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如果认定为工伤之后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停工留薪期长短因个人伤情,依据工伤管理部门《工伤医疗终结标准》确定。故工伤以后停工留薪期工资就出现了不同的支付方式,每月支付的停工留薪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也有按最低工资80%支付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第二是指“本人工资”也就是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中所指的“工资”《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说的工资,可以适当延长,一般都是让企业按“底薪 相关福利”来支付。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但总的来说,很多企业都实行“底薪 绩效(或是计件)”工资的形式,求个在职员工平均数发也行,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这一个原则上以医院出具的休息时间为依据,绩效工资这一块看情况定,那绩效这一块不发的也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各地都应该有相关的文件依据的。个人观点,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有两块,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以我们处理的为例:第一是工资总额,在停工留薪期内。在实际生活中,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底薪高的话。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计件工资一般就不支付了,供参考计件的工资,工伤认定期间停发工资。其他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在因工伤停职留薪期间,企业需要按照企业职工原有的薪资水平支付给该受工伤的职工。如果在停职留薪的时期结束之后,如果该职工治疗尚未结束的话,则企业可以停止支付职工工资。



相关内容:

·醉驾案底影响找工作吗?
    醉驾案底影响找工作吗? “案底”指的是个人的犯罪记录,准确的说应该称之为前科。 您平常说的“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即有案底,有前科。 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 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但上述两样记录不是对任...


·劳动关系就是个人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一种关系,但是有的时候并没有
    劳动关系就是个人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一种关系,但是有的时候并没有纸质的劳动合同书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却是一种事实存在的。对于这类情况,可以参照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程序进行认定,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一、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程序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


·聘用人员工作多少年不能辞退?
    聘用人员工作多少年不能辞退?法律没有规定工作多少年不可以辞退。无论工作多少年,用人单位都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一、将员工辞退不同意协商怎么赔偿?
    一、将员工辞退不同意协商怎么赔偿? 将员工辞退不经过协商的,属于违法辞退,这样企业要给员工经济赔偿,按照经济补偿金双倍执行。员工正常工作情况下,企业向辞退的,必须和员工协商一致征得其同意才行,否则就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要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例如用人单位调整生产任务、转产、企业合并、分立等; (2)就业者方面的原因,例如因意外事故致伤、致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需要另行安排工作的; (3)客观方面的原因,例如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自然灾害的影响等。劳动合同变更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变更通知或协议,采取...


·事假解除劳动合同可行吗?
    事假解除劳动合同可行吗? 我们作为职业者,公司为我们支付劳动报酬,我们就需要按照规定在任职公司制定时间内从事工作内容,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总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请事假,有些人不得不长时间请假,而我们经常可以听闻在劳动仲裁中有一种说法叫事假解除劳动合同,仲裁双方对是否能因为劳动者请事假解除劳动合同各执一词,引发纠纷,那么事假解除劳动合同可行吗? 员工病事假达到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并没有明...


·计件工资有没有加班费?
    对于领取计件工资的劳动者而言,一般是做完一件东西,那么领取一件东西的钱,工作的时间相对比较自由,对此很多人就认为计件工是不存在加班的,那也就没有加班费可言。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计件工资有没有加班费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计件工资有没有加班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


·审查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审查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A、劳动者年龄审查;B、劳动者学历、资格及工作经历的审查;核实个人资料的准确性,以免发生不可预测的诉讼风险C、查验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是否有劳动关系;(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其提供与前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保留原件,劳动合同流程图,合同范本《劳动合同流程图》如不能提供需要与我单位签定一份承诺书)D、查验劳动者身体健康证明 二、履行告知任务 签订劳动合同前如实告知劳动者工...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受案范围,主要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司法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您对于司法鉴定都应该很熟悉,在很多场合都有可能用到司法鉴定,而劳动能力的鉴定也是很常见的,鉴定一个职工的基本劳动能力的大小,司法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有联系的,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理判别劳动能力的大小,以此得到一个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这个结果可以作为有效的法律依据。具体的内容可以到本文了解。一、司法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区别工伤中的劳动能力鉴定和司法鉴定中对雇佣关系中受到伤害进行鉴定都适用的是《职工工伤与职...


·没钱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多少钱?
    没钱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多少钱? 没有钱也是必须要进行赔偿,按劳动者工资与年限来进行计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但要注意不能超过一年时效期,时效期是指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一年没为时效期。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如何赔偿员工? 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规定的补偿标准支...


·一、在我国如何写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我国如何写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 , 年 月参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