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承租厂房遇拆迁“合同终止”,补偿管谁要? 一、企业承租厂房遇拆迁“合同终止”,补偿管谁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承租的厂房要拆迁的,拆迁补偿费用应该由拆迁人承担,承租人可以获得拆迁安置费用、搬迁费用、停产停产停业损失等的补偿。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若双方约定了“如遇到拆迁无条件终止合同,而对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的条款时,不必认为拆迁利益就此与自己无关。因为租赁合同双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任意约定其合同条款。若双方约定了上述...
·广州作为特大城市,外来人口众多,近年来,广州房价上涨速度过快 广州作为特大城市,外来人口众多,近年来,广州房价上涨速度过快,为此,当地政府出台了商品房限购政策,从多个方面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而对于外地人而言,这些政策影响深远,提高了其购房的门槛。那么,外地人在广州购房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给您讲一讲。 一、外地人在广州购房条件是什么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
·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为了遏制房价的不断上涨,各地政府都陆续出台了相应的限购政策。但仍有人规避政策,采用其他方法来买房,常见的也就是借用他人名字买房了,此时很显然是存在法律风险的。那到底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一)借名购房政策房。 实践中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房屋的,首先可能遭遇举报等风险。即便买了,因名义产权人反悔,导致出资人无法取得房屋产...
·南宁房屋二次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宁房屋二次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对拆迁补偿的咨询和帮助请点击目录下的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二、拆迁补偿的分类 拆迁补偿大多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 (一)土地性质分类 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
·哪些情况下房屋是不可以转租的(1)承租人拖欠租金 哪些情况下房屋是不可以转租的(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3)预租的商品房;(4)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二、怎样才能做到合法转租?(1)从转租的前提来讲,转租必须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2)从转租的客体上讲,转租的房屋是出租的房屋,它可以是承租房屋的全部,也可以是承租房屋的部分。(3)从转租的收益来讲,转租人从转租中获得收...
·离婚后房子和孩子如何分割 离婚后房子和孩子如何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以房子做抵押借条怎么打 借条应包括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规范的借条内容如下:1、写清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2、写清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3、写清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4、应写清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抵押的物品及抵押权实现方式。5、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买房子可以挂未成年孩子名下吗? 买房子可以挂未成年孩子名下吗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合法房屋财产都是可以挂在子女名下的。 一般来说,把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是看中以下几种好处: 1.规避税费。 将子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相比赠予、继承等既省钱又方便,能省下不少税费,还不用担心将来会征收遗产税。 2.夫妻感情危机,从保护子女权益出发,把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 夫妻之间产生矛盾时往往互不相让,谁也不愿在财产上吃亏,此...
·房屋超占面积怎么处理 房屋超占面积怎么处理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要求严格宅基地面积标准。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资源状况,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严格把控宅基地面积标准。要充分发挥村自治组织依法管理宅基地的职能。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申请利用的监管。农民新申请的宅基地面积,必须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内。 (一)宅基地超占是在1987年以前发生,可按当时的规定处理以后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确...
·跟房东签好合同想毁约怎么办? 跟房东签好合同想毁约怎么办?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民法典》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民法典...
·一、北京申请两限房都? 一、北京申请两限房都有哪些条件 北京两限房的申请条件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本市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准入标准及已购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补交比例通知如下: (一)本市城八区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年收入、住房及总资产净值须符合以下标准:家庭人口家庭年收入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家庭总资产净值3人及以下8....
·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属于谁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房产增值部分属于谁? ?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时间标准:1、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析: 如果是一方婚前财产,自然增值应该从结婚之日算起;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个人财产,应该从个人财产产生之日算起。2、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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