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聘用公司法人合同范本都包含哪些内容?

聘用公司法人合同范本都包含哪些内容?

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我们正常人是接触不到的,公司的法人作为代表公司日常法律代表,对公司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法人合同对一个公司来说很重要的,那我国对相关的聘用公司法人合同范本都包含哪些内容有哪些要求呢。下面我们就带你一起来了解一下,希望您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能够帮助到您。


《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其本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和刑事责任:超越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向税务机关、登记机关隐瞒真情,弄虚作假的;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利益的。

第一条、聘任内容

1、甲方将聘请乙方在该甲方当中担任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职务。

2、乙方同意接受该聘请事项、知悉并同意成立后的甲方全部经营管理权和甲方的实际所有权都为甲方享有,包括全部证照、甲方用章(包括法人章)都由甲方或甲方予以保管使用,甲方享受甲方全部控制权。乙方所拥有的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甲方职务都只具有形式作用,乙方不因此而享有甲方管理权。

3、双方一致明确确定本协议聘请关系的成立,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相应对价。乙方只因与甲方的劳动关系或者其他关系中取得相关的报酬。

第二条、聘任期限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协议的聘任期限为不固定期限,暂以甲方的经营期限为本协议的聘任期限,若由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者政策转向,甲方要求撤消聘任的,乙方应当同意(甲方撤销聘任通知即生效),乙方应予以积极协助办理或注销登记所涉及的全部相关手续。

第三条、聘任报酬

乙方报酬由甲方支付 万元。每一进行年度支付,即经来年底结算后才能支付上一年的报酬。

第四条、任职要求

1、为方便日常事务的操作,本协议聘任投资项目即甲方的变更以及其它一系列的登记手续工作直接由甲方,乙方应予以配合。

2、乙方承诺在甲方实际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包括、外经委、工商、税务、质检、银行等相关部门规定应由总经理、法人代表出席或出面办理的各种手续(书面或现场),乙方应当积极配合;除此之外乙方应向甲方出具长期的聘任材料以办理以上相关部门需要的手续。同时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明确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为任何第三人提供聘任手续处理公司相关事宜。

3、甲方将根据未来实际的经营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对甲方增加投资。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增资所产生一系列的相关、资质申请等手续工作,乙方仍有继续配合的义务,相关工作与操作方式参考本协议有关公司注册内容。

4、 乙方未经甲方执行董事、董事会或股东会委托,有以下禁止性行为:

①不参与聘任或解除聘任由执行董事、董事会或股东会聘任或解聘之外的公司员工;

②不参与组织编制甲方公司的奖惩、薪水及其他的分配方案;

③不参与、享有主持和召集日常工作会议的决定权;

5、乙方承诺不利用在甲方总经理或法人代表的身份从事任何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①对甲方的财产无处分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转移、抵押、质押、出租、赠与等;

②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与任何第三人签订协议或进行交易、参与或进行相关联交易;

③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④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董事、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⑤不得利用作为甲方总经理或登记法人代表的名义收受他人财产、对外进行任何许诺等行为。

若有以上任何行为则视为乙方侵犯公司及公司利益,若乙方因此而得到任何利益的,则应认定为职务侵占、受贿行为,达到刑事数额或情节的,依法构成刑事犯罪。

第五条、商业保密

1、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依法应当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本协议的内容及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即使在协议履行完毕后,双方仍旧有积极保护本协议信息不受外界知晓的义务。

2、该项义务应为本协议的主要合同义务,双方皆应积极完全履行,否则给守约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违约方都应给予违约赔偿。

第六条、本协议内容所包含的相关义务皆为最重要的合同义务内容。

若甲乙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当中的任何条款要求,则视为违约。守约方可以自行解除本协议,同时要求违约方承担五十万元的违约金。同时需要说明的是,该违约金系双方根据协议义务违反而造成守约方损失的估算,是双方都充分认识到违约所产生的巨大风险,所以该金额具有完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即使产生诉讼后,违约方不应再行要求调低该数额。

第七条、协议效力附则

1、本协议的签订系甲、乙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只为甲方商业投资的经营目的。同时协议当事人已经充分考虑并确认本协议的签订不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任何其它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双方当事人根据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依法协商签订,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明确的法律约束力。

2、针对本协议中涉及的通知、请求或其它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电子邮件、书信、电传、电报等方式传递,协议确定的联系地址即为双方的联系地址。

3、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即行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法人作为一个法定的的代表其签署的合同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所以在公司法人娉用合同上填写的信息一定要真实有效,如故意填写虚假信息公司法人将面临一定程度上的刑事责任。


相关内容:

·最新劳动法辞退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劳动法辞退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最新劳动法辞退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劳动法辞退补偿的规定主要是要求辞退员工的单位应该给员工发放一定的补偿,而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


·劳动仲裁裁决向哪个法院
    劳动仲裁裁决向哪个法院 一、劳动仲裁裁决向哪个法院起诉 单位向中级法院,劳动者向基层法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


·加班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加班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加班工资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但前提肯定是劳动者在单位的安排下延长了工作时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加了班。要是员工自己主动自愿加班的话,这样的情况下自然就是不能主张加班工资。对于加班工资的发放也有具体的标准,那究竟加班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加班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按照以上标准工时制...


·一、没签劳动合同我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签劳动合同我可以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


·请求存在劳动关系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在实践中经常会发生用人单位不承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以逃避承担某些赔偿责任的事件。劳动者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相关的劳动保障部门请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那请求存在劳动关系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相信可以帮助到您。 一、请求存在劳动关系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


·被辞退的员工工资什么时候发
    被辞退的员工工资什么时候发按规定应该在工作交接时一并算清,但一般单位都是在次月发工资时才会给结清。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二、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公司开除员工,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


·公司辞退员工要扣培训金可以吗?
    公司辞退员工要扣培训金可以吗?公司辞退员工要扣培训金可以,如果是在劳动者存在过错的情况之下合法的予以辞退,那么是可以扣赔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前培训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培训是用工的一种形式,是企业用工的组成部分。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故自参加培训的第一天起即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同时,根据《劳动合...


·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有没有赔偿
    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有没有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 1、补偿数额(1)经济补...


·一、淮安工伤待遇平均工资是多少?
    一、淮安工伤待遇平均工资是多少?淮安工伤待遇平均工资是600元,工伤保险待遇当中有一项赔偿是牵扯到月平均工资的,因为工伤的原因所以在治疗期间的原来的工资待遇是不能够停发的,但是绝大多数的工作岗位每个月的工资不会是一成不变的,工资只能按照平均工资来计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


·工程建设中?
    工程建设中有哪些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 一、工程建设中有哪些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 有下列措施: 1.每月组织一次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2.所有机械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标准,设备应该调试运行完好,并有备用设备,在出现严重的设备问题后可以及时调整或更换设备,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按设计施工,积极配合监理工作。技术人员在开工前向全体人员作详细技术交底。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工程的不利...


·强行解除孕妇劳动合同违法吗?
    强行解除孕妇劳动合同违法吗?这样做是违法的。 公司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因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认定解除劳动合同无效,另外如公司为你参加了社会保险,在产假期间可领生育生活津贴;如没有参加可通过劳动监察反映社会保险问题,并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因公司参保给你造成产假期间的损失的赔偿 。(附第四十二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


·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哪里取?
    职工作业时可能会发生意外,职工工伤认定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程序和过程,每一个环节都要经过相关部门之手,也就是说各个环节有专门负责的机构,不能随意去一个地方办理工伤认定。那么你知道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哪里取吗?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哪里取?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因此想要获取认定书,应当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