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评估费谁付?
房产评估费谁付?
房产评估费由主张的一方先交纳,达成协议的双方协商负担,判决案件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具体情况,一是各半承担,二是由败诉方承担。
二、房产评估过程
1、获取估价业务
获取估价业务是指获取房地产估价业务,这是房地产估价的先决条件。
2、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无论从何种途径获取房地产估价业务,估价方与委托估价方一般都有一个业务接洽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估价方要就估价的基本事项以及估价收费问题与委托估价方沟通和协商,予以明确,并签订合同,为后续工作打好基础。
(1)明确估价目的
所谓估价目的,是指为何种需要而估价。估价目的决定了房地产价格类型,也决定了估价的依据,是实施房地产估价的前提条件。受理估价的具体目的主要包括:
①市场行为:买卖、租赁、转让、抵押、典当、保险、拍卖等;②企业行为:合资、合作、股份制改造、上市、兼并、破产清算、承包等;③政府行为:农用地征用、土地使用权出让、课税、拆迁补偿、作价收购、土地使用权收回等;④其他:继承、纠纷、赠与及可行性研究、他项权利造成的房地产贬值等。
任何一个估价项目都有估价目的,并且只能有一个估价目的。
(2)明确估价对象。
明确估价对象即明确待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物质实体状况和权益状况。
(3)明确估价时点
估价时点是指决定房地产价格的具体时间点。由于同一房地产价格随时间而变化,所评估的房地产价格,必定是某一时点的价格,而并非只是一个纯粹的数字。因此,在进行房地产估价时,必须明确估价时点。否则,在估价过程中,有关参数的选择、调整幅度的确定等将无法进行,其估价也将毫无意义。
(4)明确估价日期
估价日期是进行房地产估价的作业日期。估价日期的确定也意味着明确了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日期,因为,估价作业日期的止日期一般即为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日期。
3、签订估价合同
在明确估价基本事项的基础上,估价方与委托估价方应签订委托估价合同或协议。
4、拟订估价作业方案
为保证估价工作高效率、有秩序地进行,根据估价目的、待估房地产基本情况及合同条款,估价方应及时拟定合理的估价作业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①拟采用的估价技术路线和估价方法;②拟调查收集的资料及其来源渠道;③预计所用的时间、人力、经费;④拟定作业步骤和作业进度。
5、搜集、整理估价所需资料
估价资料是为应用估价方法、作出估价结论及撰写估价报告书提供依据的,因此,估价资料是否全面、真实、详细直接关系到估价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房地产估价资料一般包括下列四个方面:
(1)对房地产价格有普遍影响的资料,主要包括:统计资料、法律法规资料、社会经济资料、城市规划资料等。
(2)对估价对象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价格有影响的资料, 主要包括:市场交易资料、交通条件资料、基础设施资料、建筑物造价资料、环境质量资料等;
(3)类似房地产的交易、成本、收益实例资料;
(4)反映估价对象状况的资料。
收集估价资料,其来源主要有:
(1)委托估价方;
(2)实地勘察;
(3)政府有关部门;
(4)房地产交易市场及有关中介机构;
(5)有关当事人;⑹专业性刊物。
首先,离婚房产评估费用是由主张方提出来的先交付。当然,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就有协商的内容来进行交付。或者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是由败诉方承担,或者是一人一半来进行承担这个费用。
相关内容:
·房屋转租合法的条件有哪些
进行房屋转租的,具体可以分为合法行为非法行为。很显然,要是属于非法转租房屋的话,那么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比较重的。但要想进行合法转租的,就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到底房屋转租合法的条件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转租合法的条件有哪些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合法的转租须符合两个必要条件:
合法条件一: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每一个买房的人都希望最后的房子是自己满意的样子,但是实际中经常出现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现象,也就是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如遇到以下情景,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合同(退房),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开发商承担退还全部购房款、赔偿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违约金、惩罚赔偿金等法律...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房东缴税吗?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房东缴税吗?
