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厂房标准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拆迁厂房标准补偿的标准是什么?我国法律规定只要是拆迁厂房或者拆迁别的地方都需要补偿一定的金钱。并且我国法律严格的规定了拆迁厂房标准的补偿标准。因为这种情况涉及到了土地的闲置或者买卖。所以必须要经过法律的程序才能够说明拆迁厂房的本质。那么我国法律中拆迁厂房标准补偿的标准是什么?一、拆迁厂房标准补偿的标准 ? ? ?1、土地补偿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
·宁波大学生首次购房优惠政策有哪些 宁波大学生首次购房优惠政策有哪些毕业十年内大学生夫妻买首套房,可获的政府补贴将翻倍。宁波出台《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就各类人才享受住房补助发放、购房补贴、公积金优惠政策和办理手续做了明确和细化。1、2015年开始未来三年大学生买房补贴翻倍无面积限制。 2、2014年10月,宁波首次出台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毕业10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在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期间购买首套普...
·可以。如果买卖双方的当事人不能到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可以。如果买卖双方的当事人不能到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法律规定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卖方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买方可以手写一份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时间,可以不办理公证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一条规定: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
·一、 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诉讼在哪里进行? 一、 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诉讼在哪里进行? 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出,并受理管辖。《民诉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因此,除非法律另外规定,一...
·购买房子的时候除了需要实际了解清楚房产的相关信息之外,最重要 购买房子的时候除了需要实际了解清楚房产的相关信息之外,最重要的就是与对方进行谈判了,毕竟对方在喊了价之后,购房者也是可以还价的,这些都是可以实际进行商量。不过在谈判的过程中也会涉及到需要注意的地方,那究竟买房子谈判要注意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房者的权利有哪些? 买房之前,购房者应当知道自己依法所应享有的权利,一旦开发商侵犯了购房者的权益,购房人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向开发商讨个说...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书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签订的编号为 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及附件之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订立本补充条款如下:第一条 商品房交付后,若该房屋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分摊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分摊建筑面积误差比值均在±3%(含3%)之内的,双方据实结算房价款。若该房屋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或公共...
·一、离婚财产公产房分割是可以的吗? 一、离婚财产公产房分割是可以的吗?离婚财产公产房分割是不合法的,对于夫妻离婚对于房产的分割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况下的房产,双方均是可以主张承租权的: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如何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如何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一、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 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除了带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即在财产转移之前,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
·租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该如何衡量 (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
·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来付? 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如果婚内购买了房屋,这套房屋就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子相较于其他财产来说较为特殊,如果将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获得房产的一方应支付给另一方一定的补偿。这时候就需要对房产进行评估,确定补偿金额。那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来付?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来付? 房产评估费由主张的一方先交纳,达成协议的双方协商负担,判决案件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具体情况,一...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需要多少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需要多少钱? 一、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自住商品房首先是商品房,但政府在出让土地时就对开发商限制了未来的出售价格;其次,自住商品房购买者范围更宽,指买不起普通商品房但又不符合保障房购买资格的人。购房对象不用审核收入,但北京家庭需要审核名下是否无房或者是不是只有一套房;而非京籍家庭需审核是否符合购房条件以及是否无房。 2、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名下无房或仅有...
·购房付款方式具体有几种 在现实中生活中,有不少购房者不太注重选择付款方式,多半选择听从开发商建议的付款方式,最后在付款时,才发现开发商为自己推荐的付款方式对自己很不利,因此,建议想买房的朋友最好向了解一下购房付款方式具体有几种。 一、购房付款方式具体有几种 (一)一次性付款 在当前持续加息的背景下、一次性付款的好处是减少利息支出,选择一次性付款可能会得到开发商一定幅度的折扣,但购房者必须以足够的资金做后盾,这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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