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专利投资入股涉税的计算方式有哪些?

专利投资入股涉税的计算方式有哪些?每一个公民都需要缴纳税费,而专利投资入股也需要缴纳所得税。专利是财产,它在某些方面具一定的价值。而投资入股,可以使自身的经济效益最大化。那么,什么是专利入股?专利投资入股涉税的计算方式有哪些?下文是关于专利投资入股涉税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专利入股的基本含义
专利入股,是指以专利技术作为财产作价后,以出资入股的形式与其他形式的财产(如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相结合,按法定程序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经营行为。
二、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专利投资入股涉税的计算方式
1、政策规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的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通知所称非货币性资产,是指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货币性资产。2、计算方法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评估作价,并据此入账,经评估后的公允价值,即为非货币性资产的转让收入。3、应纳税所得额=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资产原值-转让时按规定支付的合理税费4、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四、出资入股流程
按照《物权法》规定,专利权已经出资,专利权出资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合法履行出资义务,且出资的专利权在出资时真实有效,无权利瑕疵。那么专利权人对专利权资本在公司日后的业务开展产生的风险(如资本缩水风险)都无须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之规定,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以专利出资入股,需要对资产进行评估。专利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可以通过货币估价作为企业设立的一种出资形式,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1、股东共同签订公司章程,约定彼此出资额和出资方式。2、由专利所有权人依法委托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办理专利权变更登记及公告手续。3、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有关专家对评估报告的书面意见和评估机构的营业执照,专利权转移手续。4、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变更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换发营业执照。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登记程序。想要解决专利投资入股涉税的问题,就要先做好专利入股,首先要对一方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专利权是否有效的各方面审查。其次,专利出资是有风险的,所以要提前做好防范,协商签订协议,并尽快依法办理出资程序。
相关内容:

·铁路征地补偿协商标准是什么
    铁路征地补偿协商标准是什么 铁路作为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交通工具,方便了我们的出行,提高和改善了我们的生活方式。铁路的建设是很重要的一个工程,并且所需的占地面积是很大的。铁路的建设在进行初期,可能会向当地百姓征收土地进行使用。有关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很重要的。我们将为您整理铁路征地补偿协商标准是什么的有关资料。 铁路征地补偿协商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专利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知道,专利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在转让专利的时候,专利权人必须要遵守相关的流程才行。因此,了解专利权的转让流程,可以避免后期的许多麻烦。现在,我们为您讲解专利权的转让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专利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


·著作权的种类和保护期限分别有哪些内容?
    著作权的种类和保护期限分别有哪些内容? 一、著作权的种类和保护期限分别有哪些内容? (一)、著作权种类有: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


·生产专利产品合同应该怎么写
    生产专利产品合同应该怎么写 一般专利的大批量生产应该都是在申请专利登记成功了以后的,并且专利的发明者不一定就具备这样的生产能力,很多专利所有者到时候都会和相关的生产厂家,签订专门针对专利生产的具体的书面合同的,对于双方来说就一定要提前的了解一下生产专利产品合同应该怎么写? 生产专利产品合同应该怎么写?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买卖合同中的专利涉及什么?
    在当今社会中,买卖这个词语是一个非常符合当今社会发展又经常发生的事情,那么它和专利连起来就构成了买卖合同中的专利,那么合同中的专利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中的专利涉及什么?涉及到关于那些法律条文。 销售合同增加条款 :乙方须对与甲方购销货物数量和价格保密,若因乙方泄密导致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采购合同增加条款 :知识产权条款 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采购合同项...


·在什么情况下商标侵权案免责
    在什么情况下商标侵权案免责《商标法》第六十四条【商标侵权纠纷中的免责情形】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


·商标侵犯肖像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商标侵犯肖像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1、《民法通则》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2、《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第139条: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


·咨询一下著作权侵权怎样认定的?
    现在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相信有很多朋友都会写自己的书,但是如今又是一个抄袭伪造非常严重的是时代,眼看着自己的书被别人模仿伪造,却不知道怎么去申诉,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那么很多朋友会问,著作权侵权怎样认定?下面本站的我们就为您来介绍一下。 一、侵犯著作权行为产生的原因 侵权是一种对民事主体享有的为国家法律确认和保护的民事权利的一种不法侵害。行为人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形式多种多样。在侵害一般民事权利...


·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多少年
    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多少年 一、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多少年 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具体规定如下: 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50年的终止时间为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②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自作品首次发表时起算,但作品自创作完...


·如果商标被人抢注还能继续使用么?
    如果商标被人抢注还能继续使用么?在商标申请注册前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包括驰名商标)被不正当抢注的,可以获得法律保护,具体体现在:1、对不正当抢注商标申请提出异议。此处的不正当抢注应当是指:在知晓该在先使用人商标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情况下,为获取该商标的专用权,恶意注册,而非偶然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一般发生在经销商、代理商、客户、员工抢注厂商的商标情形。即商标在先使用人一旦发现自己商标被...


·侵犯著作权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侵犯著作权民事责任是怎样的在侵犯著作权的情况下,侵权人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而这里的责任具体包括了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那您知道侵犯著作权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分别是怎样的吗?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侵犯著作权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


·商标侵权适用情况包括了什么
    商标侵权适用情况包括了什么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种:(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所称的同一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类似的商品是指在商品的功能、用途、原料、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生产经营者等方面,易使消费者难于辨别其来源而产生误认、误购现象的商品;相同商标是指在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