办理租赁备案要先到居委会登记,缴纳一年房租2.5%的税,之后带好税金发票和居住证明到社区事务中心办理租赁备案。居委会登记时,要房东本人到场,并带好身份证和房产证,并签承诺书。
二、办理上海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需携带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 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 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委托书原件 复...
·一、之前被拘役过买房可以贷款吗?
一、之前被拘役过买房可以贷款吗?
被拘役过买房时也可以贷款,办理贷款的主要条件是:
1、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5周岁(含)以下,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收入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请人年龄与借款期限之和不超过70;
3、有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且借款人支付符合规定的首付款;
4、借款人的职业和经济收入稳定,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经办...
·以房子做抵押借条怎么打
借条应包括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规范的借条内容如下:1、写清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2、写清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3、写清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4、应写清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抵押的物品及抵押权实现方式。5、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一、买房合同霸王条款有哪些?
一、买房合同霸王条款有哪些?
买房合同霸王条款有:开发商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构成显失公平。购房者可以据此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并根据合同法规定,要求增加开发商的违约金,减少购房者的违约金。
二、买房合同中霸王条款有怎样的效力
(一)哪些条款属于霸王条款
所谓“霸王条款”,是指经营者利用其信息、专业知识和交易中优势地位预先拟定...
·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昆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 一、被拆迁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在拆迁前必须经市房管局房屋产权监理部门进行产权认定勘估。
第十三条 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按勘估价补偿。因城市建设需要,按规划要求必须无条件拆除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在拆迁公告发布后进行装修或扩建等的房屋部分,不予补偿;拆除在拆迁公告发布前已装修的部分,按发票总额扣除每...
·1、选择合适的房屋中介公司。这个很重要
1、选择合适的房屋中介公司。这个很重要,房屋中介公司选择的优劣,直接影响你后面房屋贷款、过户等一系列程序的快慢。要选资深,有实力,最好知根知底的中介公司,这些你可以问下朋友亲戚打听下,别听信广告说的哪家哪家中介公司多有实力,坑人的永远是大公司,其次中介费也是可以商量的,你可以适当的砍砍价。
2、带看房屋。当你把你的需求给置业顾问说清楚以后,他会依次给你列出很多房源,并且会逐个带你去看实房。这...
·房屋租赁营业税起征点是多少?
现在部分投资者看中一个炒房带来的经济效益,投资房屋等其价值升高后出售,又是也会出租房屋获得价值,这其中就会产生税收的问题,有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那么房屋租赁营业税税率怎么算?房屋租赁营业税起征点是多少?下面的我们做出了解答。
一、房屋租赁营业税税率和营业税起征点
我国营改增后,个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收取租金的,月平均租金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
·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
生活中,租房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进行房屋租赁登记的,但有时也会要求进行登记。那么承租人租赁房屋后,是否需要登记,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相信很多人都不甚了解。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一、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
近年来,房屋租赁日渐成为常见现象,但出租人将产权有争议的房屋出租,出租房屋成为社会问题多发地带,私下出租房屋逃避税收等现象也日益严重,为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
·一、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是北京户籍的家庭,且名下无房或者仅有一套住房
2、持有有效暂住证,并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
3、单身者购买需满25岁
4、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目前已在轮候经适房、限价房的家庭可优先购买。
二、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1、报名
售房者在向市住建委网站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
·一次性付清购房流程是什么
现代社会,人们在买房时,有的选择购买期房,有的选择购买成品房。那么,不同的买房方式,在付款时也会有不同的方式。在购买成品房时,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是买房的一般要求,那么,一次性付清购房流程是什么?今天,我们做了以下解答。
一、选房
选择地理位臵对于投资者来说,应选择黄金地段、有政策倾斜的地段和环境、交通、基础配套设施马上会得到较大改善的地段,这样的地段今后将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对于其他购房人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