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怎么写

在消费者进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时候,对于需要约定而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内容,需要购房者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后,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那么,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怎么写?今天我们就这一问题来做一下相关说明。


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怎么写?

1、购房补充协议应标注详细的房屋信息。

主合同对于住宅的信息的描述只是一个大概的状况,而补充协议则是对房屋细节状况的一个补充描述。例如,关于房屋的排水的情况,或者是水电费的缴纳情况等。

2、购房补充协议应规定具体缴费和过户的流程。

补充协议中应该明确规定买卖双方的具体的交易的流程,如果买方是贷款购房,就应该明确买方应该在什么时候缴纳首付款,贷款的时间大概是多长,什么时候缴纳尾款。而业主则在什么时候办理过户手续等。对于这些环节的先后顺序应该有明确的规定。

3、明确缴纳各种费用的具体金额。

在购房补充协议中,要明确交易过程中各种费用的缴纳的具体金额。首先买卖双方应该明确各自应该缴纳的费用。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有很多的费用需要缴纳,例如营业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以及经纪服务费、过户费等。这些费用有的需要购房者来缴纳,有的需要业主来缴纳,在补充合同中应该具体明确双方的责任。其次购房者应该明确自己首付款、尾款具体的缴纳金额。

4、要明确违约的责任人。

在二手房购房的过程中,可能由于很多的因素,使得交易不能够顺利地完成。而很多纠纷的产生就是由于违约责任人不明确,双方互相推脱导致。

5、违约责任要具体。

(1)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

注明如果在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必须在15个工做日内(业主可自行商议)退还所有业主已交纳房款。

(2)房屋质量要做具体标准的约定。

买受人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对所购商品房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开发商的测量结果有差异,有权提请法院或有关机构进行最终裁决。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补充协议约定标准的情况下,业主有权拒绝收房并由开发商对业主进行赔偿。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达不到约定的交房标准,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应支付违约金和其它因无法收房入住发生的损失。

6、广告、赠送要明确。

广告描述和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要写进补充协议。要将影响价格的广告描述和所看样板间中具体的品牌写进补充协议。还要把开发商赠送的面积包括具体位置、使用年限、装修标准在补充协议中详细阐述并注明使用权。

二、购房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

1、辨别文字游戏,以免开发商推脱责任。

2、警惕开发商利用补充协议转嫁风险。

3、注意优先效力,避免纠纷。

仔细看补充协议的效力,防止开发商约定合同效力优先,那么有利于购房者的补充协议就形同虚设了。

手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怎么写,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需要消费者对相关注意事项了然于心。合同补充协议与购房合同有着等同的法律效益,同样能起到维护消费者利益的作用。对于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或者 约定不明的内容,消费者需要仔细斟酌,必要时候可以列入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说明
相关内容:

·什么样的房屋合同无效?
    什么样的房屋合同无效? 一、什么样的房屋合同无效? 无效房屋合同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非房屋产权人出卖该房屋 有的房屋出卖人并不是房屋的产权人,而是出卖了他人的房屋,事后又不能得到房屋产权人的同意。这种情况法律上称为无权处分。 (二)出卖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 1、因婚姻关系形成的夫妻共有房屋,虽然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实际上是夫妻共有房屋; 2、因继承形成的共有房屋,即房...


·当今市场二手房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当今市场二手房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因其有很多固有的优点,首先,房子已经建成质量好坏一目了然;其次二手房通常没有污染源,可以立即入住;最后,二手房周围的基础设施已然建成,附近都有超市、学校、医院,生活方便,交通便利。但是很多人在二手房的产权问题,容易忽视,事实上二手房房屋产权问题在购房过程中非常重要。我们通常说的房屋产权年限包括两方面,一个是房屋使用年限,一个是土地使用权。1、房屋使用权限是永久的...


·据调查显示,很多人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因为没有尽可能的小心注意,
    据调查显示,很多人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因为没有尽可能的小心注意,导致日后因为房子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进而损害到了自身利益,同时也给自己的生活造成了不便。由此可见,买房子的过程中购房者应该要多加小心才行,那一般买房子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子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


·盖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盖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1、首先要找好宅基地然后写一份申请,同时还要取得本村家庭同意,也就是需要家庭都要有人签字。如果有人不同意你就要重新选择宅基地,直到家庭户主签字为止;2、签完字以后,交到村里,一般情况下,村里面会将材料交到土管所报批,你不需要直接到土管所去。3、材料到村里以后,村里来人查看宅基地是否符合标准,然后土管所也会派人丈量你申请的土地,如果村里和土管所都同意了你的申请,那么你就可以盖房...


·咸阳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格
    咸阳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一、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9〕115号秦都、渭城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的规定,市房产、物价等部门组织咸阳金桥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等三家估价机构进行测算评估,并召开房屋拆迁评估专家会议和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听证会,听取...


·一、农村自建房遗嘱公证手续是什么?
    一、农村自建房遗嘱公证手续是什么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及证明文件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商品房预售中具有较大的风险和投机性,政府主管部门必须加强管理,保障商品房预购人的合法利益,防止开发商挪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等情况发生,从而避免“烂尾楼”的出现。因此,进行商品房预售的开发企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房屋拆迁按面积还是按人头
    房屋拆迁的原因各不相同,有的是因为房屋的使用超过了既定的年限,有的是因为违法违章、乱搭乱建、有的是该建筑严重影响着社火公共利益。无论从哪方面说,他都会涉及到房屋当事人的利益。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呢,有关受损的当事人又如何救济呢。通常而言的话是要及时了解有关的房屋拆迁的法律,看其中对有关受损当事人的受损利益是如何赔偿的?那么,在这其中,有的人就会不明白,这房屋拆迁的补偿是按面积还是按人头来算呢?房屋拆迁...


·签订购房预订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由于认购协议系由出卖人制订,因此,买受人对认购协议内容一定要认真审核,防止出卖人在认购协议中设置对买受人不公平的条件。签订房产合同更不能疏忽大意,避免房产商在商品房合同中设置的陷阱。那到底签订购房预订书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 一、签订购房预订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认真审阅合同和房产证书 在签订合同之前,买方可要求卖方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


·一、男方死亡父母的房子财产怎么分配?
    一、男方死亡父母的房子财产怎么分配? 1、按照父母的意愿 2、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3、父母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女方并不享有房子财产的分配权。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 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


·一、已网签但合同没备案可以退房吗?
    一、已网签但合同没备案可以退房吗? 不可以的;具体的要看实际的情况。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


·一、财产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一、财产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1、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婚内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不予分割,只归属与房子的产权人。2、婚前个人财产贷款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这种情况,在房屋的权属上还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分为两部分: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和未偿还贷款的部分。此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