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桩基工程质保期一般是多长时间

桩基工程质保期一般是多长时间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7.1条桩基处理有保修期。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一般工民建)为50年。桩基工程保修期的规定?以下来关于桩基工程保修期的规定。1.保修期内对由于桩基工程质量原因导致的缺陷提供维修服务。2.进行工程质量回访,收集顾客意见,必要时提供维修服务。3.按合同规定的保修服务并及时处理。4.对业主反馈质量信息的收集 通过业主的投诉(包括口头或书面意见)、工程质量回访、外来的有关质量信息等方面收集,由质量管理部纳入质量信息档案,经识别质量问题后确定服务需求。5.保修服务的实施 按照公司《顾客满意度及其测定程序》的要求进行服务工作。 工程保修期间的服务和管理原则上由项目部完成,重大缺陷的处理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备查。6.保修期限与承诺 本工程保修起始日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建筑物正常使用的条件下,本工程承诺保修期限为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从工程交付之日起,我单位的工程保修工作随即展开,在保修期间,我单位将依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保修合同》,本着对业主负责的精神,以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优质、迅速的服务,维护业主的利益。在工程竣工后的一段时间内,留置保修小组,为建筑尽快地投入使用服务。自本工程交付之日起正常使用后,我单位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业主进行回访,征求业主的意见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将我企业的工程维修部主要负责人及通讯联络方式书面通知业主,如有质量问题,以便联系。在回访中,业主提出的任何质量问题和意见,我单位都将虚心听取,认真对待,同时做好回访记录。7.质量回访工程保修期结束后, 我单位仍有回访保修人员定期进行回访,为业主提供维修服务。公司按相关规定,由总工程师领导进行工程质量回访,收集顾客信息,编制质量回访报告。8.保修责任我单位为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质量保修负全部责任。若非施工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保修小组可受业主委托后给以维修。本工程在保修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时,由业主或使用单位填写《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通知我单位维修服务部门(或先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后补)。我单位自接到《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后,立即组织保修,若4小时后我单位未作出反应,业主有权按原设计标准自行组织返修,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我单位承担。9.保修措施工程交付时,与业主签订工程保修合同,并建立工程保修业务档案。成立工程保修小组,工程保修小组由工作认真、经验丰富、技术好、能力强的原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组成。在工程交付使用后,保修小组将配合业主作好各种保修工作。工程竣工后和业主签订《工程保修合同》,并建立《工程回访服务卡》。工程保修小组在接到业主的维修要求后,立即到达故障现场,积极与业主商定解决、处理办法,对于一般的质量问题,保修工作将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对于较大的质量问题,首先解决满足使用功能的问题,保修工作将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人员按《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维修。这里要根据具体的设计图纸的设计年限来规定的。我们在发现相关的质量缺陷时,可以要求相关部门出具设计图纸。来规定施工方对存在的缺陷进行维修和处理。桩基作为一个建筑物的基础,是有着严格的保修规范的,从上文可以看出。一旦施工或建设单位未能及时维修我们就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相关内容:

·旷工辞退的员工能领失业金不
    一、旷工辞退的员工能领失业金不? 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以领失业金,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


·职业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职业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一、在岗阶段。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争取工伤权益。 二、离职或退休、退职前。用人...


·没有劳动合同开除有工资支付吗?
    没有劳动合同开除有工资支付吗? 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和风险: 1、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


·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


·对工伤鉴定不服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尽管说我国的工伤鉴定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和鉴定技术,一般来说,鉴定的结果是比较正确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如果对于鉴定的结果不满意的话,也是可以依法申请二次鉴定的。不过,申请二次鉴定的话,是需要提交一份申请书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对工伤鉴定不服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是什么? 一、对工伤鉴定不服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到了法定年龄能辞退员工吗?
    到了法定年龄能辞退员工吗? 一、 到了法定年龄能辞退员工吗? 到了任何年龄,只要没有退休,都是可以辞退的,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


·拖欠工资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拖欠工资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金,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


·肋骨骨折工伤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职工在工作的过程中遇到工伤的话,不仅会对身体造成严重的伤害,而且还会增加经济上的负担,增加一些额外的开支。所以国家规定,在发生工伤之后,企业是应该根据伤情的具体情况进行一定的金额补助的,您应该知道肋骨骨折工伤的标准。 一、肋骨骨折工伤的伤残等级 伤残等级分道路交通事故标准和工伤标准,道交标准肋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工伤十级为:肋骨、锁骨、胸骨骨折治愈后无功能障碍构成十级。按照以上均构成十级伤残...


·与公司有劳动纠纷,员工去哪投诉?有哪些方式?
    1、找公司协商   在跟公司发生纠纷之后,如果不想把关系闹僵,最好还是和平地找对方协商。要是你觉得困难的话,在协商的时候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跟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找人来调解   如果你公司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还是不履行的,那么,你还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去申请仲裁   要是按照上面的解决途径,对方还是不愿调解、调解不...


·员工入职协议要注意什么
    对于没有什么工作和社会经验的大学生来说,在新入职时签署入职协议时一定要格外谨慎小心,才能保障自己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大学生毕业入职签入职协议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今天特为您准备了相关文章,为您介绍大学生入职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员工入职协议要注意什么 一、签订入职协议应当合法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其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前提,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合法,那么求职者的权益保护就会遇到困难。因此,求职者...


·劳动合同离职要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离职要违约金吗?有约定就要支付,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水利工程是一个大工程,我国最出名的水利工程之一的就是三峡水利工程。那么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水利工程质量问题一直都是非常重要的,质量安全就涉及到人身安全,如果水利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后果很严重。质量的破损程度就是质量工程的等级划分。 一、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等级 水利工程事故按类型分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按影响程度分又可分特大、重大和一般,小于一般的质量事故又称为质量缺陷。...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