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国家对非法集资案件管辖地有哪些规定?

什么是不合法集资呢?刑法上的不合法集资是指: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所谓不合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安排未经同意。违背法令、法规,经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大众或许集体征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本钱罪的行为本质地点。那么,国家对非法集资案件管辖地有哪些规定?下面我们带我们一起来看看。


非法集资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建议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可以向银监会、工商局举报,由当地银监、公安、工商等部门介入查处。

相关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责任,确保社会稳定省级人民政府要把依法惩处非法集资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加快建立健全本地区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监测预警。要对本地区的非法集资问题保持高度警惕,进行全程监测,主动排查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警,防患于未然。

二是及时调查取证。发现问题后,要组织当地银监、公安、工商等部门提前介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对社会影响大、性质恶劣的非法集资案件,要采取适当预防措施,控制涉案人员和资产,保护证据,防止事态扩大和失控。同时,要制定风险处置预案,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是果断处置。对于事实清楚且可以定性的非法集资,要果断采取措施,依法妥善处置;难以定性的,要及时上报“联席会议”组织认定。涉及多个地区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相关工作。省级人民政府要及时总结经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参照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制定本地区相关规章,为依法惩处非法集资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国家对非法集资案件管辖地有着严厉的法令规则,不合法集资由各县级及以上公安局经济侦办大队办理。公安局经济侦办大队首要从事经济违法侦办,为取得证明有无违法事实、违法情节轻重的有关依据以及捕获违法嫌疑人所依法采纳的专门的查询办法和强制办法的总称。




相关内容:

·西安市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西安市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在西安,如果农民的农田土地被征收了,那么后期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与征地方协商补偿款的问题,这个时候,有的农民会趁机大赚一笔,因此便出现漫天要价的行为,由此导致了很多的矛盾,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我国对于西安市农田征地补偿标准其实有规定,并不是想补偿多少就可以补偿多少的,下面就来为您介绍。 一、西安市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1356元/亩;平均补偿倍数:...


·征地补偿安置款归谁所有?
    征地补偿安置款归谁所有?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镇用地需求越来越大,近年来,征地拆迁越来越频繁,对于农村来说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那么征地拆迁过后赔偿的安置费应该归谁所有呢?是集体还是个人?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征地补偿安置款归谁的问题做出如下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一、征地补偿费用归谁所有?在我国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应给被征收对象四部分补偿费用,分别为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偿费、...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物权的说话是否正确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物权的说话是否正确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物权的说话是正确的。1、广义的土地使用权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均属于物权。2、实务中应注意,基于物权被侵害产生的确认物权、排除妨碍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系基于物权为支配权性质产生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规定,无偿收回用地单位或个人的土地使...


·海南征地补偿标准
    海南征地补偿标准近几年,各个城市都在加快发展的步伐,建设新的设施,必然要涉及到土地征收的问题。国家对于我国的土地征收有一系列的规定,各个地区也出台了符合自己地方实际情况的征地补偿标准。我们就为您提供海南征地补偿标准,希望可以给您起到参考作用。一、海南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


·动迁时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
     现在很多城市都有拆迁的现象存在,以前一般都是比较发达的城市会出现拆迁,因为城市在发展,对于城市的样貌,以及一些规划等都是有改变的,所以城市的房子如果过于老旧的话,就应该拆了之后重新建设。那么关于动迁时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 一、动迁时土地使用证 居民房拆迁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可要求赔偿 依据《城镇拆迁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


·土地使用证有误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有误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证有误怎么办? 如果发现土地使用证上的信息有误,当事人可以到当地的国土局,找到地政地籍办公室,要求工作人员进行更改或者注销重新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信息有误并不影响当事人对土地的使用权利。 二、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 如果是商品房,有了房产证就可以去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了,现在很多地方都是房地产产权证就已经包含了土地使用证了。 需提供资料: (一)房改房 ...


·借款合同可以由原告所在地管辖吗
    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不可以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就是说以被告住所地管辖为标准和原则。只有民事诉讼法或者民事诉讼法解释有明确规定,或者合同双方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可以有,一般情况下有两种方式。第一就是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当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时,任何一方有权向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第二种情形就是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合同...


·土地使用权归开发商还是属于业主
    土地使用权归开发商还是属于业主房屋所有权为开发商原始取得,业主为继受取得。在业主取得产权之前,该房屋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业主与开发商之间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而依据我国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等需要登记的,在登记后生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


·异地取保候审困难吗
    符合条件者就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河南信阳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河南信阳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加速推进城市化,土地使用的改变就成为首要解决的问题,而征地就是解决土地问题的政策之一。国家政府向农民征收土地,就会给予农民一定的补偿,这就是征用补偿制度的来源,目前我国的征用补偿制度还在逐步的完善中。政府征用补偿都是按照标准来实施的,那么,河南信阳征地补偿新标准内容是什么?请阅读下面的文章继续了解。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各人所有的农用耕地租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