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北京购房资格需要什么材料

在国家的首都北京购买套房子可谓是实属不易,对拥有北京户籍的人们来说可能并不是件难事,可对于外地人想在北京购买套房子可有些头疼了,暂且不说资金的问题,就哪些条条框框就足以让很多人望而却步了。那北京购房资格需要什么材料呢?让来帮您解答。一、北京是认贷认房的限购城市,购房前要求购房资质审核 购房资质审核中,以家庭为单位其包含:购房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计算为家庭成员,成年子女不算在内;该家庭具有购房资格时,可以购买房屋,房屋产权可以落在家庭任何一名成员名下。购房人的资质审核中,“认房”是指网签在其名下和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均算作其名下的房产,以家庭为单位计算房屋套数。另外需要明白的是限购政策限制的仅是住宅类房产(70年产权),建委规划立项中体现为非住宅类项目的如写字楼、商住公寓等,不在限购范围内。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房,通过司法裁定获取的房屋,继承所得房屋不受限购,但计入拥有住房套数考量。这里的购房人名下房屋是指在购房人在京住房,在外地名下有住宅暂不影响其在北京购房资质。但如果外地购买的房是贷款购买的,尚未结清房款的,对在京贷款购房有影响。购房资质审核时效是10个工作日出结果;资质申请通过后有效期为30个自然日。二、购房资质审核需要准备、提交的证件 1、京籍家庭购房需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从网上下载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见底部图表,签约时中介公司会准备)。2、北京市单位集体户口家庭购房,需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拟购房人签字的、从网上下载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其中身份证、户口本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婚姻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3、外埠家庭购房需提供购房人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审核信息表、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纳税证明和社保都无需调取)。4、外籍人士购房需提供护照及护照的译文公证、《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和外国人在京购房《涉外审批单》(资料中如有外文资料,需要提供译本公证)。《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涉外审批单》在涉外审批办公室办理。5、港澳台居民如果要购房,需要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和《涉外审批单》;台湾居民需要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和《涉外审批单》。
《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涉外审批单》在涉外审批办公室办理。北京是限购城市,购房前必须要进行相应的资格审核,提交相关的材料及审核手续,包括家庭住宅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等相应的审核资料,资质审核为10个工作日,资质审核通过后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所以想在北京购房的朋友们需要注意了,资料审核通过后必须抓紧申办其他程序及资料,否则好不容易通过的资质审核可能就要作废了。以上就是我们针对“北京购房资格需要什么材料”的解答,
相关内容:

·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有哪些
    要是通过向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产的话,此时的房产属于按揭房,办理下来的房产证都是要抵押在银行的。而这种情况下,作为购房者有的也会有想要退房的想法,那此时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按揭房能否退房的问题,回答是肯定的,而且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房产公证有什么作用,房产公证的作用有哪些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在对房产进行处分的时候,当事人都会选择办理一个公证,而进行房产公证其实在一些情况下并不是必须的,但办理一个公证也是有一定好处、作用的。那究竟办理房产公证有什么作用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可以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公证处依法出具的公...


·公租房续租的条件是什么?
    公租房续租的条件是什么? 一般公租房的租期是五年,到期后根据承租人的收入及家庭情况来判断是否可以续住。那么公租房续租的条件是什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购买时能够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公租房不可以上市买卖,采购人需求转让的,由公租房所在的单位组织回购;回购报价为原销售报价+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跟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一旦发现用虚假...


·进行房屋买卖,就是将自己名下的房产买卖给他人,需要注意的是,
    进行房屋买卖,就是将自己名下的房产买卖给他人,需要注意的是,买卖的房屋必须拥有房产证。不同的地区,对于房屋买卖政策规定不同,那么,嘉兴第房屋买卖相关政策是什么?房屋买卖的买卖税费规定又是什么?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浙江嘉兴宅基地房屋买卖的相关政策是什么?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结婚后父母首付房产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结婚后父母首付房产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房产分割时应剔除该部分出资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但房屋仍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支付方配偶子女名下,则该部分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出资不另行处理。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


·一、夫妻共有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一、夫妻共有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


·太原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以及流程
    太原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以及流程 主要是因为现在社会的经济是越来越好的,所以最近就有佛山市的咨询人员问我们关于太原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规定是如何的,其实您是不用担心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得不到补偿这个情况,就算拆迁方是政府也会给您补偿的,而且不管拆迁方是谁都必须按照流程办事。 一、太原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


·房屋拆迁补偿与户口有关吗
    一般来说,户口不在本集体,是没有拆迁补偿款的。但也有例外的情况,需要具体看当地政策规定。农村房屋拆迁与户口有关系的主要在安排宅基地重建房屋、安置房安置两种方式,宅基地重建安置方式,户口多,能够安排的宅基地面积就大。安置房安置方式,户口多,对应低价或平价购买安置房的面积也大一些。房屋拆迁补偿与户口有关吗1、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与户口的关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


·北京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北京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风险提示:确定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租客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已...


·2023关于房产分割是怎样办理的?
    2023关于房产分割是怎样办理的?   一、2020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规定是怎样办理的   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


·买卖不破租赁给买房人造成损失出卖方需要赔偿吗?
    买卖不破租赁给买房人造成损失出卖方需要赔偿吗需要赔偿的,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我国明确了“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要适用该制度,在所有权让与时,租赁合同应该已经成立并且生效,就是租赁关系须有效的存在,换言之,租赁关系的有效存在的准据时点应确定在所有权让与时。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有效期是几年?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有效期是几年?诉讼时效是通过诉讼方式获得法律保护的一种期限。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如合同纠纷、债务纠纷等,也就是说要在3年内向法院起诉。那么,该如何在现行的诉讼时效制度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1)如果通过协商、调解等非诉讼方式不能维护自己权益的,一定要在二年内或一年内向法院、仲裁委等起诉或申请仲裁。(2)如果没有履行期限的,随时可要求履行,但一旦提出要求后,就要在提出要求之日起...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