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土地抵押简介

土地抵押简介

城市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并且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二、土地抵押合同怎么写?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偿债期限已到,债务未依约偿还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或.   2.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3.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该债权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权限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被担保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抵押财产清单:________   抵押人名称: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   抵押物名称:________   规格:   单位:   数量:   帐面原值:   抵押现值:   折扣率:   抵押价值:   存放地点:   保险单:   原值:   净值:   保险号码:   起止时间:

当土地抵押的甲乙双方产生财务纠纷时,应该按照签订的合同进行处理。合同应包括抵押财产的真实详细情况、财产毁坏的处理办法及违约争议等问题。提醒您在签订合同时依法按照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填写,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我们将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最新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的土地共分为六类:   一类区片范围:山坡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6200元/亩;旱地/园地:2310...


·一、立遗嘱是房产所在地吗?
    一、立遗嘱是房产所在地吗?不一定要在房产所在地;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二、遗嘱公证办理条件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如下: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


·宝鸡征收土地果树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果树的补偿标准根据果树类别、树龄等逐年递增.如:樱桃树树龄8-20年,每株补偿1500-2000元。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等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果树的补偿标准根据果树类别、树龄等逐年递增.如:樱桃树树龄8-20年,每株补偿1500-2000元。各个地方的标准...


·临时征地补偿费包括哪些
    临时征地补偿费包括哪些临时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政府在修建高铁、公路等基础设施时,可能会对一些农用土地进行临时征用,用作储备机器设备等。由此会对涉及到的农户产生影响,造成一定的损失。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


·犯罪行为地与结果地不同怎么确定管辖地?
    犯罪行为地与结果地不同怎么确定管辖地?犯罪行为地与结果地不同一般根据犯罪结果地来确定管辖地,《刑事诉讼法》第24条对地域管辖作了明确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知:刑事案件原则上是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中的“犯罪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销赃地。犯罪地在几个人民法院辖区...


·政府征地补偿是开发商吗?
    政府征地补偿与开发商征地补偿严格来说,开发商是不可以征地的,只有政府才可以征地拆迁补偿,一般都是按评估值。开发商有时候因为资金的关系,可能会对个别钉子户给予高额补偿。但现在好象有几个钉子户被告上法庭了,新闻上看的。具体说不清楚是什么罪名。政府征地拆迁,是由政府的一级开发单位进行,征地拆迁的费用在审计局进行审计的时候一般都能很容易的认可,而且政府征地拆迁符合国家的政策规定,属于合法的。开发商占地建楼...


·辩护人和辩护律师地位有什么区别?
    辩护人和辩护律师地位有什么区别?辩护人和辩护律师地位的区别主要是承担的责任不同。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依法独立履行职务,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没有控诉的义务。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介入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扩大了律师参与诉讼的范围。二、辩护人的刑事诉讼地位和作用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依法独立履行职务,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没有控诉的义...


·使用土地使用权能否贷款?
    使用土地使用权能否贷款? 在向银行借贷的时候,往往都会用贵重物品进行抵押,有些是用房屋进行抵押有些是用车辆等等不动产进行抵押,但是对于持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来说,想要进行抵押之前就会考虑使用土地使用权能否贷款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使用土地使用权能否贷款? 1、应该土始终家公自资源财产拥使用权代表所拥权属于财产权。2、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不可以的,由于土地是集体的,银行在处置抵押...


·陕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办法有什么
    陕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办法有什么 政府征地的情况在现代社会是非常常见的,因为城镇的发展是需要土地的,旧的土地会需要得到更新,也就是城市的更新,这时候旧的土地拆除就需要进行征地,征地一般会进行补偿的,不过很多人都不了解相关的补偿内容。那陕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办法内容是什么呢? 陕西省土地补偿分配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


·土地使用证用途是商业的使用年限多少年?
    土地使用证用途是商业的使用年限多少年?在房地产市场中,除了普通住宅外,一些酒店式公寓深受年轻人的喜爱,他们买的公寓后,会拿到一个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在土地使用证上面,详细记载了土地使用性质、使用人名称及使用年限等重要信息。那么,土地使用证用途是商业的使用年限多少年?下面我们就给您重点讲一讲。一、土地使用证用途是商业的使用年限多少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权只剩59年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土地使用年限是在我国07年出台的物权法当中正式进行了统一的规定的,如果自己使用的土地使用发现只有59年的期限了,那么这种性质的土地应该就是住房用地的,除了住房用地以外,其他性质的土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不可能有长达59年这么长的时间的。下面您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只剩59年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只剩59年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城市化所取代,与此同时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城市化所取代,与此同时,安置房也多了起来,然而对于一些已经有了房产的人来说,安置房成了不必要的负担,那么安置房可以抵押吗?那么如何判断安置房能不能抵押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判断安置房能不能抵押 1、安置房是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