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分摊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由于我国实行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故而对于民事主体个人来说,一般只会享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是存在着差异的,故而不少民事主体不知道分摊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故而本站我们为您带来了下列相关信息,房产证上若没有自己的名字,会产生什么影响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分摊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面积是房地产业中的一个面积概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居住面积。1、占地面积,即建筑物及其周边环境共占的面积。2、建筑面积,仅指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其计算主要从建筑物的外围来计算。3、居住面积,指室内居住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是指房屋所分摊的所在土地使用权的面积,这个面积相对来说数值较小。计算公式为: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楼房总建筑面积×楼房占地面积。《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二、房产证上没有土地使用面积,对今后卖卖有何影响?按照国家规定,国有土地性质不需要在房产证上写明土地使用面积。也就是说,如果您的房地证上土地性质上写着“国有”就不会影响以后的房产买卖交易;如果房产证上什么都没写,那就是房产证上没登土地信息。此时,购房者应该去房管局要求更换有土地信息的新证。不过,这项信息对二手房交易没有影响,没有土地使用面积的房子仍然可以申办贷款。若是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也不会受其影响。但您如果想将房子做抵押贷款,就需要将房产证的土地信息更改了,否则抵押贷款可能会变得麻烦。三、办理安置房的土地证需要什么证件?1、谈到办理安置房土地证所需证件,那就少不了安置房权证。再接着被拆除房屋权证也是必要的,还有拆迁安置协议和已回迁安置证明以及查档证明。2、那么关于被拆迁人身份证明,情况是这样的。如果被拆迁人是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3、其他的还要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4、若增加了安置面积的房屋还需申请人提交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文件。5、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只享有一定面积的土地的使用权,而这里所谓的面积的使用权,也是有年限的限制的,对于民事主体个人来说,在年限届满之前,可以向当地的有关机构,提出续期的请求,只要当地没有规划要求,该请求一般是会被受理的。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标准是什么?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1、非法...


·江苏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江苏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征地补偿是指国家对农民所拥有的土地进行征收,并根据土地原有用途对土地所有者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征地补偿跟土地所在地的经济发展和土壤状况密切相关。那么,江苏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下面由来给您解答。 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


·土地行政处罚减免程序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的出让和转让都有严格程序,一些企业拿到土地后,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就擅自转让,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国土局查办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行政处罚书。在特殊情况下,行政处罚可以减免。那么,土地行政处罚减免程序是怎样的?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具体了解。 一、土地行政处罚减免程序是怎样的?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行政...


·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法管理办法规定
    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法管理办法规定 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法管理办法规定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


·非法占用土地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占用土地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非法占用土地罪立案标准,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


·年最新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东滨州市滨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至渤海二路,南至黄河一路,西至渤海十二路,北至黄河八路。 补偿标准:区片价:65000元/亩;基本农田:78000元/亩;建设用地:65000元/亩;未利用地:52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东至东外环路,南至黄河大坝(南外环),西至西外环路,北至北外环路,除...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处罚是怎样的
    我国目前仍是世界人口第一大国,而要养活这么多的人口,自然对粮食的需求量就是很大的。众所周知我国的主食主要是以大米和面粉为主,而一般肯定是需要在耕地上面才能栽种这些。因而对农用地的保护也是很重要的,但现实中出现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情况,而在认定构成犯罪的时候,一般如何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处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法占用农地罪的主体 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自然人非法占用耕地...


·最新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爱土拆迁律师就将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城区街道办事处:东关村、西关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征地批文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吗?
    征地批文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吗? 一、征地批文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吗?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征地批文是属于征地信息的一种,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政府应该主动公开征地相关信息。 相关法律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


·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 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郝穴镇、熊河镇、滩桥镇、马家寨乡。 补偿标准:耕地:34600元/亩;菜地:38060元/亩;果园:38060元/亩;茶园:380...


·如何处理农村宅基地继承赠与问题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一些城市向周边扩张不得不拆毁一些农民住宅,宅基地已经成为农民们关注的重要问题,其中如何处理宅基地继承赠与问题一直困扰着一些朋友。下面,的我们就要为您解答疑惑。 如何处理农村宅基地继承赠与问题 (1)已经发生转让且受让人在本村有户口的,按照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可以进行登记发证。 (2)已经发生转让但在本村无户口的,只统计备案,不予登记发证。 (3)因买卖、继承、赠...


·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的土地共分为十类:   一类区片范围:西部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23646元/亩;旱地/园地:11823元/亩;林地:5911.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2955.7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塔山工矿发展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37152元/亩;旱地/园地:18576元/亩;林地:9288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