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一定要知道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此时可以受理并做出工伤认定结果的部门只能是各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而在申请认定的时候也会涉及到具体的程序,那工伤认定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 一)、申报 1、单位申报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将伤者立即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抢救并到约定医院医治。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书面...
·在实务中可能会出现公司因某些事项需要将员工辞退的行为 在实务中可能会出现公司因某些事项需要将员工辞退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在辞退员工时,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否则,将会给员工造成损失,就需要给员工发放代通知金。那么,代通知金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代通知金不是法律术语,是人们的一种习惯说法。所谓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应当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以代替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
·个人如何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后,可能会出于某种原因,想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确定劳动关系相比,解除劳动关系更为复杂,涉及到经济纠纷的问题,所以比较难处理,手续也较为繁琐。具体来说,个人如何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一、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前的环节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前,必须经过特定的环节。其中主要有: (1)用人单位对于因违纪、违法应予开除、...
·领取工伤保险需要本人去吗 需要的。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必须是法人等用人单位;(二)劳务合同的主体则具有广泛性;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地位不同:(一)劳动关系双方具有从属性。订立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指派劳动者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属于劳动者劳动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任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力使用具有支配权,从这一点上来讲,劳动...
·工伤鉴定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工伤鉴定之后,并没有规定多久之后员工才可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由员工提出或者劳动合同到期时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员工需要根据伤残等级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金。以工伤十级伤残为例:工伤十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
·在有工作的时候 在有工作的时候,有时候因为某些事情而出了意外而受了伤。受了伤比较严重得可能还会住院,在这住院期间就没法继续工作,所以就有误工费赔偿这一说。误工费赔偿的标准也是有规定的,有的人不禁想问是不是年满60误工费不支持赔偿了,现在就让我们来带您解开这个疑惑吧。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
·一、公司不肯写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怎么办? 一、公司不肯写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怎么办? 公司不肯写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也可以进行司法调解或者司法诉讼解决。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二、法律依据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
·档案记录对于大家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一般在生活中,不管是找工作 档案记录对于您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一般在生活中,不管是找工作或者是办理什么重要证件的时候,都会调查当事人的档案问题。如果档案中记录的有刑事犯罪记录的话,可想而知对当事人的影响有多大,几乎是一辈子的污点。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醉驾能消除案底吗? 一、在我国醉驾能消除案底吗? 只有刑事处罚才进入档案留下案底,不可以消除,具体可到公安部门查询。 案底就是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后,执法机关对被处罚人...
·工伤司法鉴定机构使用标准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 工作中有时难免会因意外事故造成损伤,但是关于损伤的程度如何界定的问题,也许您都以为是按照职工工伤鉴定标准来进行的划分,其实工伤分为劳动部门鉴定和司法鉴定,两个机构所用的鉴定标准也并不同,今天我们要谈的就是关于工伤司法鉴定机构使...
·辞职员工的流程是什么? 辞职员工的流程是什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辞职员工的流程是什么?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履行通知工会和本人的程序。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首选采取直接送达方式,如本人不在,交由同住的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
·劳动诉讼证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劳动诉讼证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举证责任后果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的主张加以证明,并在自己的主张最终不能得到证明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的责任。在证据规则中,对举证不能的后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同时还规定了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