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起诉离婚要到哪里起诉

起诉离婚要到哪里起诉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也是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户口所在地与实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就以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为管辖法院。经常居住地是指到起诉止,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如果被告在国外,或被告正在服刑,原告只需在自己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即可。另外,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

二、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这也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是否准予解除夫妻关系的基本原则。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同时也是判决离婚的实质要件;因此,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唯一的、根本的法定标准。

也就是说起诉离婚,法院不必然判决你们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不是法定的可以判离的情形,法院一般不会判离,但是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的。

以下情形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依法被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协议离婚是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而诉讼离婚则很显然就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需要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解除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但由于我国的法院众多,因而有的人就搞不清楚起诉离婚要到哪里起诉,上文中已经就这样的问题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相关内容:

·离婚协议是否要公证,离婚协议书如何公证?
    在了解离婚协议书如何公证的问题之前,我们要先知道离婚协议书是否必须要办理公证,这对离婚夫妻来讲是比较重要的,那到底离婚协议书要办理公证吗,而离婚协议书如何公证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是否要公证 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这样看来离婚协议书公证...


·现在孩子抚养费一个月是多少钱?
    抚养费是离婚后不和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应该负担的,因为离婚后子女的生活学习都需要各种的费用,所以不生活在一起的一方有义务负担,而负担的抚养费的金额往往容易引起争议,毕竟没有接触过婚姻法对于现在孩子抚养费一个月是多少钱不是很清楚,在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方面,抚养费的包括、负担比例等等都有详细规定。 一、孩子抚养费包括 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


·成年子女能不能请求之前未支付的抚养费?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双方都有责任抚养孩子。如果父母离婚,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也要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有些子女在成年之后会将未支付抚养费的父亲或母亲起诉至法院,追讨之前未支付的抚养费,那么在法律上,成年子女能不能请求之前未支付的抚养费?我们今天就和您一起来探讨一下这个话题。 一、成年子女能不能请求之前未支付的抚养费? 抚养费的拖欠并不能够简单地认定为是...


·没领结婚证办了酒席算结婚吗
    一、没领结婚证办了酒席算结婚吗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才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护。如果没有登记结婚手续,即使双方都认为相互之间是夫妻关...


·起诉离婚怎样可以一次判离?
    脱离了原来的封建思想,中国的离婚率相比于从前大幅提高,起诉离婚的情况由夫妻双方在某些协商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而发生的,对于他们来说尽快离婚才能更好的开始新的生活,那么起诉离婚怎样可以一次判离呢?下文为您解答。 一、起诉离婚怎样可以一次判离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请律师打离婚官司需要多少钱?
    请律师打离婚官司需要多少钱 一、该怎么样证明是被胁迫离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两个司法解释没有对其中的“胁迫”进行解释。一般情况下,可以认为,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协议的情况。 被胁迫离婚还是被胁迫结婚都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当自己有被胁迫的时候,必须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证明自己遇到相关事情,...


·离婚财产分割时注意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时注意什么?(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4)夫妻共同财产...


·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自由主要是指缔结婚姻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包括了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但实践中,经常曝出一些干涉婚姻自由的事件。那法律上面规定的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当事人是否结婚,与谁结婚,是其本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愿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前提,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是婚姻以互爱为基...


·夫妻离婚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通常夫妻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需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才行,因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用到,如果缺少了离婚协议书就是无法顺利离婚的。那一般夫妻离婚协议的效力都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离婚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民政部门在为男女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通常要求双方就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为实现与配偶离婚的目的,在家庭财产分割处理上作出极大让步,...


·法律规定没结婚证彩礼退不退
    一、没结婚证彩礼退不退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法律依据是需要返还彩礼的。这种情况是指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返还。但是,在大部分地区,未婚同居有可能构成事实婚姻或者长时间的同居,此时如果再要求返还彩礼就有点不现实。因此...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开庭审理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开庭审理 我国民诉法并未直接规定起诉后应当何时开庭,但是对于整个案件的审理期限有明确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离婚之后轮流抚养子女是否可以
    离婚之后轮流抚养子女是否可以为避免因为夫妻离婚而给孩子造成严重的伤害,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约定日后双方轮流抚养照顾子女,这样双方都有固定的时间与子女生活在一起,也不至于让父母子女之间的感情变得淡薄。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离婚之后轮流抚养子女的约定是否可以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 1、离婚后的婚生子女、养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按以下情形处理:继父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