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购买期房风险具体包括哪些

期房主要就是指那些取得了预售资质,但尚未修建好的房产,这是与现房相对的。对于购房者来讲,期房固然价格比较便宜,但也需要注意此时带来的风险。那究竟购买期房风险包括哪些呢?我们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期房风险包括哪些
期房买卖是有风险的,其中的风险,如下:
1、物权无法发现转移。
期房买卖因为买卖的是预期房,只有产权人有预售合同,可以确定其权利归属,但是对于预售合同,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是不能进行变更的,也就是说,在预售合同上,无法变更所有权人。所以如果期房的权利人是不善意的卖方,其完全可以在新红本出来后,转卖给其他第三人。或者在此过程中无法获得房地产证,导致合同最终没有办法履行。
2、可能面临解约。
因为期房买卖,到时物权的转让要以新红本出来为基础,而红本什么时候出来,这是无法预料的,而这一段时间中,房价的上涨和跌落都可以引发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下去。
3、政策变动,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期房买卖因为物权变更所牵涉时间较长,所以国家政策的调整都可以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根据现阶段的情况来说,主要是因为银行政策的调整,使得以前计划贷款赎房的人已经无法再从银行拿到更多的款项,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同时也包括因为现阶段有部份买家无法办理过户。
二、购买期房的注意事项
1、买期房要调查房地产开发商是否具备预售商品房的合法性。购房者可以通过检验房地产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了解房地产开发商预售行为的合法性。
2、买期房要了解房地产开发商的经营业绩及信誉状况。房地产商业绩表现和信誉反映了一个公司的经济实力.购房者可将其作为所购房屋能否按期交付,房屋质量能否得到保障的参考。
3、买期房要谨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者在与房地产商签订预售合同时要注意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齐备,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否平等一致。
4、买期房要进行实地考察。虽然购房者购买的是期房,但对正在建造的房屋进行实地考察,通过调查房屋的结构,建材配备等级.建设单位的素质,施工现场状况等情况可了解房屋的建筑质量、建设进度。另外,在实地考察时,也可以了解所购期房周围的环境、交通和公共设施配套的情况,使自己心里有数。这些情况也可帮助购房者做出购买房屋的决策。
不是说购买期房风险比较大,因此就不能购买。我们看待问题要辩证,此时购买期房也是能够给购房者带来一定便利的。当然,就购买期房的风险来看,具体在购买的过程中,也是需要购房者了解清楚该怎么防范风险的发生,这样才是对自身有利的。
相关内容:

·店面生意好房东违约怎么办
    店面生意好房东违约怎么办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造成的损失大于房东支付的违约金的,则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承租方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来解决纠纷。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当事人可...


·桐城农村拆迁安置房商品房有哪些
    桐城农村拆迁安置房商品房有哪些区别?土地对于农民老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比如土地可以生产粮食,还可以让农民有归属感。一般房屋被拆迁之后,农民就会被安排住在安置房。所以。在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的同时,政府正在努力的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一想到安置房,就会想到商品房,安置房与商品房有着本质上的不同,那么,桐城农村拆迁安置房商品房有哪些区别?我们马上为您总结。 一、分类 根据相关法规...


·购房合同卖方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购房合同卖方违约金一般是多少?购房合同卖方违约金一般是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


·浦口区房屋拆迁附属物冷库补偿包括什么?
    浦口区房屋拆迁附属物冷库补偿包括什么?1、停产停业损失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对于“适当”的标准,何为“适当”、其计算依据、计算方法,何种情况下是“可以”补偿,何种情况下是“不可以”补偿,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


·一、婚前购房婚后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分割房产吗?
    一、婚前购房婚后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分割房产吗? 如果婚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财产分割时就可以分割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


·一般的民用房屋产权为70年,也就是说实际使用的年限最多只能是
    一般的民用房屋产权为70年,也就是说实际使用的年限最多只能是70年,那是不是意味着70年到期之后,国家就会收回房屋呢?到底房屋产权70年到期了之后应该怎么办?对此,其实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房屋产权70年到期怎么办 在买房后,我们会得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其中房产证表示我们的对房屋的永久所用权,只要居住的建筑物在,那么我们对该房屋就有所有权。而土地使用权证只是表明...


·房产继承权公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在房产继承中涉及到对被继承房产的公证问题,在从前这是继承房产必须的手续,而如今随着相关法律的修改,可能会取消这一规定。那么进行房产继承权公证的,其效力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继承权公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证遗嘱最具法律效力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


·离婚时离婚房子必须分割吗?
    近年来,随着离婚案件的不断增加,与离婚相关的问题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离婚房子必须分割吗?这个问题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做出以下分析。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


·二手房的房屋质量如何判断
    与新房相比,二手房的质量问题是许多购房者比较关心的问题之一,而要想对二手房的质量问题做出处理,首先还是应该知道这个二手房的房屋质量如何判断,这样才能确定是否真的存在问题。就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的房屋质量如何判断 1、房龄判断。房屋的建筑年代是购房者比较关心的问题,这一点对于经验比较丰富的经纪人来说可以从房屋的外观来大体判断房屋的建筑年代建筑构造等,...


·疫情影响房贷延期时间是多久?
    疫情影响房贷延期时间是多久?受疫情影响房贷延迟还款的时间应当根据不同的银行制订的规定来认定,一般可以约定在疫情结束后还款处理,另外银行还需要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来认定是否可以享受到延期还款政策。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求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


·房产遗嘱给未成年孙子范文如何见证?
    房产遗嘱给未成年孙子范文如何见证? 一、房产遗嘱给未成年孙子范文内容有哪些? 1、一般要写明房产的位置、面积、产权人、被赠与人等事项,如果你奶奶年纪比较大的话,建议到当地公证部门去做份公证遗嘱比较好只要房产是爷爷个人的,爷爷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立遗嘱将房子指定孙女继承即可。但为了日后的过户,最好立公证遗嘱。当然也可以立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等。 2、无论立什么形式的遗嘱都必须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


·房屋继承有20年期限吗
    房屋继承有20年期限吗继承纠纷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根据《继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纠纷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遗产未分割的,视为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关于诉讼时效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承开始时继承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