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买房子贷款批不下来算违约吗?

买房子贷款批不下来算违约吗一般来说,购房者申请贷款,是以已签订购房合同作为前提。而在合同中,购房款的支付方式是必要要明确的,也就是说购房者在申请贷款前,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约定了需由购房合同外第三方———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批准的贷款付款方式。如果贷款申请获得批准,购房者可用贷款支付剩余购房款;如果贷款申请未获批准,用贷款支付剩余购房款的约定就无法实现。从上述分析看,购售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约定的按揭付款方式只是效力待定条款,是以银行和住房资金管理批准贷款为成立要件。如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未批准贷款申请,购售双方约定的按揭付款方式就成了无效条款。如果是第三方银行或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没有批准贷款而造成的付款逾期,因约定的付款条款无效,所以购房者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此时购售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对付款方式重新做出约定。如双方无法达成新的协议,因原付款方式无效,造成购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可解除购房合同。如因购房者原因致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未批准贷款的,例如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等,购房者虽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如因此造成双方解除合同的,开发商可向购房者要求一定的损失赔偿。另需说明的是,如因购房者未及时提交贷款申请材料造成逾期付款的,购房者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处理。所以当遇到贷款没批而没办法履行购房合同的情况时,只要不是自身原因导致的贷款问题,就不用担心违约的情况了。二、银行不批买房贷款怎么办?一般当银行贷款失败时,当事人应当及时采取其他方式筹措资金履行付款义务。但是有时银行贷款会受到金融政策调整的影响,突然变更放贷成数或收紧放贷口径,当事人难以完全预见这种风险。对类似这样的情况,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如果并不是因为购房者自身的原因导致贷款出现了问题的话,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导致了延期付款,但也不会被认定构成违约,自然也就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内容:

·疫情期间信用卡房贷延期规定是什么?
    疫情期间信用卡房贷延期规定是什么?疫情期间信用卡房贷延期规定是《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房产他项权证到期后怎么处理
    贷款买房、房产抵押成为现在投资买房、买房置业、创业的选择,而在这个过程中,他项权证就这么产生了。但是很多人,对合同中的这个词汇并不了解。房产他项权证到期后怎么处理,如果没有及时的办理注销或者延期会对我们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等。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一、房产他项权证的含义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   一、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区别?   1、从概念上,农村房屋拆迁属于集体土地征收,城市房屋拆迁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2、在适用法律上,农村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城市房屋拆迁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3、在补偿上,农村房屋拆迁主要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遗嘱房产分割前的处置权规定是什么?
    遗嘱房产分割前的处置权规定是什么?1、遗嘱房产分割前的处置权规定是对于任何人来说,房产没有分割完毕之前都不能够处分遗产。遗产尚未开始继承时(即被继承人还未死亡),法定继承没有开始,这时“遗产”仍然是被继承人合法财产,法定继承权人无权处分遗产。这时应该以无权处分财产规则来处理,即:法定继承权人转移财产(买卖、赠与等)的,为效力待定行为,如果被继承人事后未追认,该行为无效,应由该继承人承担责任,如果财...


·夫妻共有房可以诉前财产保全吗
    夫妻共有房可以诉前财产保全吗?法定条件的话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合诉前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


·一、个人是否适用一房二卖惩罚性赔偿?
    一、个人是否适用一房二卖惩罚性赔偿?可以适用;根据《商品房司法解释》的规定,购房者除了有权主张实际损失外,还有权另外要求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是在实际损失赔偿范围之外独立存在的,是基于出卖人的根本违约或者进行欺诈行为而给予的惩罚措施。但是《商品房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惩罚性赔偿是以已付购房款为基数,以能超过已付购房款的一倍为范围的。而具体数额的确定就需要法官运用自由裁量权,根据买受人的损失情况、被告的...


·最新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最新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最新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


·一、财产分割中安置房如何分配?
    一、财产分割中安置房如何分配?财产分割中安置房需要按照公平的原则进行分配。拆迁安置房享受土地划拨、规划减免等相关政策,价格比商品优惠。拆迁安置房的政策性较强,各个地方都有相应的政策规定,而且实践中,很多拆迁部门为了尽快拆迁,在执行政策时尺度不一致的情况非常多,因此案件处理中既要考虑该地区拆迁的统一的证词,又考虑个案的具体规定,分割时应尽量公平合理。1、婚前一方的个人房产,婚后被拆迁安置新房如果安置...


·房产异议登记指南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异议登记。
    房屋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的,应当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异议登记期间,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婚后个人财产买房的方式有哪些?
    婚后个人财产买房的方式有哪些? 有以下3种方式: 1、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订立财产协议,并且经过公证,这样婚后财产就按照该财产协议执行,但是这个很多人是没有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女明星和富商结婚,都会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因。 2、把钱给父母,婚后可由女方父母出全款给女方买房,写女方的名字,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这种情况下,即使婚后买的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前提是以女方...


·离婚房产判给一方后房贷还可以申请吗
    离婚房产判给一方后房贷还可以申请吗离婚房产判给一方后房贷还可以申请吗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2种情况: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


·南京离婚房屋过户费用是多少?
    南京离婚房屋过户费用是多少?夫妻离婚时,对于同一套共同财产,最终房屋归属为其中一方的,需要进行过户的办理。过户时需要交纳手续费,包括几种不同的费用。房屋过户后可能要缴纳税费,税费有不同种类,按不同情况收取。双方协商后同意过户,可正常办理过户。若其中一方不同意,需要进行诉讼,最终强制执行。 一、夫妻离婚时房产过户要缴纳的手续费主要有以下几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于离婚造成的房屋产权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