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什么是离婚赔偿?

什么是离婚赔偿?
离婚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法定的离婚赔偿有四种情况: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此时,婚外情属不属于上面所说的情况呢?需要具体分析。
二、婚外情离婚有赔偿吗?
上述分析中,法定的离婚赔偿中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都属于婚外情的情况。所以,并不是所有的婚外情都可以要求离婚赔偿。也就是说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才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像那些一夜情、通奸、嫖娼等偶尔的出轨行为,并不能申请离婚赔偿。那么,什么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呢?1、重婚是指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具体有两种情况: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这也是婚外情最多的表现形式。
三、婚外情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婚外情概率的升高,婚外情离婚赔偿还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的。在实际操作中,则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1、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是不是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2、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3、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一般是会被认定为过错方。但现实中我们认定的过错行为,其实并不一定就是《民法典》中规定的过错情形,要是有证据表明一方的婚外情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话,则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无过错方才能要求过错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



相关内容:

·关于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问题
    关于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问题,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


·打离婚官司的证据有哪些
    离婚打官司并不少见,由于对是不是离婚、离婚财产怎么分、子女跟谁生活等达不成一致,只能通过起诉到法院,由法官对这些有争议的事项进行裁判。打离婚官司需要准备好一定的证据,那现实中打离婚官司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必备的证据材料: 1、身份证明 关于原、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这类证据主要是指身份证,另外还有户口薄、出生证明、驾驶证、军人证、侨胞证、护照、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居民...


·争取抚养权举证规定是什么?
    争取抚养权举证规定是什么?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2、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


·事实上的重婚会判刑吗?
    事实上的重婚会判刑吗?事实上的重婚会判刑,如果有证据证明的,是可以起诉处理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


·一、妻子死后岳父岳母有分割财产的权利不?
    一、妻子死后岳父岳母有分割财产的权利不? 可以,妻子去世后先进行财产分割,分割后属于妻子的财产是遗产,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分配。夫妻共有财产中先分出一半归丈夫,另一半由岳父、岳母、丈夫和孩子共同继承。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夫妻没感情该不该离婚?
    夫妻没感情该不该离婚?根据双方协商或者起诉判决来处理,离婚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夫妻关系。二、司法解释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


·离婚了男方不给抚养费是否可以起诉他
    离婚了男方不给抚养费是否可以起诉他 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


·夫妻要离婚怎么上诉走流程
    夫妻要离婚怎么上诉走流程 一、夫妻要离婚怎么上诉走流程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离婚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一)立案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是多少
    上海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是多少 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具体计算比例如下: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福建独生子女补贴怎么领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具备以下条件:(1)夫妻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有生育能力,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2)只生育了一个子女(包括多个子女中只存活一个的,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终止妊娠的);(3)夫妻双方自愿终身不再生育子女;(4)经夫妻双方申请。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


·国家赔偿法中的原则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指国家支付赔偿金赔偿受害人损失时适用的标准。由于国家侵权损害的类型多种多样,损害造成的结果也各不相同,设定一个计算标准显得特别重要。但是如何确定赔偿的标准,却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纵观世界各国,在赔偿标准上大致奉行三种不同的原则,即惩罚性原则、补偿性原则、慰抚性原则。 1、惩罚性原则。指赔偿额度标准对侵害主体应具有惩罚性。侵权主体除向受害人...


·婚姻无效不应当结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在生活当中,如果说自己的婚姻关系是属于法院上认定的无效婚姻的话,那么说句实话,如果在日后夫妻双方要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可能自己的一些权益就没有办法按照正常的婚姻关系进行处理了。您都在生活当中比较熟知的就是近亲不能结婚,其实我国针对婚姻无效的分类是比较细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婚姻无效不应当结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婚姻无效不应当结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