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怎么不通过中介买房子

怎么不通过中介买房子
1、看房。首先看房时,一定要看该房屋所有权证,了解该房是房改房还是使用权房或者只有临时产权。如果是房改房,还需了解业主是成本价还是优惠价购买的房屋。2、还需了解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人。如果不是,还需了解他们是什么关系,是否有委托书、公证书。最后,还需了解清楚物业费、供暖费是否有遗留问题。3、签订合同。一切承诺都需落实在合同上,以便将来产生纠纷时有据可查。4、注意付款方式。最好是在过户当天支付。5、办理过户手续时,只须将买卖双方所需的证件备齐,按照房管局的流程去办理即可。
二、如何确定房屋价格
在二手房交易的价格问题上,交易双方可以依据二手房指导价作为参照,同时再利用市场比较法,将自己的物业与周边物业价格做比较。1、搜集交易实例。业主可以通过同事、朋友或其他方式了解到自己房屋周边的交易实例。2、进行交易修正。一般来说,由于业主只是想大概了解自己房屋的市场价格,因此只须对房地产状况进行修正即可。房地产状况修正可分为区位状况修正(繁华程度、交通便捷程度、环境景观、临路状况等因素)、权益状况修正(土地使用权年限)和实物状况修正(新旧程度、户型、朝向、楼层、装修等因素)三方面。3、确定房屋价格。通过中介公司最大的好处就是安全、省心。俗话说“隔行如隔山”,中介公司对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办理十分专业,能为买卖双方省去好多的麻烦。更重要的是,中介公司所起的居间担保作用,能够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为买卖双方的交易安全起着十分重要的保证作用,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如果不经过中介公司,自己交易,由于大部分买卖双方对房地产了解得不多,很容易忽略一些细节,结果产生一系列的纠纷,甚至是经济损失。并且需要牵扯太多的时间,而且交易过程中的付款安全性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三、与中介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1、注意合同内容。签订购房租房合同时,消费者一定要把协议内容搞清搞细。比如租房,需要提供什么样的信息,包括房屋所处地域范围、房屋使用面积大小,看房要不要交看房费、交多少等。如客户认为条款不清,有权要求修改或补充。要明确双方权、责、利。如果条件允许,最好先找一位对这方面比较熟悉的律师做咨询或代理办理。2、选择正规中介机构。一定要选择在当地工商局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和在当地房屋管理部门获取房屋中介资质的公司,同时尽量选择大的信誉好的中介连锁机构,避免被黑中介欺骗。如果您不愿意通过中介买房子,那么看房、签订合同、付款、过户等这些流程都要您自己身体力行的完成。因为没有中介的帮助,您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棘手的问题,比如与房东谈不妥价格、合同该怎样写对自己有利、房屋证件如何辨真假等等。



相关内容:

·买房属于生活中的大事,因此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格外谨慎小心。而
    买房属于生活中的大事,因此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格外谨慎小心。而在打算买房之前,需要先审查一下自身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买房条件,同时又是否符合当地关于买房的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购房的条件问题。 一、买房的条件有哪些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贷款到期时男士年不超过60岁,女士年龄不超过55岁;3、有稳定合法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还本付息能。 二、在深圳买房要满足什么条...


·《房屋认购意向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购房人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房屋认购意向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因而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于你与房地...

·离婚房产可以留给孩子吗,有没有风险?
    现在,越来越多的离婚父母愿意将共同的房产留给小孩,一方面是觉得留给小孩谁也不吃亏,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小孩的生活着想。当小孩有了房产,办理好了各种手续之后,父母就不再拥有该房产的使用权,这就意味着父母没有做主的权利了。那么,离婚房产可以留给孩子吗,有没有风险?请看下文。 一、离婚房产可以留给孩子吗 夫妻婚后所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房产与孩子无关,如果夫妻双方均...


·卖房者不迁出户口能否诉讼
    卖房者不迁出户口能否诉讼根据户籍管理规定,一个户头只能上一户人,办理户口迁移涉及到行政部门的审批,属于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并且办理户籍的公安部门只能在行政相对人提出户口迁移申请时,才能依法定程序为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办理户籍迁移行为并不是民事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所以人民法院不受理此种类型的纠纷。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卖房者将户口迁出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一项附随义务。在房屋买...


·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房产
    房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房产在以前的法律规定中是比较模糊单一的,以致在离婚的时候会经常出现夫妻双方为了房产扯皮的情形,现在新的民法典有了较为严格的规定,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一、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房产 所谓夫妻共同房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即从男女结婚之日起,到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为止。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1、婚后以双方或一方的收...


·购房合同毁约赔偿标准是多少
    购房合同毁约赔偿标准是多少?购房合同毁约赔偿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


·婚前按揭房婚后加名加不了吗
    婚前按揭房婚后加名加不了吗 一、婚前按揭房婚后加名加不了吗? 婚前按揭房婚后一般是可以加名字的,婚后房产证加上名流程: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去房管局大厅排号等待,交纳80元工本费,5月贴花费、25元制图费。 3、10个工作日之后去房管局大厅领取新的房产证。 4、如果有房贷的话,须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二、婚前按揭买房的流程 1、了解征信情况...


·业主收房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购房之后会涉及到收房这个环节,当然并不是业主简单的在收房协议上面签个名就完了,此时还是要实实在在的去验收房屋,不过会有一些事项需要格外注意。那到底业主收房注意事项包括什么?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业主收房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1、不是必须在《收房通知书》上签字。 《收房通知书》是开发商为证明自己未交房违约(虽然从道理上说是无法证明的,但是就有有关部门认可该证明,所以业主不可不防。)而对业主的...


·购房付款违约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购房付款违约金赔偿标准是什么购房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


·一般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
    一般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就需要按照规定签订书面的租房合同才行。而要是当事人租房签订合同后,要是一方出现了违约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出租人还需要退还租金吗?请跟随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租房签订合同后违约租金退吗 1、如果合同中有对租房后中途退房有明确规定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在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


·夫妻婚内房屋财产约定有效吗?
    夫妻婚内房屋财产约定有效吗?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约定的对内和对外效力。婚内财产约定,对夫妻双方和第三人的法律后果是完全不同的。在对内效力方面,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只要夫妻在财产约定中符合约定的一般条...


·房屋继承有20年期限吗
    房屋继承有20年期限吗继承纠纷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根据《继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纠纷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遗产未分割的,视为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关于诉讼时效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承开始时继承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