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并购和收购的区别有哪些内容

公司并购和收购的区别有哪些内容 一、公司并购和收购的区别
并购:并购是指目标公司控股权发生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主要形式有合并、兼并、收购等。收购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和证券交换等方式获取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法定方式重组,原有的公司都不再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兼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法定方式重组,只有兼并方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并购是兼并与收购的简称。兼并一般指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的合并,组成一个新的企业。原来公司的权利与义务由新的公司承担。按照新公司是否新设,兼并通常有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收购是指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资产、股票等,从而居于控制地位的交易行为。按照收购的标的,可以进一步分为资产收购和股份收购。兼并和收购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兼并是企业之间合为一体,而收购仅仅取得对方控制权。由于在实践中,兼并和收购往往很难严格区分开,所以习惯上都将二者合在一起使用,简称并购。
二、公司并购流程
1、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是公司存续期间的纲领性文件,是约束公司及股东的基本依据,对外投资既涉及到公司的利益,也涉及到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授权公司按公司章程执行。因此,把握收购方主体权限的合法性,重点应审查收购方的公司章程。
(1)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2)对外投资额是否有限额,如有,是否超过对外投资的限额。
2、出售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其他股东的意见
出售方转让目标公司的股权,实质是收回其对外投资,这既涉及出售方的利益,也涉及到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出售方转让其股权,必须经过两个程序。
(1)按照出售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获得出售方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2)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取得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程序上,出售方经本公司内部决策后,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性较强的公司,为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作了相应的限制,赋予了其他股东一定的权利。具体表现为: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国有资产及外资的报批程序
收购国有控股公司,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控股股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批手续。
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并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转让方式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宜的,应当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依照本规定经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设立登记。
4、以增资扩股方式进行公司收购的,目标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股东会决议,三分之二通过。
公司并购和收购的区别在于收购指的是一个公司获得其他公司的股权,并购包括收购,是兼并和收购的总称,公司在进行收购时要按照收购方与出售方内部决策、资产报批程序、股东会议决定等程序来进行。对于公司收购和并购是众多公司发展中经常会出现的事情,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要仔细的区分开来
相关内容:

·申请收购公司流程
    企业并购的基本流程为:明确并购动机与目的;制定并购战略;成立并购小组;选择并购顾问;寻找和确定并购目标;聘请法律和税务顾问;与目标公司股东接洽;签订意向书;制定并购后对目标公司的业务整合计划;开展尽职调查;谈判和起草并购协议;签约、成交。企业并购的步骤包括战略决策、并构准备、并构实施和公司融合四个过程,具体为:(一)战略决策:明确并购动机和目的并且进行市场观察和调查。(二)准备:1.锁定目标。2....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分期缴纳注册资本吗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分期缴纳注册资本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分期缴纳注册资本,只要在五年内完成即可。根据规定,首次出资应该在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以上,其余部分股东可以按年分期缴纳,这样的好处是减轻资金压力,不用全部实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


·小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小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一、哪些行为属于股权转让行为?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了七类情形为股权转让行为:(1)出售股权;(2)公司回购股权;(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6)以股权抵偿债务;(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


·公司不支付加班费要怎么办
    在工作中,劳资双方经常会为加班费的问题而引发纠纷,而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公司不支付加班费引发的。此时作为劳动者应该知道要怎么维权,不然只会给自身利益造成更多的损害。那到底公司不支付加班费的话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除...


·绿色企业融资担保合同样本是什么?
    绿色企业融资担保合同样本是什么 在如今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的情况下,一些绿色食品和绿色企业已经逐步兴起,成为市场经济发展道路的一种热门行业。人们也开始越来越倡导绿色出行,绿色环保和绿色食物,因此绿色企业在融资过程当中,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容易的。在下文当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绿色企业融资担保合同样本是什么? 绿色企业融资担保合同样本是什么? 甲方: 乙方: 甲方需向 融资,请求乙方为其融资提供担...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剩余资产应该如何分配?
     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公司必须先进行财务清算,将公司的剩余资产进行分配,那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剩余资产应该如何分配呢?简单的说就是公司偿清所有的公司债务以后,才能将公司的剩余资产分配给股东。下面律图小编带您详细了解一下相关知识。 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其法人资格并不立即消灭,除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外,必须进行清算,以清理其债权债务关系,处理未了事务。 如上缴税款、分配剩余财产、进行民事诉讼...


·公司注册资金实缴验资吗
    公司注册资金实缴验资吗“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一波接一波,刚创业的人一般资金和经验都不足,不知道创业中的你是否还在为公司注册资金而烦恼?是否还在为公司注册资金实缴验资而烦恼?不用怕,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进行详细解答。一、公司注册资金实缴验资吗1、在公司注册资本时是不需要验资。2、对于开公司的人来说,在注册登记时,都得向工商部门提交验资报告,证明其注册资本的真实情况,而从3月1日开始,开公司的人无...


·什么样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
    什么样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公司章程要载明哪些事项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公司章程要载明哪些事项?依据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必须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股东会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必须载明的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


·有限公司改制为合伙企业的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有限公司改制为合伙企业的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您都知道,在我国公司的形式是分为很多种类的,不同的公司形式他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以及一些具体的情况是有所不同的。可能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最常见的就是有限公司。很多公司会进行改只将其改制为合伙公司,那么。有限公司改制为合伙企业的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一、有限公司改制为合伙企业的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1、制订改制方案;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及上级主办单...


·怎么办理私募基金公司备案?
    怎么办理私募基金公司备案?1、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2、登记方式:通过电子系统网上提交信息,网上审核。 3、登记信息内容: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4、登记时限:材料完备的,基金...


·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吗?
    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