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夫妻离婚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通常夫妻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需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才行,因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用到,如果缺少了离婚协议书就是无法顺利离婚的。那一般夫妻离婚协议的效力都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离婚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民政部门在为男女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通常要求双方就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为实现与配偶离婚的目的,在家庭财产分割处理上作出极大让步,待配偶与自己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后,再以夫妻财产分割显失公平为由诉到法院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如何看待此类在民政部门主持下达成的协议的效力问题,实务中认识不一,为解决这一实际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制作背景和初衷而言,其第8条所称的协议,主要是针对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至于夫妻双方离婚而自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如何,因实务中具体情况比较复杂,故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区别对待。比如:有许多夫妻为民政部门离婚自行达成财产分割协议,但因双方和好而未离婚,又共同生活若干时间后再次发生矛盾才诉讼至法院要求离婚,此时一方当事人拿出此前协议要求据此分配财产,另一方则以当时为协议离婚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因事后未离婚已经失去了作为为由拒绝按照当时为协议离婚而达成的这种为离婚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因双方和好又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协议签订的背景已经发生了变化,除非当事人均予认可,否则协议内容已经无法何代表此次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离婚协议要公证吗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也就是说,男女双方离婚,要么去登记离婚,要么去诉讼离婚。离婚协议的签订不会直接导致离婚,需要到民政局进行登记。因此,离婚协议不需要办理公证手续。首先需要注意一点,那就是夫妻签订的离婚协议并不需要办理公证,但在签订之后不能马上生效,而是要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登记备案之后才会生效。不办理公证手续,对夫妻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起诉离婚律师费用是多少
    起诉离婚说的简单点其实就是打离婚官司,一般在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就离婚需要处理的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时,才需要进行起诉离婚。而这个过程中有的人为了争取更多的利益会选择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律师提供了法律帮助肯定要收取费用,那这个起诉离婚律师费用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1、各地收费标准不同,实际收费可能在几百元直至数万元不等,这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多少有直接关系;2、如果因为家庭生活困难,则可以...


·重婚可否强制亲子鉴定?
    重婚可否强制亲子鉴定?重婚不可以强制亲子鉴定,亲子鉴定因涉及身份关系,原则上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但是如果非婚生子女以及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有相当证据证明被告为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且非婚生子女本人尚未成年,亟须抚养和教育的,如果被告不能提供足以推翻亲子关系的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应当推定其亲子关系成立。1、亲子鉴定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亲子鉴定既涉及人与人之间亲情关系的变化,又关系到婚...


·影响抚养费的具体因素有哪些
    我们发现针对不同的家庭,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计算出来的子女的抚养费数额是不一样的,这主要是因为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不同。而关于抚养费的数额法律中无法作出统一规定,需要根据一些因素进行具体计算。那么影响抚养费的具体因素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影响抚养费的具体因素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衡量子女抚养费的具体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要求增加抚养费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的时候,会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做出约定,并确定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标准。后期因为物价上涨,一方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而遭到拒绝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这时,需要当事人提交一份诉讼状。那么要求增加抚养费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总结的这篇范文具体了解下吧。 一、要求增加抚养费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要求增加抚养费起诉书 原告:×××,女,1995年10月2日生,汉族...


·最新婚姻法 离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其实在生活当中,夫妻双方之间的关系如果发生了裂痕的话,只有当事人双方最清楚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了感情出现破裂。如果可以经过协商以后关系有所缓和是最好的现象,如若不然,就走到了离婚的地步。但是如果要通过法院进行离婚的话,法院也得遵循婚姻法当中的规定进行判决。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最新婚姻法 离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最新婚姻法 离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


·离婚被告辩护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离婚被告辩护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一、离婚被告辩护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离婚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


·离婚后抚养义务吗?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人们思想的开放及对自我权益的保护越来越清晰明了,现在离婚的情况已经上升了很多,当然对于父母双方而言在离婚后会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履行,尤其要解决的就是双方子女的问题,那么父母双方离婚后抚养义务吗是怎么规定的?本站我们为你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夫妻双方还有抚养的义务吗? 离婚后双方相互不再有扶养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


·怎样才能构成婚姻诈骗罪?
    怎样才能构成婚姻诈骗罪?准确把握处理以婚姻骗财的案件,区别不道德婚姻和婚姻诈骗犯罪,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和判断:1、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2、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


·夫妻之间签署借款协议,借款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一方向另一方借取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存在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前提下才有可能发生。否则,无论是夫妻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还是夫妻一方向另一方借取的是其个人财产,只要适用一般的借贷法律规范,即足够解决双方形成的借贷关系,该关系也不因双方之间存在的夫妻关系而受到任何影响。故此,本条将借出财产限定在“夫妻共同财产”,针对因借贷双方之间存在夫妻关系而形成的特殊情形制定对应规范。 ...


·离婚时过错方是否少分或不分财产
    离婚时过错方是否少分或不分财产?离婚时过错方不会少分或不分财产,但过错方需要支付补偿金。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


·起诉抚养费程序
    起诉抚养费程序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向法院起诉应该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


·离婚孩子探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原则上,离婚夫妻中给予抚养费的一方对孩子有合理的探视权,探望孩子的时间或者是次数一般都是通过双方根据自己的生活或者是时间来商议就可以了。那么在法律规定中离婚孩子探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主体 中国《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 第22条规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