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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莲藕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四川省莲藕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都清楚,在国家进行现代化建设和城镇化建设,需要征用农民的土地进行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为了保障农民的收益,国家会提供补偿金或者安置费。那么,四川省莲藕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今天我们为您收集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一、征地赔偿标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二、四川省种植莲藕国家征地补偿

1、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均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前3年每亩平均年产值6倍计算。征用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各市(州)政府每3年修订并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在执行中各市(州)政府可根据本地区物价上涨幅度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规定:

(1)、船山区:

市城市规划区内的乡镇、永兴、仁里、南强、保升、西宁: 1720元/年 其他: 1580元/年

(2)安居区:

安居: 1580元/年 其他: 1450元/年

(3)蓬溪县:

赤城、宝梵、蓬南、三凤、任隆、大石、吉祥、鸣凤、文井、天福: 1580元/年 其他: 1450元/年

(4)射洪县:

太和: 1580元/年 大榆、广兴: 1450元/年 其他: 1330元/年

(5)大英县: 1450元/年

(二)地方性规定参考:《珠海市征用土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办法》 珠海市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分类细目

1、征收稻田。按每亩补偿3500元计补。

2、征收甘蔗田。糖蔗每亩补偿3200元;食用黑蔗每亩补偿4200元;食用黄皮(白)蔗每亩补偿6000元。

3、征收菜地、作物地。已覆盖种植的,每亩补偿3500元;已开垦但未投种的,每亩补偿开垦费1000元。

4、征收山林地。山地青苗补偿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具体如何补偿还要结合当地情况,我们只能提供一个标准。

土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费的总和,一般是前3年年均产值的10-30倍。林木、果树等地上物需要根据树龄、是否在盛果期等因素来估算。菜地、大棚要看年产值,大棚还要补偿地上物的建筑重置成本。

每个地区有每个地区的标准,对于莲藕田的赔偿标准还要考虑到农民的实际收益,所以相对复杂。具体补偿方式还要根据当地政策。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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