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规定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一般是有统一的计算方式的,我们都不愿意看到交通事故发生但是生活中却又时常发生交通事故,甚至严重的交通事故就会导致受害人死亡,这时候肇事者就需要对受害人进行死亡赔偿,那么在
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多少钱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4、精神损失费。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
二、交通死亡赔偿金怎么分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一般认为死者遗产是指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而车祸肇事者赔付的死亡补偿费只能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精神上的抚慰和经济上的补偿,并不是对已不再是民事主体的死者所承担的民事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所称的“死亡补偿费”,其性质应为死亡抚恤金,不能作为死者的遗产按继承处理。2、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所产生的损害赔偿关系中,其权利主体是死者的近亲属,他们是死亡抚恤的对象及求偿扶养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的求偿主体,是该法律关系中的直接当事人,直接享有上述请求权。依照有关死亡抚恤的规定,可以成为这种权利主体的人,一般应当是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是依靠死者生前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他们不仅可以成为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行使请求权的人,同时也是实际得到抚恤和赔偿的人。至于对死亡补偿费的具体分割一般依据有关共同生活的事实兼顾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确定。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金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受害人是因为抢救无效而死亡的话,那么还会涉及到相应的抢救费等等。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知识,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同时还能就你的具体问题,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对于重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就像上文中为您介绍的那样,需要考虑到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以及亲属办理丧失的住宿费等等,比较重要的就是对于死亡赔偿金的赔偿计算,死亡赔偿金的计算需要结合受害者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进行计算,
相关内容:

·是否车险还有误工费可以索赔?
    是否车险还有误工费可以索赔? 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 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款结清声明的作用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款结清声明的作用是什么?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款结清声明的作用是表明关于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一些具体的伤残的方面,赔偿问题已经全部都结清了,这就意味着双方之间的一种债务已经全部完成,毕竟为了防止有一些是存在着不诚信的这种状况,所写的一份声明。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


·车辆在外地违章怎么处理
    车辆在外地违章怎么处理在日常生活中,您买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方便自己的出行,但是不管自己开车到了哪里,我国的交通法在我国各地都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有些情况下司机可能在外地发生了违章的行为,但是,不管在哪里发生违章行为,都是会进行处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车辆在外地违章怎么处理的问题。 一、异地违章的两种情况 1、当场开了罚单 异地违章如果被交警当场开处罚决定书,就要带着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


·高空坠物砸伤车怎么赔偿
    高空坠物砸伤车怎么赔偿1、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2、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车险误工费交通费是保险公司赔偿还是车主赔偿只要标
    车险误工费交通费是保险公司赔偿还是车主赔偿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部分,单位未扣工资的,不赔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


·故意别车导致碰撞事故责任
    故意别车导致碰撞事故责任,一般是由别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的。报警由交警处理,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按事故进行索赔或赔偿。依据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则的规定,别车是属于交通违法的行为,如果故意多次别车的,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破坏交通工具罪:1、“故意别公交车”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而“故意别公交车”则属于故意犯罪;2、“故意别公交车”不构成危险驾驶罪。《中华人民共和国...


·交通肇事逃逸险在保单上吗?
    交通肇事逃逸险在保单上吗?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商业险不予赔偿。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及车损险的保险条款中都有明确规定:事...


·个人社保怎么补交?
    现在国家社会保险制度下,城镇职工退休后若是想按月领取退休金以保障退休后的日常生活,需要满足缴费年限的相关需求。若是缴费年限不够的话,是没有养老金领的,这时候就需要补交。那么个人社保怎么补交呢?接下来下文中我们将为您具体解答。 个人补缴社保、工龄补缴人员说明 一、退休年龄:女:干部为55岁退休、工人为50岁退休。男:干部、工人均为60岁退休。 二、缴费年限: 1、养老部分:男、女均最低缴费1...


·在交警部门受理的大量交通事故中,都和驾驶人饮酒驾驶有关。酒驾
    在交警部门受理的大量交通事故中,都和驾驶人饮酒驾驶有关。酒驾特别是醉驾已经是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按照规定,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就构成醉驾,而我国最新的刑法修订案中对醉驾的处罚是拘役。那么,醉驾140毫克酒精含量判多久?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一、醉驾140毫克酒精含量判多久?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交税吗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交税吗 公司之间或者公司内部有时候出于各种原因会出现转让股权给受让人从而将财产转让给受让人的现象。当发生转让股权这种事情的时候,有一个需要引起我们重视的问题就是,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交税吗?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来进行详细的解答。 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不过具体的税费规定是不同的,一般分为两种: 1、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


·汽车高空坠物受损应当如何索赔?
    汽车高空坠物受损已经成为了我们在生活当中最担心的问题之一,因为在这一问题上不仅仅是责任人的确定难,在索取赔偿这一问题上也是很难的,关于这一索赔问题,我们应当明白汽车高空坠物受损应当如何索赔,在进行相应的责任分担之后再来说赔偿的问题。 1、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2、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


·一,交通事故人伤对方直接起诉的时间有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对方直接起诉的时间有多久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其财产权利的请求,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而无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受害人即丧失获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二,理赔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