做一个简单了解。 一、哪些行为属于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


·劳动者在遭遇工伤后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相关赔偿
    劳动者在遭遇工伤后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相关赔偿,在此之前需要在鉴定部门取得工伤伤残的鉴定证明。对于不同程度的工伤伤害,劳动者所取得的赔偿也是有所区别的。那么杭州上城区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哪种伤害属于什么级别的工伤?下面本文就给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给您带来切实帮助。 杭州上城区工伤鉴定标准 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应给劳动者缴纳社保
    试用期期间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即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根据社会保险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内缴纳和补足。...


·烟台工伤鉴定费用需要多少
    在工伤的情况下,员工是否要做工伤鉴定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选择的。不过肯定做工伤鉴定的话,更有利于员工的工伤赔偿。但是,鉴定部门也不是白白的为职工进行工伤鉴定的,是需要收费的,肯定申请人需要先向鉴定机构缴纳以后才会进行鉴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烟台工伤鉴定费用需要多少? 一、烟台工伤鉴定费用需要多少? 鉴定费用一般是250元。 二、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工伤鉴定申请表; (二...


·我国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
    我国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 您比较熟悉的就是工程完成之后需要进行验收,在验收的环节当中是需要根据一定的条件要求来判断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因此很多普通老百姓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哪些规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那些规定? 单位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


·员工出现什么情况会被辞退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


·工程合同贷款条件是什么?
    工程合同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在建工程有工程合同是可以抵押贷款,但是仅仅合同是不够的。还要有: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之前信贷客户不得用在建工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能为自己其它用途的债务进行担保,而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担保。现状好点,实施后在建工程抵押可以为其他债权种类设定抵押,对在建工程抵押担保的种类没有限定,可以用于其他类别的贷款。2、工程取得国...


·未成年工能签合同吗?
    现在不少农村青少年早早就不读书了,去外地挣钱谋生,像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企业上班的情况很多。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应该同职工签署劳动合同,而未成年工还没有达到十八周岁的成年标准,那么未成年工能签合同吗?下面我们简单和您谈一谈这方面的知识。 一、未成年工能签合同吗? 已满十六周岁且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单位可以与其签订正式员工劳动合同,但不得安排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


·被监外执行能到市里工作吗
    被监外执行能到市里工作吗 一、被监外执行能到市里工作吗? 监外执行的罪犯经过考察机关的批准以后就可以到市里工作,到外地打工应当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司法所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定。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


·企业什么时候可以辞退员工?
    企业什么时候可以辞退员工?企业在员工存在着违章,或者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时候可以辞退员工,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规辞退和正常辞退。 违规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