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解决办法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解决办法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借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目前,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的,大多数是售房者因土地市场价格的持续上扬、房屋拆迁补偿等利益驱动,作为原告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房屋。如果法院支持了他们的诉讼请求,无疑在无形中助长...
·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律师团将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城市规划范围区域(含都亭办事处和东城办事处的行政村、社...
·土地使用权继承营业税需要缴纳吗? 土地使用权继承营业税需要缴纳吗?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让渡给我们的权利,这项权利可以被转让,也可以在使用期限内被继承。我们都是纳税人,因为我们从国家获取收益也要向国家纳税,那么,土地使用权继承营业税需要缴纳吗?本站来为您答疑解惑。 一、继承土地使用权营业税需要交纳吗 营业税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也就是说要缴纳营业税。但...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照办理流程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照办理流程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证照办理的前提条件 在房地产项目中,国土局主要负责办理“五证”中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具体办理流程为:用地单位与市土地收购储备拍卖核心签订销售确认书,且取得发改部门的审核、审批、或备案文件和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后,到国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待取得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由国土局向用地单位核发《建设用地批...
·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该怎么办? 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该怎么办?商业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一般网上输入这个关键词,会发现年限有所不同,这与土地性质有很大关系。到期以后,如果你觉得自己经营的还是很可以的,可是租约的期限已经到了,怎样去解决这是一个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解释一下商业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和到期以后的解决方法。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该怎么办一、商业用地使用权年限有所不同商业用地分为商场、写字楼、酒店及旅游用地等,商场用地使用权一般是40年...
·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生活中,有些企业或者个人会因为一些活动或者项目临时征用一部分土地。那么被征用土地的一方是否应当在这个过程中获得补偿呢?临时征地补偿标准又是什么?这些内容你都明白吗?没关系,我们现在就带你一起去学习一下当土地被临时征用后补偿的标准。临时占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一)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等衣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
·哪些情形可以减征耕地占用税 可以减征耕地占用税的情形有: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3、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二...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快结束了 发现证上田亩数量弄错了怎么办?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让农村改革发展的更好。目前,各地确权工作仍在进行中,一部分地区基本完成,但是还有一部分地区速度较慢。农民朋友对于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仍然有不清楚的地方,近来后台就有农民朋友提问,自己家的田亩数量登记时变少了、弄错了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解决的办法吧。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
·征地拆迁房屋争议案例 征地拆迁房屋争议案例 补偿价低于市场价政府败诉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的决定》中指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按照安置房的优惠价格补偿。被拆迁人孔庆丰认为补偿的价格不合理,提起行政诉讼。此案经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优惠价格显然低于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格也明显低于被征收人的出资购买价格。该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对被征收人显失公平,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农民土地使用出让怎样进行 农民土地使用出让怎样进行 一、概念介绍和辨析 土地出让即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通过有偿的方式向单位和个人提供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是国家对集体或个体的土地交易;土地转让即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土地出让与转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
·成都龙泉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成都龙泉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近些年,成都市发展的非常快,其中龙泉区在城镇建设过程中占用了大量农村土地。作为失去土地的农民,会领到一笔不小的补偿款。一般来说,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会每两到三年对征地补偿标准做出调整。那么成都龙泉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文件《成都市龙泉驿区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和您讲一讲。 一、成都龙泉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1、征收耕地补偿...
·威海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威海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征地补偿标准是在市区的行政土地范围内,根据土地的价值以及土地的使用性质,对被征收的土地做一补偿。威海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威海市的土地性质,以及威海市的实际经济情况而制定的。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威海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供您进行了解。 威海征地补偿标准 环翠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威海市区(包括威海...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