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拿不出抚养费法院强制执行还是没钱怎么办?

拿不出抚养费法院强制执行还是没钱怎么办?经人民法院调查当事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要求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如有恶意转移,可向人民法院,债务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强制也不付抚养费是违法的。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负有抚养子女义务的,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后,在判决或裁定生效之后,仍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二、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的方式有哪些?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1)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给您分析了拿不出抚养费法院强制执行还是没钱怎么办这个问题。女方遇到这种情况是比较麻烦的,因为对方实在没钱,即使法院去执行,也拿不到钱,没有多大意义。在这样的情况下,女方只能多留意对方经济收入情况,一旦发现对方有了收入,可以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内容:

·子女改姓还要支付他抚养费吗
    在我国,子女的姓氏一般都是跟随父亲的。不过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要是子女跟随母亲生活的话,则有可能出现女方更改子女姓氏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子女改姓还要支付他抚养费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子女改姓用支付其抚养费吗子女改姓也需要支付其扶养费。《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可以随父姓或者随母姓。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年龄普遍都比较小。近年来,抚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其中以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的上升幅度最大。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原抚养方因经济困难、失业或患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据统计,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婚...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大家喝醉的话,肯定大脑是属于暂时性失控的状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您喝醉的话,肯定大脑是属于暂时性失控的状态的。所以说在喝醉酒的状态下,最好就是休息就可以了。但是偏偏有一部分人喝醉酒还要开车,在开车过程当中可能会和他人发生碰撞,碰撞以后由于处于醉酒的状态,又和他人发生了肢体上的冲突。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醉驾交通事故打架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醉驾交通事故打架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


·夫妻双方分居多久算自动离婚
    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在法律上也可认定为夫妻分居。那么证明夫妻分居常见证据有哪些,夫妻双方分居多久算自动离婚,下面为您讲述。 一、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有哪些? 尽管分居事实客观存在,但是口头提出的证据是不容易被法庭采信的。所以,要证明夫妻分居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必须搜集和掌握相应的掌握来证明存在分居的事实。那么,如何证实分居...


·中国婚姻法规定的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有很多相似之处:
    中国婚姻法规定的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有很多相似之处: (1)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都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具有登记结婚的形式;(2)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都欠缺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条件,属于违法婚姻,而不是合法婚姻;(3)无效婚姻与被撤销的婚姻的法律后果相同,均为自始无效,从婚姻成立之日起即不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 二、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公益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


·恋爱期间给付的金银首饰等,分手后是否应返还?
    1、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双方性、诺成性和无偿性三种性质:双方性要求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诺成性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无偿...


·国家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很多资源型城市,都存在大量棚户区,居住在这里的人们生活环境很差。国家为了改善其居住环境,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在改造过程中,棚户区居民最关心的应该是补偿金额及安置方案。那么,国家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解下。 一、国家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 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


·诉讼离婚调解后多久开庭
    诉讼离婚调解后多久开庭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开庭时间由法院决定,实践中有长有短。 但法院立案至判决的时间也就是审理期限,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与其他民事案件不同,离婚案件的诉讼主体为夫妻双方...


·在我国子女抚养权可以公证吗?
    在我国子女抚养权可以公证吗? 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子女抚养权协议书可以去公证处公证 《公证法》明确了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事项的范围以及不予办理公证的九种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


·签订离婚协议抚养费能改吗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都是由离婚夫妻协商之后确定的,就包括其中的抚养费,也是双方协商之后的结果。但在离婚之后,可能一方觉得之前协商约定的抚养费数额过高或者过低,那此时离婚协议抚养费能改吗?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增加抚养费 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


·离婚诉讼有哪些受理条件
    ,离婚诉讼是离婚当事人提起的,法院依法受理的离婚案件。但是很多离婚诉讼法院不会受理,那离婚诉讼有哪些受理条件?也就是说,法院会受理哪些离婚诉讼?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诉讼有哪些受理条件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 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


·离婚财产给孩子后赔偿多少?
    当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已经渐渐变成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了。然而,伴随着离婚,一系列的问题渐渐出现,孩子怎么判,财产怎么分等等,那么离婚财产给孩子后赔偿多少呢?今天,的我们将要为您解决这个问题。 (一)、关于离婚 第一,离婚是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的;第二,离婚一般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财产问题,婚后所取得的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二是小孩抚养权问题,如有小孩,小孩的抚养权一般是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