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市政工程质量评估审核和批准程序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评估审核和批准程序是什么?

市政建设和每个市民息息相关,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是市政府的宗旨于使命,所以市政府会不定期进行工程建设来改善民生,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与民生建设。所以市政工程关系着每个市民的福祉,后期会有专门的审核部门负责市政工程质量评估审核,它的标准程序又是什么呢,您跟着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 (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立项审批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

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 、建设资金证明;

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规划许可证》;

2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 、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5)施工图纸(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

2 、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7)现场设施、安全标志等总平面布置图;

(8)购买安全网的合格证、准用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 10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

(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领取《施工许可证》,除第(一)条规定提供的资料外,要补充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手续。

1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2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监理合同;

3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桩基础工程要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桩机管理手册);

4 、使用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场搅拌的批文;

5 、质量监督申请安排表;

6 、安全监督申请安排表;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8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

9 、施工许可申请表;

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审核,质监站在 7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时,质监站派员现场监督。

1 、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 、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 、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6 、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 、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9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0 、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1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2 、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

13 、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好;

14 、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监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 、《施工许可证》;

3 、竣工验收备案表;

4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6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 、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8 、工程质量保修书;

9 、工程竣工结算书;

10 、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要提供如下资料到造价站办理手续。

1 、工程按实际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 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 2 )工程类别核定书;

( 3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 4 )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

( 5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6 )图纸会审记录;

( 7 )工程施工开工报告;

( 8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9 )工程施工进度表;

( 10 )工程子目换算和抽料(筋)表;

( 11 )工程设计变更资料;

( 12 )施工现场签证资料;

( 13 )竣工图。

2 、工程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固定价格(或总造价)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 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 2 )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 3 )竣工图。

看完上面的内容,您可以了解到政府部门对市政工程的监管力度之大,审核之严格,市政工程是关系民生的大事,也是一方政府造福民众的重要举措,除了相关部门监督外,我们每个公民都有监督和举报的权利,如果发现不合法的现象发生,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切实监督市政工程的透明化和公开化。关于市政工程质量评估审核和批准程序的问题,我们就回答到此。


相关内容:

·强制征地工作程序有哪些?
    强制征地工作程序有哪些? ?一、强制征地工作程序有哪些 1、申请机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2、申请时间: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待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即最少要过了3个月诉讼期还是要加搬迁期。 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市政工程涉及到的都是形象,市政工程的好坏直接和老百姓的生活有关,比如道路好坏决定了老百姓出行的方便成都,市政工程经过招标建设以后,还要通过质量这一关,根据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和验收,达到标准符合要求的工程方可成为各个的工程,但是具体的评定标准如何,可以到本文了解。 一、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有很多人对于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不是很清楚。现阶段的...


·建筑工程承包清工合同的内容 我国建筑工程行业是不仅是一个高
    建筑工程承包清工合同的内容 我国建筑工程行业是不仅是一个高薪行业,同时也是一个安全事故发生比较频繁的行业。所以签订建筑工程承包清工合同就显得格外重要,那么,在签订建筑工程承包清工合同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建筑工程承包清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承建工程的实...


·苏州园区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苏州园区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至四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每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五六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


·国企员工裁员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国企员工裁员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一、国企员工裁员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


·如何区分承包劳动关系的不同?
    如何区分承包劳动关系的不同? 在承包关系中,承包方享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需要按照企业承包合同的规定完成所承包的生产经营任务。发包方负责检查监督承包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但不直接参与承包方的日常工作。发包方主要义务是按合同规定维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在其职责范围内协调解决承包方在生产经营中的困难。由此引出了劳动关系与承包关系的重要区分点—人身隶属性。 如劳动者举证证明酒店制定的各项劳动视章制度适用于自...


·工伤鉴定九级条款
    工伤鉴定九级条款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人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两项或轻度毁容者; 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9)全身瘢痕占体...


·劳动合同连续签三次自动转变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劳动合同连续签三次自动转变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吗?不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


·无效劳动合同的责任怎么承担
    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过您也要注意,虽然劳动合同签订了,但也不一定都是有效的。通常在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这时无效劳动合同的责任怎么承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无效劳动合同的责任怎么承担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逾期提出工伤认定有什么后果
    职工要是在工作期间人身受到损害的话,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鉴定之后,才能获得最终的工伤赔偿。而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法律中明确作出了时限要求,那么要是当事人逾期提出工伤认定的话会有怎样的后果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逾期提出工伤认定有什么后果 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为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从业人员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条例》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一、与第三方签劳动合同注意些什么?
    一、与第三方签劳动合同注意些什么? 与第三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就可以认定为有保证。在签订时注意如下事项: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


·劳动合同纠纷的索赔技巧有哪些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经常会发生摩擦,从而产生劳动合同纠纷。而劳动合同纠纷通常都会涉及到赔偿问题,那么,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纠纷索赔当中应该掌握哪些技巧?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劳动者在提起仲裁时需要掌握的技巧有以下几点: (1)要明确了解自己能请求的赔偿项目,做到不遗漏请求的项目;(2)所有的赔偿项目在没有确切把握的情况下,申请数额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尽量多请求,不要到了仲裁阶段,被仲裁庭裁决,由于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